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植酸复混肥料(送审稿)
2016-08-13
腐植酸复混肥料(送审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腐植酸复混肥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风化煤、褐煤、泥炭或者洁净的有机生物质资源为原料进行活化、发酵或提取得到的腐植酸,添加到无机肥料(包括各种专用肥料以及冠以各种名称的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的三元或二元固体肥料)制成的腐植酸复混肥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003.1-1997 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8569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B/T 8572 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测定 蒸馏后滴定法
GB/T 8573 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测定
GB/T 8574 复混肥料中钾含量测定 四苯基合硼酸钾重量法
GB/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 真空烘箱法
GB 18382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
GB/T 22923 肥料中氮、磷、钾的自动分析仪测定法
GB/T 22924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中缩二脲含量的测定
HG/T 2843 化肥产品 化学分析中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GB 15063-2009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NY 884-2012 生物有机肥
GB 11957-2001 煤中腐植酸产率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腐植酸 humic acid
腐植酸是动植物残体,主要是植物残体,经过微生物分解和合成,以及地球物理、化学的一系列相互作用过程形成的一类富含羧基、酚羟基、甲氧基等多种活性官能团的非均一脂肪-芳香族无定形有机高分子混合物,主要成分为黑腐酸、棕腐酸和黄腐酸。从风化煤、褐煤、泥炭中活化、分离提取;也可以通过微生物发酵、化学反应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手段,从洁净的生物质资源中转化而来。
3.2水溶性腐植酸 water soluble humic acid
是指在常温下可直接溶解于水中的黄腐酸,以及腐植酸铵、腐植酸钾等盐类。
3.4复混肥料 compound fertilizer
氮、磷、钾3种养分中,至少有2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和(或)掺混方法制成的肥料。
3.5复合肥料 complex fertilizer
氮、磷、钾3种养分中,至少有2种养分标明量的仅由化学方法制成的肥料,是复混肥料的一种。
3.6掺混肥料 bulk blending fertilizer
氮、磷、钾3种养分中,至少有2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干混方法制成的颗粒状肥料,也称BB肥,是复混肥料的一种。
3.7腐植酸复混肥料 humic acid compound fertilizer
从腐植酸原料得到的水溶性腐植酸添加到复混肥料中制成的肥料。通过分子荧光光谱法鉴定腐植酸原料及确定碳系数,详情见附录A。
3.8大量元素(主要养分) major element (macro
nutrient)
对元素氮、磷、钾的通称。
3.9中量元素(次要养分) secondary element
(secondary nutrient)
对元素钙、镁、硫等的通称。
3.10微量元素(微量养分) trace element(miceo
nutrient)
植物生长所必需的,但相对来说是少量的元素,例如硼、锰、铁、锌、铜、钼等。
3.11总养分 total primary nutrient
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和氧化钾含量之和,以质量分数计。
3.12标明量 declarable content
在肥料或土壤调理剂标签或质量证明书上标明的元素(或氧化物)含量。
3.13标识 marking
用于识别肥料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标识可用文字、符号、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3.14标签 label
供识别肥料和了解其主要性能而附以必要资料的纸片、塑料片或者包装袋等容器的印刷部分。
3.15配合式 formula
按N-P2O5-K2O-WHA(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水溶性腐植酸)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分别表示其在复混肥料中所占百分比含量的一种方式。
注:“0”表示肥料中不含该元素。
4 要求
4.1外观
(含)黑色或褐色粒状、条状或片状产品,无机械杂质。
4.2质量要求
腐植酸复混肥料应符合表1的要求,同时应符合包装容器上的标明值。
4.3腐植酸复混肥料中重金属含量指标
符合NY 884-2012的要求。
4.4缩二脲的质量分数
符合供需双方约定的要求。
表1 腐植酸复混肥料的要求
5 试验方法
警告:试剂中的重铬酸钾及其溶液具有氧化性,硫酸及其溶液、盐酸、焦磷酸钠浸提剂和氢氧化钠溶液具有腐蚀性,相关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5.1一般规定
本标准中所用试剂、水和溶液的配制,在未注明规格和配制方法时,均应按HG/T 2843规定进行。
GB/T 22923中的方法适用于快速检验。
5.2外观
目测法测定。
5.3总氮含量的测定
按GB/T 8572或GB/T 22923进行测定。以GB/T 8572中的方法为仲裁法。
5.4有效磷含量的测定和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
率的计算
按GB/T 8573或GB/T 22923进行测定。以GB/T 8573中的方法为仲裁法。
5.5钾含量的测定
按GB/T 8574或GB/T 22923进行测定。以
GB/T 8574中的方法为仲裁法。
5.6水溶性腐植酸含量的测定(含黄腐酸含量的测定)
见附录B。
5.7总腐植酸含量的测定
见附录C。
5.8水分的测定
按GB/T 8576进行测定。
5.9粒度的测定
按GB 15063-2009附录A进行测定。
5.10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按氯离子选择性电极方法测定,见附录D。
5.11缩二脲含量的测定
按GB/T 22924进行测定。以液相色谱法为仲裁法。
6 检验规则
6.1检验类别及检验项目
按GB 15063-2009规定进行。
6.2组批
按GB 15063-2009规定进行。
6.3采样方案
6.3.1袋装产品
按GB 15063-2009规定进行。
6.3.2散装产品
按GB/T 6679规定进行。
6.4样品缩分和试样制备
按GB 15063-2009规定进行。
6.5结果判定
每批检验合格的出厂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总养分、配合式或主要养分的含量、水溶性腐植酸的含量、氯离子的含量、缩二脲的含量、本标准号和法律法规规定应标注的内容。
以钙、镁、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的产品应注明为“枸溶性磷”,并应注明是否为“硝态氮”或“尿素态氮”。其余按GB 15063-2009中6.5.1至6.5.3规定进行。
7 标识
应在产品包装容器正面标明产品浓度类别(如高浓度、中浓度、低浓度等)、配合式和腐植酸原料来源。其余按GB 15063-2009中7.1至7.7规定进行。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按GB 15063-2009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