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主产区县域农业现代化水平评价研究
——以黑龙江省为研究样本
2016-08-15佟光霁谢思淼
佟光霁,孙 刚, 谢思淼
(1.东北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40;2.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院,北京 100122)
粮食主产区县域农业现代化水平评价研究
——以黑龙江省为研究样本
佟光霁1,孙刚1, 谢思淼2
(1.东北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40;2.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院,北京 100122)
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新常态背景下,全国各粮食主产区始终采取积极的措施与政策探索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旨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在十三个粮食主产区中,近年黑龙江省的发展势头最为迅猛。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县域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对策与建议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继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二是继续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三是继续提高农民素质和培育职业农民;四是继续挖掘县域农业比较优势;五是继续转变政府职能;六是探索粮丰民富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农业现代化;县域农业;粮食主产区;黑龙江省
引 言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发布,彰显了国家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决心。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粮食主产区的概念,黑龙江、河南、河北等十三个省份被划定为粮食主产区。在中国全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的同时,各粮食主产区突出其基础资源优势,始终采取措施与政策,努力探索一条粮食主产区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旨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新常态背景下,如何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与发展则又增加了新的内容。在中国十三个粮食主产区中,近年黑龙江省的发展势头最为迅猛。自2011年黑龙江赶超河南成为全国第一产粮大省后,粮食产量持续稳步增长,2014年粮食总产已相当于全国的1/10强。2012年发布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将发展现代大农业作为黑龙江省的一项重点工作,2013年国家确定在黑龙江省先行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后,进一步明确了黑龙江省引领全国粮食主产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地位。
《中国县域统计年鉴》(2014年)统计数据显示,黑龙江域内66个县第一产业生产总值为2 605.05亿元,占全省的9/10强,可见黑龙江县域农业在全省农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也表明县域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将决定黑龙江农业现代化的整体水平。由于黑龙江县域农业的体制与机制模式普遍存在于中国农村,相关结论对于中国其他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业现代化同样具有借鉴意义,因此,以黑龙江县域为样本进行粮食主产区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与进展程度评价与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较高的理论价值。
一、县域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选择、权重测度与评价方法
(一)县域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本文结合国内相关研究,充分考虑粮食主产区县域特点,并结合农业现代化内涵,构建了黑龙江县域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和熵权法相结合的主客观赋权法,基于极值标准化和目标值标准化数据进行了黑龙江县域农业现代化水平综合评价。其中,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构建遵循内涵性、系统性、综合性、重点性和可操作性等五项原则,并从农业投入、农业产出、农村社会发展和农业可持续四个水平基准层进行了指标体系构建。其中,指标层的选择还参考了黑龙江省统计局2009年发布的《黑龙江省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具体指标[1]。最终形成4个基准层、16项指标的县域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
(二)县域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权重测度
整体权重采用主客观联合赋权法进行,基准层运用层次分析法进行权重确定,指标层运用熵权法进行权重确定。
1.基准层权重。层次分析法是通过专家打分形式主观确定权重的方法。本文选择了黑龙江省内该领域的18位专家进行打分,并通过对专家层次赋权计算指标权重的平均数。经过计算,得到X={农业投入水平,农业产出水平,农村社会发展水平,农业可持续水平}={0.3239,0.4337,0.1549,0.0875}。一致性检验结果显示,CR=0.0651<0.1,符合一致性检验。综观国内相关研究,从这四个基准层面进行指标体系构建的权重经验结果为:(0.3357,0.4403,0.1357,0.0883)[2]、(0.3225,0.4901,0.1279,0.0595)[3]、(0.3217,0.3321,0.2547,0.0915)[1]。可见,本研究的层次分析法结果与这些研究结果类似。
2.指标层权重。熵权法是根据指标变异性的大小确定客观权重的方法。
首先,进行指标的标准化处理,采用极值标准化法,按照下式进行指标的标准化。
(1)
(2)
i代表评价对象,j代表评价指标,xmax和xmin分布代表该指标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其次,计算各指标的信息熵。在标准化指标基础上,计算第j评价指标下第i评价对象的特征值比重:
(3)
结合特征值比重,计算各个指标的熵值:
(4)
其中,k=1/lnm,若Pij=0,则取值0.00001替代。
计算指标xj的差异性系数:
gj=1-ej
(5)
确定权重:
(6)
根据熵权法,确定指标层权重。在16个指标中,通过最大值与最小值比值可以看出,除“设施农业占地面积比重”指标外,其他15个指标的变异倍数均在30以下,而“设施农业占地面积比重”指标的变异倍数在1 700倍以上,直接通过熵权法得出“设施农业占地面积比重”指标在“农业投入水平”基准层占比达到了0.5029,显然这一权重的估计超过了实际情况。通过描述性分析可以看出,有9个县域该值超过了1%,将该指标变异倍数降至100倍,即令大于1%的9个县域该值均等于1%。
通过调整,各指标层的权重结果如下:
x1={劳均耕地面积,单位耕地农业机械总动力,单位耕地农村用电量,机收面积比重,设施农业占地面积比重}={0.3055,0.1453,0.1773,0.0365,0.3354};
x2={农业劳动生产率,耕地产出率,单位耕地粮食产量,畜牧业占农业比重,劳均肉类产量}={0.2241,0.3170,0.0999,0.1423,0.2167};
x3={农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比重,城镇化水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人均农业总产值}={0.2049,0.4419,0.2253,0.1279};
x4={人均耕地面积,单位耕地化肥施量}={0.7897,0.2103}。
(三)县域农业现代化水平的评价方法
结合上述县域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及相应权重,选择多元综合评价法,在标准化指标基础上,进行了综合评价,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对该高速公路七处坑槽修补路面的抗渗性能进行跟踪检测,分别测定其施工结束、使用半年以及使用一年后的渗水系数,检测结果如表2所示。
(7)
(8)
其中,由于原始指标具有不同量纲,需要进行标准化处理,并以标准化数据进行评价分析。不同标准化处理方法可能会导致标准化数据不同,并影响综合评价值,而在现有研究中这一点往往被忽略。在众多关于农业现代化评价研究中,有两种标准化处理应用的比较广泛。(1)极值标准化法。该方法在熵权法中已介绍(见公式1、2)。(2)目标值标准化法。该方法通过指标的目标值达成率进行指标的标准化,具体方法如下:
(9)
(10)
就具体指标的目标值而言,由于参照系不同,国内外学者未形成一致结论。本文结合相关研究与黑龙江实际,设定指标层目标值。
本文结合层次分析法和熵权法,运用主客观联合赋权法确定了指标体系权重,进行了目标值的确定,结果如表1。
表1 黑龙江县域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权重
表2 农业现代化阶段划分标准
(四)县域农业现代化水平划分标准
综合评价值可以直观地比较各县间农业现代化发展差距,但由于缺少一定的衡量标准作为依据,难以判断县域农业现代化发展整体所处阶段。关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阶段衡量标准划分并未统一,辛岭和蒋和平(2010)以联合国粮农组织研究报告为参考,将农业现代化分为起步阶段(综合评价值<0.4)、发展阶段(0.4≤综合评价值<0.8)和成熟阶段(综合评价值≥0.8)[4];林正雨等(2014)将农业现代化划分为五个阶段,准备阶段(<0.3)、起步阶段(0.3~0.5)、初步实现(0.5~0.7)、基本实现(0.7~0.9)、完全实现(>0.9)[5];门可佩和朱淑丹(2012)将其划分为四个阶段,起步阶段(≤0.39)、发展阶段(0.40~0.79)、基本成熟阶段(0.80~0.89)、完全成熟阶段(≥0.9)[6]。黑龙江省统计局(2009)结合黑龙江实际发展状况,将农业现代化分为四个阶段,起点阶段(0.3~0.6)、初步实现阶段(0.6~0.8)、基本实现阶段(0.8~0.95)和完全实现阶段(0.95以上)[1]。
结合上述研究,我们将黑龙江县域农业现代化水平阶段划分为六个阶段(表2)。由于以往研究多以目标值标准化数据为基础进行农业现代化综合评价,使得表2的农业现代化阶段划分参照具有一定局限性。这一划分标准更适用于以目标值标准化数据为基础的县域农业现代化评价结果,对于采用极值标准化法进行数据处理的评价,可能导致低估现象。
二、黑龙江县域农业现代化的评价
(一)数据获取
黑龙江省66个县的数据来自于《黑龙江省统计年鉴》(2015年)、《中国县域统计年鉴》(2014年)、《中国县域统计年鉴》(2013年)等。其中,关于乡村从业人员数和农林牧副渔从业人员数由于《中国县域统计年鉴》(2014年)统计口径变化,故用《中国县域统计年鉴》(2013年)相关数据替代。*通过采用其中哈尔滨市县域数据与《哈尔滨统计年鉴2014》相关数据对比,发现变化不大,可以进行替代。另外,友谊县的乡村从业人员数和农林牧副渔从业人员数存在缺失,很多有关农业现代化指标无法衡量,且友谊县又由农场转型而来,故在评价时将其剔除。
(二)采用极值标准化数据为基础的综合评价
表3显示,黑龙江县域农业现代化整体水平较低,平均综合指数仅有0.28。如果以0.6作为县域农业现代化及格程度,黑龙江仅有一个县初步实现农业现代化,即漠河县,其综合评价值为0.62。考虑到漠河县不具有代表性,阿城区以0.48居省内第二,包含其在内共有8个县综合评价值超过了0.4,有19个县的综合评价值在0.3-0.4之间,剩下的37个县的综合评价值均低于0.3。虽然难以通过综合评价值直接判断黑龙江各县的发展阶段,但黑龙江县域农业现代化综合发展水平评价能够明显识别黑龙江各县农业现代化化发展的差距。在剔除漠河县后64个县的评价中,综合评价值最高和最低分别为0.48(阿城区)和0.13(拜泉县),两者相差将近4倍。
(三)采用目标值标准化数据为基础的综合评价
表3显示,黑龙江县域农业现代化综合评价平均值达到了0.4950,阿城区农业现代化水平最高,评价值达到了0.64,铁力市、宝清县、绥芬河市和漠河县均超过了0.6,根据表2分类阶段显示,这5个县域已经初步实现了现代化。整体上来看,黑龙江县域农业现代化均进入起步阶段,80%的县域进入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阶段。在黑龙江的65个县中(不包含友谊县),拜泉县的综合评价值最低,农业现代化发展最落后,克东、海伦、兰西、甘南、克山、孙吴、依安等县(市)综合评价值也均未超过0.4。
在县域农业现代化评价的四个基准层方面, 农业产出水平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较高, 均值也超了60%, 初步实现了农业现代化; 农村社会发展水平方面, 均值达到了0.575, 处于农业现代化发展阶段, 接近实现农业现代化标准; 而农业投入方面, 均值仅有0.142, 明显滞后于其他三个方面, 该基准层的最大值是阿城区, 也仅有0.2929。
黑龙江县域农业现代化各基准层发展水平并不一致,农业投入水平发展相对滞后,通过分析具体指标的达标情况,可以有效揭示县域农业现代化水平结构特点,找出其薄弱环节。表4所示,在农业现代化16个指标中,农业劳动力生产率均值达到了8.16万元,远高于6万均值,达标率达到100%。16个指标中,3个指标达标水平为优,分别是机收面积比重、农业劳动生产率和人均耕地面积;有7个指标达标水平为良,分别是耕地产出率、单位耕地粮食产量、畜牧业占农业比重、劳均肉类产量、城镇化水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农村人均农业总产值;有6个指标达标水平为差,分别是劳均耕地面积、单位耕地农业机械总动力、单位耕地农村用电量、设施农业占地面积比重和农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比重。
表3 黑龙江县域农业现代化综合评价值
表4 黑龙江县域农业现代化的指标达标情况
注:达标情况划分为4类,优(Y≥80%)、良(50%~80%)、中(30%~50%)和差(Y≤30%)[5]
表5 黑龙江县域农业现代化的综合分类
(四)黑龙江县域农业现代化评价分类
结合上述黑龙江县域农业现代化的评价结果可以看出,采用不同方法进行原始数据的标准化导致了综合评价值的不同。以目标值标准化的县域农业现代化整体水平较高,平均值达到了0.4950,高出极值法标准化的评价结果0.22。极值标准化法可能由于个别极端值导致某指标的标准化值过小,低估农业现代化整体发展水平,目标值标准化数据虽然可以避免这一问题,但目标值的选择也是关键,过高的指标将低估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而过低的指标又会高估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
为使评价结果更加准确与客观,将两种评价值的平均值作为衡量黑龙江县域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标准,将黑龙江省县域分为以下四类(表5):第一类,农业现代化初步实现阶段,共有5个县域,综合评价均值大于0.5;第二类,农业现代化发展阶段后期,共有29个县域,综合评价均值处于0.4~0.5之间;第三类,农业现代化发展阶段前期,共有22个县域,综合评价均值处于0.3~0.4之间;第四类,农业现代化起步阶段,共有9个县域,综合评价均值处于0.2~0.3之间。
结论
基于不同标准化方法的县域农业现代化评价结果并不相同,综合两种结果,黑龙江省县域农业现代化整体水平处于发展阶段,漠河县、阿城区、绥芬河市、宝清县和铁力市这五个县域已经初步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但拜泉县、克东和依安县等9个县域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可见各县域之间的发展水平并不均衡。从基准层而言,黑龙江省县域的农业投入水平明显低于其他3个基准层;从指标层而言,劳均耕地面积、单位耕地农业机械总动力、单位耕地农村用电量、设施农业占地面积比重和农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比重这6个指标与目标值有较大差距,有很大提升空间。
作为粮食主产区的黑龙江省要从整体上和根本上实现县域农业现代化,需要各县的共同努力,由于县域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各县的发展对策也应有所不同。第一类县已经初步实现农业现代,需要重视持续发展并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农业现代化发展经验和手段辐射带动周边县发展,着力突破县域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短板,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第二类县处于农业现代化发展后期,距离初步实现农业现代化只有一步之遥,应充分挖掘和发挥现有农业现代化优势,提升农业现代化发展指数,实现农业现代化突破发展;第三类县处于农业现代化发展前期,农业现代化发展已粗具规模、初显成效,应着力将农业资源优势转化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经济优势,以优势带动现代化发展;第四类县处于农业现代化起步阶段,应明确农业现代化发展思路,在第一类和第二类地区辐射和经验带动下,有步骤地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考虑到粮食主产区县域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一些共性问题,同时提出下列几点建议:第一,继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增加现代化装备和科技成果投入;第二,继续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第三,继续提高农民素质和培育职业农民,发展乡村及周边城镇非农产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第四,继续挖掘县域农业比较优势,培育农业现代化发展突破点,促进县域之间的均衡发展;第五,继续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第六,探索粮丰民富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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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房宏琳]
1002-462X(2016)03-0097-07
2016-01-21
黑龙江省科技厅计划课题“同步推进黑龙江省县域‘三化’问题研究”(GC14D104)
佟光霁(1963—),男,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孙刚(1963—),男,博士研究生,从事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谢思淼(1989—),女,博士研究生,从事宏观经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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