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给地方官员配偶定下“七不准”
2016-08-12程大雨
共产党员(辽宁) 2016年13期
韩国给地方官员配偶定下“七不准”
针对近年来韩国地方官员配偶被爆出公费出游、私用公车、插手人事等问题,韩国行政自治部近日向各地方自治团体(主要指地方议会和行政机构)发出通告,要求各地方自治团体在处理和本团体长(主要指市长、都知事、郡守、区厅长等)配偶有关事项时应遵守法规,同时也对配偶们提出了“七不准”的行为指南,包括禁止团体长配偶介入人事安排、使用公费到海外旅游等行为。
根据“七不准”的行为指南,团体长夫妇一同到海外出差时,必须遵守相关差旅费规定,除了出于公务目的,配偶花销不予报销,配偶不得因私使用公车,配偶私人活动禁止让公务员随行或接待。
韩国行政自治部地方行政室长表示,团体长的配偶在地区居民福祉和地方发展方面扮演的公共角色应当给予肯定,并予以适当支持,“不过,要是因为私人活动而动用预算或者指派公务员参加则是违法或不恰当的,对这些现象应当予以根除。”
韩国行政自治部官网公布的相关材料显示,行政自治部为落实地方自治政策以及强化自治团体竞争力,保证国民对公职社会的信赖,制定了上述规定。
行政自治部表示这只是个开始,“为了杜绝和地方自治团体的人事制度运作有关的各种违法和不当处理方式,还计划制定人事运营处理标准,为使不正常的人事运作得以改变、走上正轨,政府将竭尽全力完善相关制度。”
(文/程大雨据新华国际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