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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2016-08-19雷珊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6年19期
关键词:知情权完善保护

雷珊

摘 要 今年的两会火了“互联网+”,各大传统领域都受到了互联网的影响。消费也不例外,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消费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网络消费成为人们的主要消费方式,而它在给人们提供了便捷的同时,也使得网络消费者的权益更加容易受到侵害,加之我国关于网络消费的理论研究与实践都尚在探索阶段,许多制度都不完善甚至是空白,这就使本来就处于不利地位的网络消费者更加被动。因此,对网络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研究仍然是非常有必要也极为紧迫的。

关键词 网络消费者 知情权 保护 完善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

1我国目前侵犯网络消费者知情权的主要表现

1.1经营者提供的信息不完全

商家对消费者的咨询不予回复,物流、售后服务信息不完善等等,诸如此类的侵犯网络消费者知情权的事例不胜枚举。在网络消费过程中还会出现物流信息不明确的现象,例如,在商品下方显示商品包邮,但在付款时却将邮费算进总费用当中,商品发货后却一直不显示物流信息等等。

1.2商品或服务信息失真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经营者会通过发布不真实的商品信息,误导消费者做出不正确决定。例如,美化过的图片或者夸张的文字信息虚假渲染商品信息的手段来掩盖商品本身的质量,性能甚至是瑕疵,还有的经营者通过虚报商品原价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1.3对商品的评价失实

目前,我国网络消费评价机制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刷信誉”现象严重,甚至已经形成了一条产业链,刷信誉即指经营者通过一些特殊手段,让非消费者在网络交易并未发生的情况下,对自己做出好评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网络消费者的知情权,另外就是恶意差评现象。

2我国目前对网络消费者知情权的不足

2.1对网络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规定不充分

一方面,我国对于经营者应当披露网络服务或者产品的相关信息的规定比较多,但是关于网络经营者条件信息披露的规定却不充分;另一方面,我国对网络交易中经营者披露信息的方式的相关规定也并不多见。

2.2缺少经营者答复义务的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只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做出了非常宏观的规定,特别是对网络消费者的保护,更是少之又少。虽然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对经营者答复义务的范围有一定涉及,但对于确定经营者答复义务的标准以及违反答复义务所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却没有做出规定。

2.3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

我国目前并没有专门的关于解决网络消费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的立法,网络消费者知情权受到侵害后,争议双方应依据一般规定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在网络交易中,网络消费者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实力上,都处于不利地位,其要想举证是非常困难的。因此,“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这种情况之下的适用就不仅不利于维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而变成了损害其知情权的打手。

2.4网络经营者信用评价体系不完善

网络经营者信用评价体系对网络消费者的知情权来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的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为网络消费者提供了信用评价体系,但是由于第三方平台与网络经营者存在着诸多的利益关系,而且评价系统相对简单,存在一定的漏洞,网络刷信誉,刷好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具有了一定的产业规模,故而由第三方平台建立的网络经营者信用评价体系实际上并没有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3完善我国网络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思考

3.1建立网络交易先期信息披露制度

扩大经营者一定要向消费者提供信息的主要内容的范围。一方面,披露内容应包含网络交易所特有的且必须提供的信息,如经营者自身、交易平台的有效信息等等。经营者或者交易的第三方平台还应明确地提供当发生纠纷时,纠纷解决的方法,以更加充分地保障网络消费者的知情权;另一方面,要保证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必须在交易完成之前履行,以保证网络消费者在充分行使知情权的前提下从事消费行为。

3.2完善网络消费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制度

适当地减轻网络消费者在知情权纠纷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可以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加大经营者举证责任,以保护弱势一方的权益。由作为信息、技术相对优势一方的经营者更多地去承担举证责任。

3.3规定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义务与责任

把第三方平台责任在法律中加以规定,通过法律规范来加大第三方平台保护网络消费者知情权的责任,还要加大对交易中不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从而使网络消费者知情权得到更加充分的保护。

3.4健全网络经营者信用评价制度

(1)可以引入中立的第三方评价系统,将独立于经营者与网络交易平台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作为自有评价系统的补充,可以让网络消费者对商品有更加真实的了解,理性的判断,从而保证网络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使。

(2)可以实行网络消费者实名制消费,实名制评论,可以减少网络经营者以及恶意消费者钻技术空子,做不实的信用评价。

(3)必须通过规定经营者作弊责任以及第三方平台的监管责任来严格规制不实的信用评价。

参考文献

[1] 李昌麒,许明月.消费者保护法(第4版)[M].法律出版社,2014(09).

[2] 杨立新.侵权责任法[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87.

[3] 林刘玄.网络商品消费者举证责任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5(01):289-291.

[4] 陈兵.网络购物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挑战与应对[J].社会科学战线,2014(05).

[5] 王姝丽.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J].经营管理者.2014,12(下):265.

[6] 张慧芳.我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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