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让远光灯成为杀人灯
2016-08-16文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程飞索子剑蒋思雄
文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程飞 索子剑 蒋思雄
勿让远光灯成为杀人灯
远光灯,顾名思义,就是照的够远的灯。与近光灯相比,它的光线集中且亮度较大,对夜间驾驶人的视线有很大的帮助。但是,打开网络搜索引擎,输入“远光灯危害”,竟然可以搜索到七百五十多万条信息。
2015年10月12日晚,在石岛管理区牧云路,一名男子骑摩托车行驶,由于前方车辆远光灯太晃眼,导致撞上路中间的指示牌,进而摔倒在路中间;2015年11月26日,济南市历城区虞山大道郭店镇卫生院附近发生了交通事故,一辆轿车撞了两名行人,其中一人伤势严重,肇事司机张某称是受到了对向车道一辆大货车的影响,“对面一辆大货车开了远光灯,远光灯一闪,我什么都看不见了。”2015 年12月5日,浙江天台104国道始丰街道何方店村附近发生一起交通意外,一名行人被卷入车轮致死,肇事司机说“要不是前面的灯晃得我看不见,也不至于造成这么大的事故了”。
作为帮助驾驶人提高视野能力的远光灯为何成为交通事故的杀人灯。我们可以通过一组实验来了解一下。首先我们使用光照强度检测仪来测试远光灯的光照强度,在远光灯5米外测试时,得出的数据显示为6500Lux,这是什么概念呢?它相当于夏季明朗室内时光照强度的13倍,非常晃眼。我们再测试近光灯5米距离的光照强度,得出的数据为730Lux,两者一比较,远光灯的光照强度是近光灯的9倍,这是让人感到极度刺眼的一个数值了。
其次,我们找一名测试者站在分别开着远光灯和近光灯的车辆旁边,可以发现,当测试者站在开启的远光灯车辆旁边时,对面位置已经看不到测试者了,而当测试者站在开启的近光灯车辆旁边时,对面位置还是可以清晰看到测试者。
最后,在实车试验的时候,我们通过瞳孔测试仪来测试一下对向车辆开启远光灯会对驾驶人有何影响,在离车辆较远的时候,我们的瞳孔相对来说是比较大的,那么一下子与开启远光灯车辆交错而过,瞳孔会突然变小,完成这样瞳孔变化的时间大约是2到3秒。由于瞳孔速度的变化太快,而人的生理上,是没有办法满足这样的变化速度的,所以会产生这样2秒多钟的盲区。那这2秒钟,如果车辆按照30km/h的速度,那么它大概要行驶过去近20米。当速度为60km/h时,行驶距离为40米,也就是说有40米的距离,驾驶人什么都看不清。
由此可见,远光灯开启时由于光照强度过高会导致对向车辆驾驶人短时间致盲,这短短致盲时间的危害是巨大的。
面对远光灯,有的驾驶人认为被远光灯晃一下没有怎么样。有的驾驶人则同样开启远光灯,用“你晃我,我也晃你”的应对方法。这些方法固然不对,那么如何应对远光灯呢。一是减速慢行。在驾驶途中,遇到对向车辆一直开着远光灯,我们一定要减速慢行甚至是靠边停车,将它安全地让过去再继续行驶。因为这时候除了刺眼的强光之外,前方道路旁的一切事物都是无法看清的,包括前方的路况及有无其他车辆和行人。特别是夜晚驾驶小轿车遇到SUV或者大卡车开远光灯,更是应该减速慢行乃至停车,因为SUV或大卡车的远光灯相对于轿车,更容易晃到眼睛。二是视线避开发光点。前面已经介绍到了,在与远光灯车辆会车时,驾驶人的瞳孔会瞬间缩小,导致视觉盲区的出现。所以在发现前方车辆开着远灯光的时候,我们就要尽可能躲开发光点,虽然也刺眼,但是能缓解一下恢复到黑暗后对于道路的观察。在此分享一下笔者的个人经验,眼睛可以看前方道路右侧的边缘处,这样避免被晃的同时还可以看到一些道路的情况。三是闪几下远光灯提示对方。千万不要长开远光灯进行反攻,因为也许对向驾驶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正在开着远光灯。而且开远光灯去反击对方, 这样会造成对方的眼睛也成致盲状态,他同样也看不到这边的情况,两个对向车都看不清对方是十分危险的,更容易造成车辆刮擦、碰撞等事故的发生。
在远光灯滥用的同时,交警部门也是对这种情况采取多种的制约手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被处扣1分、罚款100元,由于这种不痛不痒的处罚力度,各地专门对整治滥用远光灯进行了体验式处罚。比如2015 年12月13日,长沙市枫林路和金星路交汇处,驾驶人向女士驾驶的车辆滥用远光灯,被交警现场记1分,罚100元,还让她对着远光灯看了近30秒。此项做法赢得了一部分网友大声叫好。
数据显示,发生在夜间的交通事故中,与远光灯有关的占30%-40%,且呈不断上升趋势,远光灯的危害已经开始越来越大。不少人对这种交通陋习也是深恶痛绝,可见对禁止滥用远光灯,不仅是每个驾驶人的责任,也是非常严峻的现实问题。尽管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如何使用远光灯有明文规定,也有明确的处罚措施。但是滥用远光灯还是时常可见,不管是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差也好,还是处罚力度小也罢,在公路照明条件还不错的情况下,当会车时,远光灯,我们必须要关掉了。
道路交通安全与环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Road Traffic Safety and Environment, Ministry of Education
交通安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Joint International Research Laboratory of Transportation Safety
开栏语:
同路人从本期开始正式开栏。
将这个专栏命名为“同路人”,原因有三。一指它的发源,由同济大学道路交通安全与环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交通安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发起; 二取志同道合之意,希望更多的志同道合者和我们一起在交通安全改善这条道路上携手并进;三表明这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供“同路人”交流、争论和思想碰撞。
每期2-4篇文章,主要针对当前交通安全研究和应用的热点、重点、难点,结合国内外科研院校的研究成果和一线应用的实践经验,进行介绍或开放式的讨论。从而启迪智慧,激发创新,推动我国交通安全领域的学术研究和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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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首期选取的是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4名研究生参加2016年第95届国际交通年会的经历和感悟。这些90后学子第一次赴美参加国际交通界最高规格的学术会议,其所见、所闻、所感,值得我们了解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