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向香港移交劫杀案重犯
2016-07-29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
就在港府官员与内地公安部官员就完善通报机制在深圳进行第二轮磋商的同一天,内地公安机关在皇岗口岸向香港警方正式移交早前在内地拘捕的香港劫杀案疑犯揭冠国。
移交程序自28日下午4时多开始。疑犯被内地公安押解到皇岗口岸,他被反手戴上手铐,由内地警员扣押下车,还有警员手持他的个人物品,包括一个背包及绿色行李袋。他们走到香港警方面前,为疑犯开锁。疑犯拿回个人物品后又被香港警员戴上手铐,其后被押送上警车离去,整个过程大约15分钟。香港东方日报网称,疑犯被带到大埔警署扣查。
在正式移交前,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长林伟雄和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处长区志光分别致辞。林伟雄称,案件于今年3月发生后,香港警方向内地公安通报,并请求协助追捕犯人,内地警方其后一直追查,发现犯人藏身在深圳。他说,整个事件是内地与香港警方紧密合作的典范,强调粤港两地不是犯人的避风港。区志光也说,这次成功拘捕疑犯,是给两地居民发出一个很好的信息,两地警方紧密合作以维护治安稳定。
轰动一时的大埔找换店劫杀案发生于今年3月14日上午。当时找换店店主、71岁的姚捷湶吃完早餐返回店铺时,被一名戴口罩的男子尾随闯入打劫。店主藏有56万港元,疑拒绝透露现金所在地,与匪徒发生争执,其后被割喉放血,送医院后不治身亡。6月底,疑犯终于在内地落网,他报称无业,但在内地供养一名年轻女友,因为失业经济拮据,又欠债累累才铤而走险,犯案后极速潜逃内地。
28日同一天,香港保安局长黎栋国率特区政府代表团,到深圳就进一步完善通报机制与内地公安部门进行第二轮磋商。港府发言人称,双方同意将“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根据宪法和《基本法》以及两地相关法律,秉持‘依法办事、求同存异、双向互惠、保障人权原则”,写入新的通报机制中。星岛日报网称,两地本月初已进行首次磋商,达成四方面共识,包括将通报时限压缩到14天、明确通报内容、增加通报渠道以及通报范围。
香港回归以来,内地公安机关与香港警方密切合作,联手侦破了一系列重大跨境犯罪案件。根据合作机制,自2000年以来,广东已向香港移交港籍通缉犯17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