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如何泅渡道德的激流
2016-08-18彭小瑜
彭小瑜
朴素和简单痛快的道德裁断越来越难以应对现代社会的复杂问题,无论是日常生活小事,还是重大的社会发展问题。在过去的几天里,就南京一妇女在超市偷拿鸡腿等物品的事情,大家在媒体和网络上议论纷纷,莫衷一是,难以形成服众的见解。该妇女家境贫寒,有两个身患重病的女儿,由外地到南京就医后,境况捉襟见肘,入不敷出。她在超市藏一只鸡腿、一本儿童书和小袋红豆、薏米等在身上,试图给孩子带去六一节的礼物。办案民警在处理完此事后,心酸难过,把事情发到微信朋友圈,呼吁大家捐钱捐物。据说现在已经有比较丰厚的捐款可以用于这两个孩子的治疗。涉事的超市营业员则指出,该妇女这样拿走少量食品已经有多次,而超市丢失的东西,营业员要自己掏腰包赔偿。
思考这样一件由小事故演变为社会热点新闻的儿童节插曲,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裁断是非的标准有时会变得那么游移不定,那么模糊混沌。道德问题原来可以是那么湍急的一道激流,让我们难以轻松直线地泅渡过去。我们的心情会变得那么犹豫,我们似乎很难做出一个清楚明快的结论:什么算是偷盗?那位拿鸡腿的母亲真的偷窃了吗?在生活万分窘迫的情形下,拿一个鸡腿、一点白糖和红豆,就算是拿了好几次,真的就在道德上成为了小偷吗?对饥寒交迫者私自拿别人少量食物和衣物充饥御寒,法律是否应该做出例外的界定,排除此类行为的偷窃性质?这类在日常生活中不免发生和遇见的问题,不仅涉及到具体的治安条例和刑法条款,也在更深层面上检验我们对私有权和社会发展的看法。
在生活和社会关系相对简单的西欧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曾经探讨过上述问题。阿奎那引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论证私有财产的合法性:一个家庭获取满足其需求的财富并不违背自然法则。亚里士多德其实还说,家庭财富不应该是无限度的,米达斯祈求神赋予他触摸万物皆成金的本领,透露了他贪婪的本性;一些人无止境地聚敛金钱,单纯为财富而聚敛,说明他们根本不懂什么是美好的生活。
阿奎那和其他一些中世纪哲学家发展了古希腊的社会学说,更清楚地阐释了私有财产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功能。他们认为,人对天地间万物有支配和使用权,而私有财产的合法性可以由三个方面来认识:人对属于自己的东西会更加努力去获得,会更加小心去维护,而比起经常分配共有的财产,个人拥有自己的财产会更容易在人们之间培养和谐关系。但是阿奎那等人特别强调的是,万物的享用是所有人共同的权利,即便私有财产的功能也是造福整个人类,而不是仅仅满足其合法所有者的需求。因此,富人财产在法律上当然是不可侵犯的,不过他们与他人分享自己财富的义务绝不可以是空泛的表态,而是严肃的必须落实的道德责任。
在这样的认识引导下,法律对私有权的保护在道德上获得了更加完备的解释,更加系统地与重视财富的社会属性结合起来,并在此基础上演进为现代物权观念。也是基于这样的认识,阿奎那就偷窃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点,即饥寒交迫者拿别人一块多余的面包,或者拿别人富余的一件衣衫,不能算是偷盗。其实他阐释物权的切入点就是讨论什么是偷盗。阿奎那对偷盗的谴责是明确无疑的:偷偷拿走在法律上属于别人的东西就是偷窃,公然劫掠就是盗抢,都是严重罪行,而暴力的盗抢是比偷窃更严重的罪行。不过在没有任何其他手段解除饥寒困顿的情况下,如果苦难是如此明显和紧急,那么眼前有什么办法就用什么办法,此时“秘密或者公开地拿用他人财物是合法的”。
阿奎那显然并不期望这种非常情况成为常态,因为他不断呼吁济贫:富人敷衍和逃避帮助穷人的社会责任,或者将自己的财富用于骄奢淫逸的生活,反倒是犯下了偷盗的罪,因为他们扣留或者挥霍了原本应该用来帮助穷人的钱财。
中世纪社会思想对自私和贪婪的尖锐批评,后来成为了亚当·斯密等资产阶级代言人重点排斥的思想观点。尽管如此,阿奎那等人在保护私有财产和伸张社会正义之间寻找和谐与平衡的思路,始终在帮助现代世界应对和处理很多高难度的社会道德问题。
(编辑:李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