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车内空气质量,保护乘员健康安全
——专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叶盛基
2016-08-15文图本刊编辑部
文图 本刊编辑部
关注车内空气质量,保护乘员健康安全
——专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叶盛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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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盛基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科技奖评审专家、国家04重大科技专项专家,产品工程和企业系统管理专家。长期持续从事科研与管理、行业发展工作,主要涉及汽车标准法规、产品型式认证、企业现代系统管理与认证,以及汽车行业发展和管理等。现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
汽车与安全:为什么要提出“车内空气质量”这个概念?它对驾乘安全有何意义?
叶盛基:提到“空气质量”大多数人肯定会想到雾霾,雾霾产生的原因很多,比如煤或石油燃烧排放、工业排放、焚烧垃圾、工地扬尘、汽车尾气等,甚至是家庭装修。雾霾的污染大多是微小颗粒物,相比化学污染来说这些颗粒物已经算是比较“干净”的了。就以大家最熟悉的“甲醛”为例,在户外空气中浓度非常低,甚至没有。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甲醛是气态而非固态颗粒,即便带上专业的PM2.5防护口罩也不能阻隔甲醛的侵袭。那么,如果甲醛等气态污染物存在于一个密闭而相对狭小的空间内,后果将会如何?!
通常大气质量考量的是微颗粒的浓度,而室内或车内空气质量则需要考量有毒气体的挥发。对于汽车而言,车内所用的塑料、橡胶、胶类、皮革、纺织品、密封件、隔音隔热材料、减震装置、内饰等等,都有可能挥发出有害气体。另外,除了生产过程,汽车的服务、物流等过程也有可能造成有害气体的挥发,甚至,在车主的使用过程中,比如过度的装饰、个人卫生习惯等,也有可能导致各种气体的汇集。汽车车内空间狭小、封闭,再加上经常在高温和复杂的环境下使用,有害气体挥发程度远高于室外,这将一定程度危害驾驶员和乘员的健康。
据有关方面调查分析,车内空气质量不仅涉及驾驶员健康,在一定程度也影响驾驶安全。驾驶员在驾车时会由于车内环境污染问题出现头晕、困倦和咳嗽等现象,车内空气污染已成为导致驾驶员感到压抑、烦躁和注意力无法集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车内空气污染主要来自车内散发出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主要指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8种常见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超标,造成的汽车车内空气污染,都对人体有伤害。若长期吸入这些有害气体,轻则头痛、头晕、胸闷、恶心、呕吐,重则引发病症,危害健康。
近年来,随着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消费者也对车内空气质量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对于车内空气质量越来越重视。 2011 年10月由环保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 27630—2011)(以下简称《评价指南》),并于2012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提出了车内空气中苯、甲醛等八种车内常见污染物的浓度指标,并明确了采集检测样本的环境条件、方法与设备,在某种意义上填补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空白。
新标准的制定,既考虑国情实际也考虑国际协调,标准限值与有关国家的标准水平相当,评价和检测方法也尽可能趋于统一。相信新标准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提升我国车内空气质量,更好地保护乘员的健康和安全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汽车与安全:简要介绍一下目前我国《评价指南》,与即将修订升级为车内空气质量强制性标准的特点和区别?
叶盛基:近年来,我国对于车内空气质量越来越重视,并颁布了《评价指南》,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车内空气质量的指南性标准,对提高和改善车内空气质量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国家有关政府部门,为了强化标准对车企的约束力,提升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积极推动其由“推荐性”向“强制性”发展。2014年《评价指南》升级强制性标准修订工作正式启动,2016年2月份,《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新修订的国家《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将替代原来的推荐性标准,成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在原有《评价指南》的基础上,进行了大量的调研、验证,“强制标准”将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物质,尤其是甲醛、苯等致癌性物质,列入强制控制范围。从推荐性指南升级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标准升级、限值更趋合理。相比《评价指南》,“强制标准”将更加注重强制内容的可行性和有效约束力,同时,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重要依据之一。
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标准工作组积极总结和分析了几年来《评价指南》实施经验,借鉴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先进标准,充分科学验证,积极听取汽车行业和相关行业企业意见。新标准的制定,既考虑国情实际也考虑国际协调,标准限值与有关国家的标准水平相当,评价和检测方法也尽可能趋于统一。相信新标准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提升我国车内空气质量,更好地保护乘员的健康和安全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汽车与安全:“强制性标准”即将出台,提升车内空气质量如何系统推进?
对于车内空气质量很多人还存在一个误区:有气味就意味着有毒。但真正危害身体健康的成分未必会有直接的味道,因此我们的“强制标准”还可以给消费者一个比较科学的衡量标准,有助于社会正确地理解和认识车内空气质量。
叶盛基:无论是车外还是车内空气质量,都涉及到人的健康。之前,大家的目光更多的聚焦在车外排气,而近年来,车内空气质量尤其是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达标情况备受行业和消费者的关注,很多的车企以及室内环境方面的相关专家、有关机构都在为此积极的努力,特别是探索协调努力更好的解决问题。
的确,全面提升车内空气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单纯依靠一个主体产业的努力,更需要相关行业的共同配合和实践。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一直以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推动此项工作,2015年9月成立车内空气质量工作委员会,组织汽车整车企业、汽车内饰件和相关材料企业、车内空气净化器企业和有关大专院校、研究院所和服务机构,开展车内环境质量控制方面的一系列共性问题研究,寻找措施方法,促进问题解决。
在整个汽车产品的实现过程中,包括研发、生产、采购、物流、服务中,要给予充分的关注和系统考虑,全方位的推进车内空气质量的改进。各有关企业从自身出发,需要练好内功。可喜的是,行业骨干企业,如一汽股份、东风乘用车、上汽乘用车、长安汽车、北汽股份、广汽乘用车、江淮汽车、吉利、长城等等,以及境内各有关中外合资企业,一直以来在车内空气质量控制方面都在做积极努力,包括在优化内部车内质量控制流程中,从产品研发、零部件采购、各类原材料使用、整车生产全过程,都在关注所涉及到车内VOC各种事项。
汽车与安全:相关部门和企业在积极努力,但是对于车内空气质量,消费者如何在认知上消除误区或者分歧?
叶盛基:近年来,车内异味已经成为车主投诉最为集中的问题之一。人们对生活大环境高度关注的同时,车内空气质量问题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人的重视。我国投诉车内有害物质超标的事件时有发生,虽然源头不一定是汽车本身,但是,车主感觉车内有味道就判定是有毒而投诉。通常感觉车内气味不舒服而提出投诉,经过分析和检测,对于这个产品是否符合标准有一个明确的判断,属于正常现象。但是,不能单纯因为味道而断定这一产品是有毒有害的,甚至要求退货、索赔,据了解很多车企都会碰到类似的情况。
对于车内空气质量很多人还存在一个误区:有气味就意味着有毒。但真正危害身体健康的成分未必会有直接的味道,因此我们的“强制标准”还可以给消费者一个比较科学的衡量标准,有助于社会正确地理解和认识车内空气质量。除客观因素外,消费者也应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对车内VOC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在购车和用车上多加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在购买新车时,除了关注内饰、外观及舒适度外,还应该将车内VOC作为购车的重要评价项目。
影响车内空气质量的因素很多,除了来自汽车本身的影响外,还有其他因素,比如大量内饰、空调使用、个人卫生和用车习惯,甚至是南北方地域、温度、湿度的差异等等,不能单纯以味道来判断车内空气质量,有毒和有味不能简单的划上等号。所以,即将出台的“强制标准”,会对车内VOC概念诠释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不仅给消费者切身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以保障,还客观上促进了企业对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工作,有效地提高汽车生产企业对材料的正确选择和控制。
即将出台的“强制标准”,会对明示VOC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不仅给消费者切身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以保障,还客观上促进了企业对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工作,有效地提高汽车生产企业对材料的正确选择和控制。
由此可见,对于车内空气质量,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除了从源头管控,还希望广大的消费者给予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希望今后通过各种相关论坛、专题研讨,以及有关宣传,积极促进有关问题的探讨和沟通,全面认识车内空气质量,从而进一步促进车内空气质量的发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驾乘健康和安全。
链接:
2015年9月14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宣布成立车内空气质量工作委员会,这是我国汽车行业协会第一个车内空气质量工作组织,标志着车内空气质量控制将成为新常态下我国汽车行业管理的主要工作之一,我国车内空气质量工作进入全新局面,有力促进我国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
2015年9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标准中第一次增加车用空气净化器测试标准和规范,为利用空气净化器解决车内空气污染问题,科学评价车用净化器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