用词浪漫煽情唐代离婚书
2016-08-29
中外文摘 2016年15期
用词浪漫煽情唐代离婚书
1900年,敦煌莫高窟出土一批唐代文献,里边保存着不少唐人的“放妻书”(离婚证书),基本内容如下:
盖说夫妻之缘,伉俪情深,恩深义重。论谈共被之因,幽怀合卺之欢。
凡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夫妇。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
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仇隙。
若结缘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故来相对。妻则一言数口,夫则反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羊一处。
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以求一别,物色书之,各还本道。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
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于某年某月某日某乡谨立此书
用词浪漫又煽情
有人分析,比起现在离婚的水火不相容,唐代《放妻书》可以说是语气温柔,遣词风雅,好聚好散。先是追述姻缘,怀想恩爱,然而“结缘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只能离婚啦,离婚就离婚,没有你死我活的诅咒,反倒是祝愿妻子打扮得漂漂亮亮,早日觅得富贵佳偶。离婚后男方还要再负担女方三年衣粮,而且一次付清!这么浪漫的证书,怎么狠得下心离婚的!
(摘自《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