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类国企将迎来黄金五年
2016-08-24刘兴国张钊源
文/ 刘兴国 张钊源
商业类国企将迎来黄金五年
文/ 刘兴国 张钊源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这意味着商业类国有企业将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五年。
刘兴国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博士、研究员、处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明确了国企分类原则,将现有国企划分为公益与商业两类,商业类国企将是未来国企改革的重点领域。在十三五期间,混合所有制经济、国家特殊管理股、员工持股等改革举措,都将在商业类国企率先推进,商业类国企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也必将走在国企改革的前列。在诸多改革红利的推动下,未来五年中,商业类国企必将迈入加快发展的新阶段。
混合所有制改革将是未来黄金五年中助力商业类国企发展的关键动力源泉。《意见》发布后,国企改革的其他配套文件应将陆续出台,以加快相关改革举措的具体落实,其中混合所有制改革将成为商业类国企改革的重点工作,在诸多改革举措中优先得以推进。按照《指导意见》的安排,商业类国企,尤其是纯粹竞争性的商业类国企,将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采取控股或参股的形式,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整体上市将成为商业类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路径之一,将是国有企业母公司层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突破口。对商业类国企来说,整体上市一方面可以更好推动企业规范发展,提升国企整体形象;另一方面也可以在通过资产证券化筹措企业加快发展所需资金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进退平台。随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商业类国企逐步推开,企业发展将与持股员工个人发展紧密关联,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将得到充分释放,企业发展活力与动力将得以整体提升。尤其是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立起来以后,在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商业类国企中,董事会、监事会将规范运作,职业经理人制度与市场化用人机制也将普遍实施,企业经理层的经营自主权将得到有效保障,激励约束机制将更好发挥作用,从而为商业类国企加快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和奠定坚实管理基础。
在商业类国企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加强党的领导和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全面做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工作。商业类国企作为未来五年改革的关键领域,无论是国有资本的整体退出,还是以国有企业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都将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出售,一旦操作不当,监管不严,将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通过加强党的领导,可以在决策前就充分做好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制度安排,同时在决策过程中有效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在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监管体制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而且基于国有企业信息的不完全公开,社会监督几乎无法有效发挥作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缺失,部分决策者主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识薄弱,这些都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为更好护航商业类国企发展,必须加快完善国企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国有资产出售的全流程监管,严格追究决策者失当责任;同时应加快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问责机制,有效防范监管者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