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鸿沟视域下我国电子政府的创新路径研究
2016-08-13杨兆丹朱立萍章子康
杨兆丹,朱立萍,章子康
(安徽大学 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数字鸿沟视域下我国电子政府的创新路径研究
杨兆丹,朱立萍,章子康
(安徽大学 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在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为特征的“互联网+”新常态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出现了数字鸿沟并且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数字鸿沟的出现导致了信息资源配置的不公平,成为制约我国新型电子政府发展的巨大障碍。那么如何缩小数字鸿沟,为社会公众提供网上的在线服务,实现信息公平成为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文章在数字鸿沟视域下,为建设新型的电子政府、创新电子政府的发展路径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互联网+;数字鸿沟;电子政府;信息公平
1 数字鸿沟及其本质
2015年,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显示,截至2015年6月,互联网普及率为48.8%,中国网民规模达到6.68亿人。截止到2015年12月,互联网普及率为50.3%,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人,全年共计新增网民3951万人,较2014年底提升了2.4个百分点。据此,可以看到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特征的“互联网+”的大时代已经到来,我国互联网络发展出现了“互联网+”发展的新常态。与此同时,呈现出很多新的特征,数字鸿沟就是其衍生物。《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在论及新中国新型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过程中指出全球数字鸿沟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发展失衡的现象日趋严重。
“数字鸿沟”(digital divide)又称为“信息鸿沟”,其本意是“数字差距”或“数字分裂”。英国广播公司的在线新闻将其定义为“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之间的鸿沟”。近年来,我国的专家、学者也积极开展对数字鸿沟的讨论和研究,从数字鸿沟的定义、形成原因、测度等各个层面进行分析。金兼斌把“社会阶层”的概念引入到数字鸿沟的现状研究当中,指出数字鸿沟的概念定义和操作定义。其概念定义是指社会不同阶层在使用互联网上所存在的差别,而其操作定义是指社会各阶层之间互联网使用者(以下简称网民)比例之平均差别[1]。胡延平提出数字鸿沟是在全球虚拟化、数字化、网络化的进程中,不同国家、地区、和社会群体之间由于对互联网络和信息技术发展、应用程度的不同以及创新能力的差异所造成的“信息落差”“知识分隔”“贫富分化”问题[2]。曹红柳认为数字鸿沟不仅是经济鸿沟和技术鸿沟,同时也是经济制度的鸿沟和政治制度的鸿沟[3]。薛伟贤则把数字鸿沟系统地细分为技术、经济、知识和社会4个不同的层面,认为数字鸿沟的本质是这4个层面的综合差距,是“技术鸿沟”“经济鸿沟”是“知识鸿沟”,同时也是“社会鸿沟”[4]。于良芝在阐述数字鸿沟现象中信息的获取和配置的不平等、不公平时指出,数字鸿沟应该被视为一种不同维度的、不同阶段的非均衡现象,它是超越纯粹的数字要素的,需要扩展到非数字化世界当中的非均衡化现象[5]。祝建华则指出由于社会各阶层人群性别、年龄、职业和教育程度的差异,会对互联网的使用产生显著的影响,进而导致了各个相关者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在享受政府提供的数字服务上的差距[6]。其他如刘迅[7]、李升[8]、胡飞飞[9]、付立宏[10]等学者也提出了具有独创性的建议和意见。尽管表述有所不同,但究其本质,数字鸿沟都是指在信息资源的占有和使用上所存在的差异和不公平现象,其本质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信息通讯技术在普及和应用方面的不平衡现象。数字鸿沟的出现不仅仅是纯技术问题,同时更是公共领域应该研究的问题,关系到现代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2 电子政务下的“数字弱势群体”
数字鸿沟是一个全球都在关注和讨论的热点问题。目前,我国面临着与欧美发达国家(包括其他一些新兴的工业化国家),我国东西部区域间,我国城乡区域间数字鸿沟的三重落差。我国新兴技术行业的发展出现了“信息贫困化”发展瓶颈。尤其是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信息网络更加普及并日趋融合,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我国与发达国家产生了“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把“数字鸿沟”转化为“数字机会”(digital opportunity)是个值得深究的话题。
根据CNNIC所发布的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1 2]显示:互联网知识应用方面的差异,仍然是造成不同社会群体数字鸿沟的主要原因,如表1所示。
图1 非网民不使用因特网的原因
在互联网络信息资源的获取和使用上,数字鸿沟把社会受众分为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不同的社会群体在信息资源的利用上存在巨大差距,信息资源分布的不公,甚至会影响到人们政治权利的履行。在这样的背景下,有关学者提出了“信息弱势群体”的概念,是指不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能力,被排除在主流社会之外,由于受教育程度低,并且社会地位逐渐弱化的人群。一些学者提出了“数字弱势群体”的概念,认为电子政务的“数字弱势群体”是指由于“数字鸿沟”的存在,在信息化过程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的,在不同主体中使用数字化设备、接受数字化产品存在能力和条件上的障碍[11]。张毕臣等人认为弱势群体无法享受到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资源,他们所获得的信息的内容、种类、层次等都受到了很大局限[12]。电子政府的高门槛性使得社会的弱势群体收益的不均,产生了信息化过程中的“马太效应”。必须要用系统的观念去看待新型电子政府的构建,并且积极地创新路径和完善措施去解决数字鸿沟。数字鸿沟是社会排斥和社会分化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在数字和网络时代的延续,体现了不同地区、不同受教育程度、不同财富和收入水平的两极分化,体现了不同的社会群体在获取和利用信息资源上的不公平。为此,必须要把目光聚集在受教育程度低,收入水平低,综合素质低的社会弱势群体上,保障其享受到更加优质和公平的信息服务。提高个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防止弱势群体在信息获取上的“边缘化”,提高电子政府的服务质量,创新电子政务的发展模式。
电子政府的实质就是把公共行政的各个程序和环节电子化,它是一种全新的政府管理模式[13]。创新公共服务的路径和手段的前提条件就是弥合数字鸿沟。电子政府借助因特网,利用更加高科技的手段为人们提供公共服务,对“数字弱势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数字援助”。
3 消弭数字鸿沟,创新电子政府发展路径
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必须加快电子政府的建设,创新电子政务的发展路径,积极推进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公平分配。要推进电子政府的发展,就必须要“填平”和“跨越”电子鸿沟,促进信息的公平配置,消除不公平的隐患。具体来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 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化进程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产业是缩小数字鸿沟的基础和首要环节。我国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目前正处于工业社会阶段,主要以传统的机械加工和汽车制造为主,信息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匮乏,无法像拥有亿万网络用户的国外先进发达国家一样迈入信息社会阶段。因此政府需要鼓励中小型企业积极引进先进外来信息技术,并结合自身的特点,努力实施自主创新,提高我国自主信息知识产权拥有数量和比重,缩小与发达国家信息化水平的差距。同时政府应让信息技术迅速转化为生产力,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推动社会信息化进程,使不同地区的群众充分感受到信息化带来的影响,从而缩小数字鸿沟。
3.2 加大教育水平投入力度,提升整体国民素质
加大教育水平投入力度是缩小数字鸿沟的智力支持。我国往往在基础教育方面加大投入的同时,却忽略了信息化技术等知识方面的投入。尤其是部分数字弱势群体没有相关信息技术方面的培训机会,不能达到对信息知识文化的认知水平,无法掌握信息技术使用的技能。因此政府需要在信息化教育知识普及方面加大投入,并增强人们的信息意识,使其深入了解到信息化的巨大作用,并积极参与到信息化建设当中。同时政府要为群众提供信息技能培训机会,开展相关信息化教育活动,提升国民的信息文化素质,让更多的人具备掌握信息化技术的能力。
3.3 加强基础信息设施投入,缩小地域间差距
消弭数字鸿沟,必须要加强基础信息设施投入力度。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乡和东西部的信息化发展水平及不平衡,从整体上看,城市的信息化水平高于乡村,东部地区的信息化水平高于西部地区。造成这种不平衡关键在于信息基础设施投入的差距,表现在乡村和中西部的电信基础设施缺失和互联网接入的不便利。政府必须以公共配置设施的形式建设和提供宽带网,只有这样才能摆脱西部偏远地区贫困落后的状态,积极融入经济一体化格局。同时,政府应对乡村和中西部的电信基础设施加大投资,降低电信设施相关的安装和使用费用,提高互联网使用的普及率,确保乡村和中西部的一些公共服务机构可以上网办公,从而缩小因地域间基础信息设施的差距而产生的数字鸿沟。
3.4 完善信息经济制度,营造良好的信息化环境
从总体上看,我国电信的收费比发达国家偏高,尤其是较高的网络使用费用导致一些经济落后地区没有经济能力上网,觉得网络是一种奢侈品。同时各地方政府为了增加税收,会在政策方面对电信经济进行倾斜和垄断,使得当地网络费用较高,造成网络发展状况不佳,逐渐失去了人们的信用。因此政府要完善信息经济的制度,进行合理地信息产业政策立法,降低电信运营成本和用户使用费用,推动用户使用率和积极性,营造一种有利于信息经济健康发展和值得人们信任的良好环境。
[1]金兼斌.数字鸿沟的概念辨析[J].新闻与传播研究,2003(1):76-79.
[2]胡延平.跨越数字鸿沟—面对第二次现代化的危机和挑战[M].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2.
[3]曹红柳,张延林.我国电子政务面临数字鸿沟瓶颈的发展对策[J].公共管理,2011(1):140-142
[4]薛伟贤,刘骏.数字鸿沟的本质解析[J].理论与探索,2010(33):41-45
[5]于良芝.理解信息资源的贫富分化:国外“信息分化”与“数字鸿沟”研究综述[J].图书馆杂志,2005(24):6-10
[6]张伦,祝建华.瓶颈效应还是马太效应?—数字鸿沟指数演化的跨国比较分析[J].社会与科学,2013(3):107-109.
[7]刘迅.我国“数字鸿沟”的比较分析及战略研究[D].武汉:武汉大学,2004.
[8]李升.“数字鸿沟”:当代社会阶层分析的新视角[J].社会,2006(6):17-23.
[9]胡飞飞.信息社会、社会分化与数字鸿沟[D].北京:北京大学,2008.
[10]张毕臣,马慧艳.消除数字鸿沟为弱势群体服务[J].内蒙古图书馆工作,2006(2):5-7
[11]赵豪迈,白庆华.电子政务“数字鸿沟”分析与数字援助政策[J].情报杂志,2007(3):101-102.
[12]中国互联网络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北京: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5.
Research on the Innovation Path of China's Electronic Govern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igital Division
Yang Zhaodan, Zhu LiPing, Zhang Zikang
(School of Management, Anhui University, Hefei 230601, China)
In the background characterized by Internet+ mobile internet, cloud computing, IOT and big data, there is a trend of the digital division in our country and the trend is growing. The emergence of the digital divide has led to the unfair distribution of information resources, which has become a huge obstacle to the development of new electronic government in China. So how to reduce the digital divide, how to provide the public with online services and how to achieve the information fair become an important research subject. In the view of the digital divide,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new electronic government and innovation path.
Internet+; digital divide; electronic government; information fair
杨兆丹(1992— ),女,安徽滁州,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