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创作的形式
2016-08-22孙晓云
□ 孙晓云
书法创作的形式
□ 孙晓云
《行书扇面》 马公愚
书法创作,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就是创作的形式。在古人的句子里,是没有“创作”“形式”这些词的。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西方文化逐渐进入中国,由翻译而形成了许多复合词汇。“创作”“形式”就是复合词。所谓“形式主义”的定义,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应该说,“创作形式”的概念是伴随着现代艺术而来的。现在来谈下传统书法的现代创作形式,暂且将它定为三个概念:传统书法、创作形式、现代。
一、传统书法
我们可以从大量的古代碑帖中,看到传统书法的各种书体、各种风格。说白了,古代碑帖就是传统书法。在这里已经毋须赘言。
二、创作形式
传统书法的创作形式,都是古人在不同的年代,从实用开始发展的。比如信札、手卷、册页、中堂、对联、条幅、横幅、扇面等。
在宋代之前,无论纸张还是缣帛,用于书法,其竖宽不过一尺多,所以,那时主要是信札、手卷、册页诸形式。到明清广泛地使用大幅纸、缣帛后,才出现了中堂、对联、条幅、横幅,且大都是装裱成轴。那时的房子墙壁较高,裱个七八尺才般配。条幅与使用屏风有关,称为四条屏、八条屏的。这个“屏”,起初就是指屏风。扇面,更是为了实用,便于随身携带,既可解暑,又可观赏。
当我们谈起唐人摹本,谈起青铜器时,除了不可变化的墨迹与器皿造型,深赭石的纸与铜锈绿已作为我们客观上的审美标准。所谓传统、所谓古典,实际上属于“复合”审美。这种审美,叠加了许多的东西。当我们把这些东西单独拿出来摹仿、理论,并加以重视、发展时,就成为了“形式”,而且是“创作形式”。
三、现代
再尚古,我们也无法逃避是现代人的事实。因此,现代书法首先要考虑一个客观条件——展览。前些年的展览和家庭悬挂差别并不大,展览馆是高大的,与老式住房相差无几。而现代的房子高不过三米左右,比展览馆要矮上好多,所以,展览效应与家庭实用逐渐拉开了距离。于是,镜框在家庭被普遍使用,斗方、镜片的形式使用开始多了起来。
我从小学习传统书法,偏向于帖学。帖,就是古代书家的信札、请帖、庚帖之类,唐、宋人将其收罗,或摹或临或刻碑,集为册页,称为法帖。字小,尺寸也小。从正常的视觉习惯来看:方寸大的字,挂在厅里,在两米内才能看清细部。若更小的字,就得在一米内观看,有的甚至要贴近才行。要想看清顶端与底部的细处,须踮脚弯腰方能奏效。最关键的是,我们所欣赏的传统帖学书法,都是竖行一尺左右。所谓章法、变化以及审美,实际上有意无意地都在这个形式之中。如果竖行过长,无疑破坏了传统帖学的审美形式。
怎样才能让传统书法与现代展览的条件和谐统一呢?怎样才能既展现传统书法的功力技巧,又能在展览中有良好的视觉审美呢?1985年的时候,我将朵云轩的笺纸分别三幅裱于一条屏,展览发表。这种形式,适用于独立的几个内容集成条幅式,几个圆形、扇形等均可。
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常利用裁下的七八分的纸条,将其折成约三寸的窄册页,能拿在手里翻看,又能展开整体作手卷看。后来,我在店里买到了这样的册页。这种窄册页,其实最早起源于君臣上朝时手里拿的狭长木板,叫“笏”,可随时在上面记事。稍方些的册页显然起源于“牍”。我曾用仿古宣写这样的册页,并在前后接上了册页的面和底,在上下分别用赭石或花青颜色勾边,作为贴边。
20世纪90年代初,我用有底画的四折小笺纸,配上精致的指甲盖大小的行书与小楷,非常好看。唐代女诗人薛涛曾自己做“薛涛笺”,深红色,很精小,为书家所喜爱,得以广为流传。在全国六届书展中,我的获奖作品就是将画的小笺纸上下裱为条幅,很小,可以让人靠近了看细处。
当然,还有不少形式可以挖掘。说到底,形式是外壳,是打扮,书法本身才是核心,才是长相。故此,在传统书法中,尤其是帖学书法的现代创作形式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形式,可以在一夜之间学会,而传统书法的书写功力与技巧,不是一朝一夕能掌握得了的,这是实质。我们要大量临习古帖,耳濡目染,要肯花时间,甚至每日不辍。二、用以上形式书写,字须在方寸之内,不宜过大,否则实质与形式不符,会产生大人穿小孩衣服的感觉。三、不要一味摹仿、套用现有的形式,从实用、自然出发所产生的形式才是有意义的。
《观远》 孙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