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英语语法教学的语言美学观
2016-07-28唐梅花
唐梅花
【摘要】通过深入分析语言美学的内涵,借助语言美学理论探索与创新英语语法教学,达到简化英语语法教学内容,提升英语语法教学效果,缩减英语语法教学周期,使学生真正从中得到应有的启示,为后续的英语语言综合能力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语言美学 英语语法教学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需要大量具有高技术、综合能力强且能熟练运用外语的人才,各个高校正在大力改革外语教学,进而强化外语运用能力在人才培养中的中流砥柱作用。事实上,要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在于教学方式及理念,而外语教学的关键之处又在于熟练掌握其语言规则,现行外语语言规则教学耗时长,效果浅,无法达到预期的让学习者熟练掌握的目标,因此,简化英语语法教学内容及模式势在必行。然而,纵观现行英语语法教学活动,大多还是遵循传统的教学模式与思路,语法讲述过于繁琐,过于细致,使初学者无法提纲契领般掌握英语语法的要领与精髓。基于此,笔者在具体的英语语法教学过程中不断探索与创新,其中结合语言美学所遵循的原则,针对教学内容进行创新性地整合与简化,并在教学实践中进行了大胆的尝试,达到了预期的教学设想。教学对象普遍认为新的语法教学模式及思路新颖,内容简单易记,环环相扣,逻辑性强。由此,写这篇文章来与大家共勉,若有不到之处,希望大家给予指正。
一、语言美学的内涵
语言的研究,一向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从“真”的角度揭示语言各层次、各单位运作的规律;二是研究如何善用语言,更好地实现交际目的。本文拟从语言美学的角度来深入挖掘英语语法教学内容上的突破。具体地来说,语言美学从美学的角度研究语言,运用美学理论分析讨论语言和言语过程中的审美现象和规律。英语语法教学纷繁复杂的内容在语言美学理论的引导下,达到精炼,奇趣,简单明了,通俗易懂。
二、英语语法教学的语言美学观
英文单词的词性及英文句式是英语语言学习的核心内容,下面就以英文单词词性及英文句式为例,运用语言美学理论对其讲解进行新的尝试。
1.英语的词性。纵观英语语法教学内容,无论是句子的成分——主语、谓语、宾语、表语、定语、状语、补语、同位语,还是单词的词性——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等,英语语言与汉语都有很多相似之处,再细细观察,会发现英语句子成分的命名原来来源于汉语语言规则,在这,为了让学生对英语语法规则的总体认识上有一个全局的把握,就可以直接对学生讲解——英语的语法规则是根据中文的语法规则来命名的。在已知的知识与信息基础上,学习与之相似的语言,认可度要高很多。另外,英语单词词性也可与语法统一讲述,简而言之,“英语的语法就是在讲词性”。接下来就从英语中常用的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代词等着手,将语法与英语单词词性结合,联系起来统一阐述。
(1)名词:“主、宾、表、定、同位语。”
名词在两个主要英语句型——“①主语+谓语+宾语.”与“②主语+谓语+表语.”中,可做主语、宾语、表语、定语、同位语。
A.名词在句中作主语,如 The baby needs me.(宝宝需要我。) 句中名词“baby” 置于句首,作主语。
B.名词在句中作宾语,如 I need a baby.(我想要个宝宝。)句中名词“baby”置于实意动词“need”之后,作宾语。
C.名词在句中作表语,如 This is my baby.(这是我的宝宝。)句中名词“baby”置于系动词“is ”之后,作表语。
D.名词在句中作定语,如 She is a baby girl.(她是个女婴。)句中名词“baby ”置于另外一个名词“girl”之前,作其的定语,修饰限定“girl”的状态。
E.名词在句中作同位语,如 I love my son, a baby. (我爱我的儿子,他还是个婴儿。)句中名词“baby”就是对句中“my son”的进一步解释说明,共指同一个人。
五个例句中,同一个名词“baby”在句中所放置位置的不同,导致其在句中所充当的成分也产生了很大的差异。
(2)动词:“谓语只能是动词,动词只能做谓语。”在上文提到的英语两个主要句型①与②中,英文中的动词在这两个句型中只能充当谓语,并且每一个谓语都必须具有时态,以具体表达动作发生的时间。如
A. He is loving me.(他正热恋着我。)
B. He loves me. (他一直爱我。)
C. He loved me. (他曾爱过我。)
D. He will love me.(他会爱上我的。)
四个例句中的主语与宾语都一致,但是谓语动词的形式发生了改变,句子所表达的涵义也相应地发生了改变。
简而言之,英文中句子的谓语必须是由具有时态的实意动词或系动词来充当。动词只能用来充当谓语,其他句子成分如主语、宾语、表语、定语、状语则由动词的两种变化形式来充当,即doing & to do,也是大家熟悉的非谓语。
(3)形容词:“表定补。”首先,形容词在上文中提到的英文主要句型②中,可充当表语。如
The baby is cute.(宝宝很可爱。)
句中“cute”放在系动词“is”之后,充当句子的表语。
其次,形容词在上文提到的英文两个主要句型①与②中,充当名词的定语,形容修饰名词。如
I need a cute baby.(我想要个可爱的宝宝。)
句中形容词“cute”对名词“baby ”起到了修饰形容的作用。
最后,形容词还可放在宾语后面补充说明宾语的状态,称之为宾语补足语。如
The baby makes me happy. (宝宝使我感到幸福。)
句中形容词“happy”就是放在宾语“me”之后,补充说明“baby”对于“me”的影响。
(4)副词:“修饰动词、副词、形容词。”英文中的副词主要是用来修饰动词、副词、形容词,以表达状态或程度。如
A. He is fast. (他快。)
B. He is very fast.(他很快。)
C. He runs fast.(他跑得快。)
D. He runs very fast.(他跑得非常快。)
A句中的形容词“fast”无任何其他词来对它进行修饰限定。B句中的fast则由副词very来修饰,就构成副词“very”修饰形容词“fast”。C句中的“fast”是个副词,用来修饰动词“run”,就构成副词“fast”修饰动词“run”。D句中的副词“fast”则由副词“very”来修饰,就构成副词“very”修饰另外一个副词“fast”。
(5)代词:“主、宾、表、同位语。”英文中的代词与名词有许多共同之处,除了定语之外,其他名词所能做的成分代词都可以做。
2.英语的句式。
(1)简单句:一个英文句子中只有一个谓语的句子就可称之为简单句。如
A. The baby needs me.
B. She is a baby girl.
两个例句中的谓语都只有一个,分别是“needs”与“is”,所以都属于简单句。
(2)并列句:由并列连词连接的两个简单句就称之为并列句。
A. This is my baby and he needs me.(这是我的孩子,他需要我。)
B. He is always right,while I am always wrong.(他总是对而我却总是错。)
两个例句中的并列连词and 与while各分别连接了两个简单句,前者表示两个简单句是平行关系,后者则表达了两个简单句之间的转折关系。
(3)复合句:英文的复合句中,通常情况下,都会出现从句的引导词。简而言之,凡出现引导词的句子都可直接归类为复合句,除了特殊疑问句之外。
为了更好的区别及辨识复合句类型,本人特根据语言美学理论要求简洁明了的标准重新归纳总结,现以复合句引导词的分类为例逐一介绍。
1)名词性从句。名词性从句引导词的使用分类是按照从句的类型分为三类:其一,当从句属于陈述句时,使用引导词that引导从句;其二,当从句属于一般疑问句时,使用引导词whether引导从句,表达“是否”的含义;其三,当从句是特殊疑问句时,使用特殊疑问词本身来引导从句。
我能够认出他就是我的孩子。I can identify that he is my son.
我想知道他是我的孩子吗? I am wondering whether he is my son.
我想知道谁能拯救我的孩子?I am wondering who can save my son.
2)定语从句。定语从句的引导词是按照所修饰名词或代词的种类分为五类:其一,名词指人时,选用that, who, whose其中一个;其二,名词指物时,选用that, which, whose其中一个;其三,名词指地点时,选用where 或that其中一个;其四,名词指时间时,选用when 或that其中一个;其五,名词指原因时,选用why或that其中一个。如此进行分类,使英语学习者一目了然,在选用引导词时就会胸有成竹。
这些引导词中,that、who、which指代先行词,在从句中可充当主语或宾语;whose也可指代先行词,在从句中可作定语;where在从句中充当状语,表“在哪里”;when在从句中充当状语,表“在……什么时候”;why在从句中充当状语,表“为什么”。
3)状语从句。状语从句引导词是按照状语从句引导词的意思分成九类。如表1所示。
三、实践及思考
多年来,英语教育在中国都是以语法教学为主,从初中、高中乃至大学,每个阶段的重点都放在英语语法教学上,极大地耗费了英语学习者的时间及精力。从时间跨度及效率来讲,付出如此多的努力,但这样的教学模式及教学效果却也不尽人意。最后的现象就变成这样:学习英语的人很多,但学精、学通的人很少。现在,通过笔者针对英语语法教学内容进行创新之后,发现在语言美学理论基础上经过全新整合的英语语法教学有如下几个优势,下面将逐一论述。
1.缩短语法教学周期——简洁。多数英语语言学习者学习英语是为了更好地参与到与他人及外界的沟通,目的是提高沟通的质量。作为语言沟通的工具,在传授英文时,英文语法就无须讲解的讳莫如深,生涩难懂,而应让学习者感觉到微风拂面般,轻松舒适,畅快淋漓。若让学习者能更好地领悟英语这门语言,可鼓励他们大量的阅读,以阅读量的积累来体会“书读百遍,其理自通”的真谛。与传统英语语法教学内容与模式相比,新的整合大大缩短了英语语法教学周期,更多的是让学习者对其不断地巩固与记忆。
2.语法内容深入浅出,高度概括——凝练。每一门语言的语法教学在传统观念上来看,都是一个庞杂的体系。如何突破庞杂并从纷繁中找寻简练,是语言教学工作者的责任与使命,否则就是在浪费时间与生命于无意义的重复中。在教学实践中学生普遍反映,文中所采用的语法讲解方式与传统语法教学方式相比,该教学内容及形式更容易听得懂,更容易理解。
3.语言生动形象,易于识记——奇趣。在讲述英文动词的功能及作用时,本人采用了这样一句话来凸显动词的特殊性——谓语只能是动词,动词只能做谓语。该句采用对称、排比的方式强化了英文中动词在英文句式中的核心功能,形象,有趣,更利于使用和识记,达到了语言美来助推学习进程的效果。
四、展望
作为语言教学工作的核心,语法教学历来是语言学家们热烈讨论的话题。如何将庞杂的语法内容以简洁易懂的方式呈现给语言学习者,各方都在积极努力地尝试与创新。笔者在文中的小试牛刀在实践中起到了引路点拨之效,但愿能与各位同仁共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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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骆小所.论语言美学的萌生和破土而出[J].云南师大学报, 1995,(3).
[3]徐盛恒.语言美学论纲[J].外语学刊,19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