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浙西南地区绿色化发展
2016-08-23钟其
钟其
深入推进浙西南地区绿色化发展
钟其
进一步推进浙西南地区的绿色化发展,需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并借鉴国内外绿色发展的成功经验,从创新理念、创造制度政策环境和促进平台措施等方面着手,实现区域内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和提升
浙江省以丽水为主要区域的浙西南地区,地理气候条件优越,不仅是长三角地区少见的拥有大面积山水资源和环境资源的一块净土,而且以区域内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来衡量也可以说是长三角地区难得的“生态天堂”。同时,浙西南地区也是浙闽六大水系干支流的源头地区,特殊的自然条件构建了特色鲜明的区域生态系统,成为华东地区重要的绿色屏障。因此,浙西南地区的绿色发展,不仅直接影响着浙闽两省的大多数地区特别是浙江的生态安全和生态发展总体水平,也关系到全省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进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而要进一步推进浙西南地区的绿色化发展,就需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并借鉴国内外绿色发展的成功经验,从创新理念、创造制度政策环境和促进平台措施等方面着手,实现区域内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和提升。
全面创新绿色化发展理念
进一步推进浙西南地区绿色化发展实践,是破解浙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难题、实现全面小康的根本途径。当前浙西南地区绿色化发展面临的很多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理念有着密切关系,因此要进一步推动浙西南地区绿色化发展实践,就需要从思想上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进行梳理,以求正本清源。
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当前,随着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唯GDP论英雄”的片面政绩观有所改变。但是原先的思维惯性仍然存在,特别是当GDP的增长与生态保护相矛盾的时候,人们往往容易将GDP的增长视为衡量政绩的首要指标,相对忽视对生态保护等其他效益指标的衡量,这种政绩观已经不适应新时期、新阶段的要求。因此,要进一步推动浙西南地区绿色化发展实践,就要正确处理在科学保护中促进科学发展的关系。既要看经济指标、社会指标,更要看到生态指标;既要看当前的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既要看“有形政绩”,又要看“无形政绩”。各级干部必须进一步转变GDP统率下的片面政绩观,树立用新的理念来引导和规范自身行为价值理念的政绩观——“生态发展观”。
全面思考区域绿色发展战略。浙西南地区在持续推进绿色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已经具备了全面制定区域绿色发展战略的基本条件,有必要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的总要求,提前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未来20年至30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把生态治理理念上升到未来发展战略的层面,力争在绿色发展上继续走在全省乃至于全国前列。浙西南地区长期来从自发到自觉的绿色化发展实践,为现阶段制定全面的绿色发展战略奠定了基础。因此,在既有的基础上,应该抓住机遇,明确浙西南地区绿色化发展的中远期目标,研究宏观指导方针,制定旨在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后迈向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绿色发展战略和纲要。
重新认识现有的财富结构。财富结构是财富系统内各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与作用的方式。从现实上看,财富结构具体分为形态结构、主体结构、空间结构。其中,财富的形态结构包括实物形态结构和社会形态结构;主体结构是指不同承载主体的财富有机构成体系,不同的所有制结构及阶层划分;空间结构是指财富在不同区域(城乡、各行政区域的划分)的有机分布体系。财富结构转换是财富系统中由各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在不同环境下按照自身结构性质所特有规律发生的运动和变化,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在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同时,也推进着财富结构转换。浙西南地区进一步加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推动绿色化发展实践,就需要重新认识现有的财富结构,重视生态资产、转移支付、生态产业、生态市场等财富来源,通过市场与生产等各个环节领域的全面改革,实现从工业文明背景下的“生产型财富结构”,向生态文明背景下的“生态型财富结构”转型,实现从追求单一或者主要是经济增长的发展路径,走向生态优先、兼顾经济社会发展的复合型增长路径。
图/黄伟光
更加突出集聚发展的理念。集聚发展理念在这里,主要是指在一个相对恒定的区域范围内,各类发展单元以及为这些发展单元相配套的上下游发展单元,密集地聚集在一起的发展。前已述及,浙西南地区山多地少,有限的空间地理环境难以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因此,在进一步推动浙西南地区绿色化发展过程中,需要更加突出集聚发展的理念,以有效拓展潜在空间地理资源,这是浙西南地区从实际出发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这就需要浙西南地区各地围绕“人口集聚、产业集聚”两大平台建设,推进集聚发展。一方面,要加快城镇化建设,促进人口下山入城、异地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推进人口集聚。另一方面,要以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为指导,优化人口和生产力布局,构建好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基本框架,按照合理的生产力空间布局要求,加快产业向园区集聚,向河流沿线区域、高速公路及主要交通干线以及发展基础好、空间条件优、交通区位好的地区集聚,以集聚发展促进集约发展。
塑造有利于绿色化发展的制度政策氛围
进一步推动绿色化发展实践,就需要完善绿色化发展的制度保障和政策保障。有关生态环境的制度和政策是生态环境监管的基本依据,是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引导力量。因此,要通过不断完善各类生态环境的制度和政策,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逐步形成区域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从而为绿色化发展实践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
完善区域生态环境法规体系。鉴于法律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未来应该在已形成的生态环境法制基础上,根据绿色化发展实践的需要,结合浙西南地区本地实际情况,努力加强有关法律法规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让生态法制实现由封闭性向开放性转变,由重实体法向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转变,由以立法为主向立法与执法并重转变,努力把绿色化发展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首先,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坚持“环境立市”的方针,制定适合浙西南地区的各类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如景宁县可以发挥民族自治的优势,深入进行生态立法探索;其次,要按照生态功能区不同类型的跟踪评价,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水资源管理图/制任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第三,按照国际绿色认证要求,加快建立有关绿色认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逐步建立健全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贸易、土地、金融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体系;第四,要不断加强有关企业的环保执法监督和检察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切实研究解决生态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依法查处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寻求更加合理的产业发展政策。产业发展政策是指围绕产业发展,旨在实现一定的产业发展目标而使用多种手段所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政策的总称。产业发展政策是在综合经济性目标和社会性目标的权衡比较中确定的,对各具体的产业主体提出相应的要求和约束,各行为主体必须按产业发展政策总体目标来确定自己的目标,并在发展政策的强制下实现各自的目标。目前山区一些地方的产业模式,基本还是以追求经济效益目标为重点,忽略了对生态效益的重视,容易导致类似于沿海地区一度出现的“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局面。要进一步推动绿色化发展实践,就需要寻求更加合理的产业发展政策,制定适合浙西南地区实际的产业技术政策、产业布局政策、产业外贸政策和产业金融政策等,扶持低耗、低排、高效产业的发展。要根据当地环境承载力和区域功能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地区优势,制定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选择适合本地条件的发展重点和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工业生产力布局。要明确认识到产业技术发展和技术开发的区域趋势,继续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使资源配置在空间上达到最有效率的状态,促进浙西南地区绿色化在更好的政策环境中发展,从而形成以生态产业为主导、传统产业为辅助、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体系,实现跨越式发展。
形成有助于绿色化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推动绿色化发展实践,需要从不同的视角出发,理性地看待绿色化发展的内在要求,进而形成有利于绿色化发展的社会环境。一是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绿色化发展不再满足于从生产链末端污染治理的角度来评价产业发展的成本和质量,而是强调生产全过程的绿色化,即原料——生产过程——产出的全面绿色化。二是从城乡社会生活的角度看,绿色化发展不仅要推广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空间,而且还必须注意根据资源与生态承载能力来调节城市与乡镇的规模,包括各类开发区的规模,进一步合理调整人口结构和产业结构;要根据自然山水地貌来优化城市与乡镇形态,实施城市“绿肺”修复工程,控制并减少建设用地增量,推进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绿色化。三是从政府治理的角度看,绿色化发展就要改变“政府热、企业冷”的局面,创造条件和环境让企业和社会主动加入“绿色行动”。同时要引入“倒逼机制”,适时适度推出“绿色贸易”措施,要求在区域内销售的商品均须符合相应的绿色标准。政府采购实施“绿色采购”。四是从世界发展趋势的角度看,绿色化发展要求以强烈的机遇意识,将绿色工业革命视为新的经济发展引擎,用以指导浙西南地区的绿色化发展。浙西南地区应该以“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意识,抓住机遇,趁势而上,把环境约束转化为绿色机遇,加快绿色新兴产业的发展,积极发展节能产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新能源产业、环保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抢占未来经济发展制高点。
探索助推绿色化发展的平台与机制建设
浙西南地区绿色化的发展,不仅关系到浙西南地区的未来,也关系到全省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进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更是直接影响到全省的生态环境状况。因此,支持和推进绿色化发展,浙西南地区责无旁贷,受益区同样责无旁贷。这就需要紧密结合实际,借鉴国内外绿色化发展的成功经验,推出实实在在的平台,探索各种有效举措,在全省形成推进绿色化发展的合力。
内生性举措和平台。浙西南地区推进绿色发展的实践证明,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须立足自身基础之上探索有效举措和寻找合适平台。即从本土资源中寻找各种促进绿色发展的因子,用本土资源促进绿色发展。一是积极探索建设生态交易市场平台。这种平台既利于生态环保、又能够提高经济效益,是一种环境合理性与经济效率性相统一的市场平台。二是努力构筑生态信息技术支撑平台。生态信息技术平台是指相关政府部门在生态环境领域为信息化的建设、应用和发展而营造的环境,包括生态开发利用信息资源、生态建设信息网络、生态发展信息技术和产业、生态信息政策体系等方面。三是加快探索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将过去谁污染、谁治理的模式升级为谁污染、谁付费的模式,通过市场机制的引入,把排污者的直接责任转化为间接的经济责任,由具体承担治理任务的中介机构集中资金投入,建立治理经营实体,实行社会化有偿服务、管理和运行。四是合理推进“飞地”平台建设。今后“飞地”经济的发展,要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产业结构、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因素,逐步向大企业、大产业集聚方向努力。
外源性举措和平台。浙西南地区推进绿色发展的实践证明,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同时也要强调引入外源性举措和平台,即从外部引入各种有利于绿色发展的因子,积极推进区域绿色发展。一是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平台建设。财政转移支付是对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最直接、最有效的生态补偿方式。这不仅需要加强自上而下的纵向财政转移支付,也需要加强受益区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二是试行更加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当前浙西南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健全。因此,需要以市场化评估为基础,深入探索生态补偿机制,重点要通过加强与周边省份、周边地市的协调,探索推进以流域生态补偿为重点,以区域交易、区域援助为补充的区域间生态补偿平台建设。三是形成社会资本进入生态市场的畅通机制。进一步推进绿色化发展实践,必然会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的高速流动,从而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绿色化发展实践中的作用。同时,鉴于社会资本具有的随机性和盲目性,也需要政府合理引导其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合理投资。
综合性支持举措和平台。浙西南地区进一步推进绿色化发展的许多设想,从体制机制的深化改革上看,有些问题并非仅靠浙西南地区自身就能够解决的,需要得到省里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一是要深化重点生态区考核制度改革。重点生态功能区取消GDP考核指标后,要继续调整与之相关的人均GDP增长、固定资产投入增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进出口总额、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考核指标。二是在省级层面推进生态资源交易市场及机制建设。比如设立钱塘江、瓯江源头生态保护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省财政专项安排。三是要进一步改革生态建设领导机制。比如支持浙西南地区打破“多头管理”局面,统筹建立“生态发展委员会”,由市、县行政主要领导牵头负责,以改变要素资源、权利义务分属农业、林业、国土和旅游等多头管理局面,凝聚发展合力,促进生态发展水平提升。
作者为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绿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