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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分类指导大纲(试行)

2016-08-13

河南科技 2016年6期
关键词:专家库专家学者师资

全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分类指导大纲(试行)

为完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根据《全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指导纲要》制定本大纲。大纲旨在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的分类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根据培训对象特点和岗位职责要求的不同,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大纲将培训对象分为六大类,包含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知识产权服务业人员、知识产权师资、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等。在充分考虑不同类别、不同层级培训对象特点的基础上,着眼于提高知识产权人才素质和能力,尽可能整体考虑培训对象的现有基础和未来发展需要,确定清晰明确的培训目标,制定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培训内容,选择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方法,建立既能满足学员普遍性需求,又能尊重学员个性化需要的知识产权培训体系。

一、针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体系设计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培训对象包括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根据培训对象的工作内容、职责要求和职业特点,按照初、中、高三级划分内容层级,形成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体系设计。

(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

1.培训目标

初级培训目标:了解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作用和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意义,掌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具备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中级培训目标:全面了解知识产权制度的框架体系和主要内容,熟悉知识产权战略的发展目标和主要内容,具备独立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表1

高级培训目标:能够熟练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能够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具备研判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与实践发展趋势的能力,具备知识产权管理决策和公共服务创新的能力。

2.培训内容

见表1

3.培训方式

以面授培训与远程培训为主开展专题培训,辅以研讨、模拟教学、国际交流等其他方式开展教学。

4.师资选择

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模块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理论基础的专家学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实务模块建议选择政府机构、高校等部门中具有丰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经验的专家学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模块建议选择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高校等部门中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与实施经验的专家学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5.考核方式

笔试、论文撰写、总结报告等。

6.课时要求

培训总课时应不少于30课时。每一模块的培训课时应不少于10课时。

(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

1.培训目标

初级培训目标:了解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了解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具备从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能力。

中级培训目标:熟练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政策,熟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具备独立从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

高级培训目标:具备熟练掌握和判断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执法实践发展形势与趋势的能力,具备处理重大疑难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的能力。

2.培训内容

见表2

3.培训方式

以面授培训与远程培训为主开展专题培训,辅以研讨、模拟教学、国际交流等其他方式开展教学。

表2

4.师资选择

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模块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理论基础的专家学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知识产权执法实务模块建议选择政府机构、高校等部门中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理论基础的专家学者,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执法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5.考核方式

笔试、论文撰写、总结报告等。

6.课时要求

培训总课时应不少于20课时。每一模块的培训课时应不少于10课时。

二、针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体系设计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培训对象包括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法务人员和技术研发人员。根据培训对象的工作内容、职责要求和职业特点,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知识产权法务人员划分为初、中、高三级内容层级,技术研发人员不划分层级,形成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体系设计。

(一)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1.培训目标

初级培训目标:了解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掌握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基础知识,了解知识产权申请实务,具备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

中级培训目标: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了解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制定与实施的相关知识,熟练掌握知识产权管理知识及实务技能,能够独立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高级培训目标:具备知识产权战略思维和战略决策能力,具备控制和防范知识产权风险的能力,能够熟练制定和实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具备利用知识产权推动业务经营与发展的能力素质。

2.培训内容

见表3

3.培训方式

以面授培训与远程培训为主开展专题培训,辅以研讨、模拟教学、国际交流等其他方式开展教学。

4.师资选择

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模块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理论基础的专家学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知识产权管理实务模块建议选择企事业单位、高校等部门中具有丰富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经验的专家学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知识产权申请确权业务模块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知识产权申请与确权实务经验的专家学者、知识产权审查人员和代理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模块建议选择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高校等部门中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与实施经验的专家学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5.考核方式

笔试、论文撰写、实际操作、总结报告等。

6.课时要求

培训总课时应不少于60课时。每一模块的培训课时应不少于15课时。

(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法务人员

1.培训目标

初级培训目标:了解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了解知识产权法律实务基本规范和要求,具备从事事务性知识产权法务工作的能力。

中级培训目标:熟悉知识产权制度,熟练掌握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技能,全面了解企事业单位法务工作中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具备独立开展知识产权法务工作的能力。

高级培训目标:全面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熟练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精通知识产权法律实务,具备处理知识产权疑难或重大法律问题的能力,具备带领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队的能力素质。

2.培训内容

见表4

3.培训方式

以面授培训与远程培训为主开展专题培训,辅以研讨、模拟教学、国际交流等其他方式开展教学。

4.师资选择

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模块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理论基础的专家学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知识产权诉讼业务模块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高校师资,具有丰富知识产权诉讼经验的法官、律师、代理人,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表4

知识产权非诉业务模块建议选择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高校等部门中具有深厚知识产权政策理论知识和管理实务经验的专家学者,具有丰富知识产权非诉业务经验的律师、代理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5.考核方式

笔试、论文撰写、总结报告等。

6.课时要求

培训总课时应不少于120课时。每一模块的培训课时应不少于40课时。

(三)企事业单位技术研发人员

1.培训目标

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了解知识产权申请确权流程,初步具备知识产权检索、撰写等实务能力。

2.培训内容

见表5

3.培训方式

以远程培训为主开展专题培训,辅以面授培训、会议研讨、模拟教学等其他方式。

4.师资选择

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模块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理论基础的专家学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表5

知识产权申请确权业务模块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知识产权申请与确权实务经验的专家学者、知识产权审查人员和代理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表6

5.考核方式

在线考核、总结报告等。

6.课时要求

培训总课时应不少于10课时。每一模块的培训课时应不少于5课时。

三、针对知识产权服务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体系设计

知识产权服务业人员培训对象包括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从业人员、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从业人员、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从业人员、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从业人员和知识产权培训服务从业人员。根据培训对象的工作内容、职责要求和职业特点,按照初、中、高三级划分内容层级,形成知识产权服务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体系设计。

(一)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从业人员

1.培训目标

初级培训目标:了解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职责要求,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熟悉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操作流程与基本技能,具备开展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基本能力。

中级培训目标:熟悉我国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熟练掌握知识产权代理的业务技能,具备一定的业务分析能力和涉外代理服务能力,能够独立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高级培训目标:能够对国内外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相关政策进行深度解读,熟练运用知识产权代理实务的策略和技巧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代理及相关服务,具备带领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团队的能力。

2.培训内容

见表6

3.培训方式

以面授培训与远程培训为主开展专题培训,辅以研讨、实习、模拟教学、国际交流等其他方式开展教学。

4.师资选择

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模块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理论基础的专家学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模块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知识产权审查和代理经验的专家学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表7

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利用模块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利用经验的专家学者、知识产权审查人员、信息分析人员和代理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5.考核方式

笔试、在线考核、论文撰写、总结报告等。

6.课时要求

培训总课时应不少于145课时。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模块的培训课时应不少于40课时,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模块的培训课时应不少于60课时,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利用模块的培训课时应不少于45课时。

(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从业人员

1.培训目标

初级培训目标:了解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职责要求,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具备从事诉讼、非诉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基本能力。

中级培训目标:全面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相关知识及业务技能,具备一定的案例分析能力,具备处理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和技巧,能够独立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业务的能力。

高级培训目标:深度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精通诉讼、侵权、保护等知识产权法律业务,能够对疑难或重大法律问题提供高质量的支持和指导,具备独立完成知识产权法律业务谈判的能力,具备带领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队的能力。

2.培训内容

见表7

3.培训方式

以面授培训与远程培训为主开展专题培训,辅以研讨、实习、模拟教学、国际交流等其他方式开展教学。

4.师资选择

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模块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理论基础的专家学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知识产权诉讼业务模块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高校师资,具有丰富知识产权诉讼经验的法官、律师、代理人,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知识产权非诉业务模块建议选择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高校等部门中具有深厚知识产权政策理论知识和知识产权管理实务经验的专家学者,具有丰富知识产权非诉业务经验的律师、代理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表8

5.考核方式

笔试、在线考核、论文撰写、总结报告等。

6.课时要求

培训总课时应不少于120课时。每一模块的培训课时应不少于40课时。

(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从业人员

1.培训目标

初级培训目标:了解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职责要求,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具备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加工的基本技能,具备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业务的基本能力。

中级培训目标: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制度,熟练运用知识产权检索策略与技巧,熟练掌握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的业务技能,具备独立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能力。

高级培训目标:深度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精通知识产权检索与信息利用技巧,能够熟练利用知识产权信息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够独立带领团队为客户完成复杂度高的知识产权分析工作。

2.培训内容

见表8

3.培训方式

以面授培训与远程培训为主开展专题培训,辅以研讨、实习、模拟教学、国际交流等其他方式开展教学。

4.师资选择

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模块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理论基础的专家学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加工模块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加工经验的专家学者、知识产权审查人员、信息分析人员和代理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与运用模块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与运用经验的专家学者、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人员,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5.考核方式

在线考核、论文撰写、总结报告等。

6.课时要求

培训总课时应不少于75课时。每一模块的培训课时应不少于25课时。

(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从业人员

1.培训目标

初级培训目标:了解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的职责要求,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具备提供申请、诉讼和知识产权管理与实务方面咨询服务的基本能力。

表9

中级培训目标:全面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具备提供知识产权战略、政策等方面咨询服务的能力,熟练开展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高级培训目标:全面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能够提供企业管理、服务贸易、技术转让等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咨询意见,具备推动重大项目决策、行业发展规划等咨询服务能力,能够独立带领团队开展定制化咨询服务。

2.培训内容

见表9

3.培训方式

以面授培训与远程培训为主开展专题培训,辅以研讨、实习、模拟教学、国际交流等其他方式开展教学。

4.师资选择

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模块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理论基础的专家学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模块建议选择具有深厚知识产权政策理论知识和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学者,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法律业务经验的法官、律师、代理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表10

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模块建议选择企事业单位、高校等部门中具有丰富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经验的专家学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模块建议选择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高校等部门中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与实施经验的专家学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5.考核方式

笔试、在线考核、论文撰写、总结报告等。

6.课时要求

培训总课时应不少于80课时。每一模块的培训课时应不少于20课时。

(五)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从业人员

1.培训目标

初级培训目标:了解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的职责要求,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熟悉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商业利用等相关知识,掌握知识产权商业利用的基本技能。

中级培训目标:全面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商业法律知识,熟练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商业利用的业务技能和策略技巧,具备协助开展知识产权商务谈判的能力,具备独立开展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工作的能力素质。

高级培训目标:能够全面把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具备有效控制知识产权商业利用风险的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商业利用策略支持和指导业务经营与战略发展,能够独立进行商务谈判,具备带领知识产权商业利用服务团队的能力素质。

2.培训内容

见表10

3.培训方式

以面授培训与远程培训为主开展专题培训,辅以研讨、实习、模拟教学、国际交流等其他方式开展教学。

4.师资选择

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模块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理论基础的专家学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知识产权商业利用模块建议选择企事业单位、高校等部门中具有丰富知识产权商业利用经验的专家学者,知识产权评估和金融服务专家,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5.考核要求

笔试、在线考核、论文撰写、总结报告等。

6.课时要求

培训总课时应不少于60课时。每一模块的培训课时应不少于30课时。

(六)知识产权培训服务从业人员

1.培训目标

初级培训目标: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本需求,掌握知识产权相关基本知识,了解知识产权培训管理流程,掌握基本教学技巧。

中级培训目标: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制度,掌握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相关知识,熟练掌握知识产权培训技能和教学手段,具备独立开展知识产权教学的能力和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表11

高级培训目标:具备深度解读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的能力,能够对知识产权教学提供权威指导,具备探索创新知识产权培训的能力,具备组织高水平知识产权专题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

2.培训内容

见表11

3.培训方式

以面授培训与远程培训为主开展专题培训,辅以研讨、实习、模拟教学、教学试讲、国际交流等其他方式开展教学。

4.师资选择

知识产权专业知识模块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理论基础和实务经验的专家学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知识产权教学理论与方法模块建议选择高校、社会培训机构等相关部门中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家学者,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

5.考核方式

论文撰写、试讲演练等。

6.课时要求

培训总课时应不少于45课时。知识产权专业知识模块的培训课时应不少于25课时,知识产权教学理论与方法模块的培训课时应不少于20课时。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14年12月15日印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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