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企业如何在落实“三转”工作中找准定位
2016-07-25王兴安
王兴安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6)06-000-02
摘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针对当前一些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模糊、履职错位、效率低下等问题作出的重要部署,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是提升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大举措和重大机遇。是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当前纪检监察工作要在林区改革中找准定位,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切实提高履职效能,为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关键词林业企业 “三转” 定位
一、当前林区纪检监察在落实“三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林业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落实“三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认识不足的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思想认识问题。纪检监察组织过去存在严重大包大揽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比如,完全应该有职能部门做的事情,企业总是让纪委牵头,造成一个基层企业纪委牵头机构达到五十个之多,好似权力不小,可是往往成了职能部门的挡箭牌,有了问题就往纪委身上推的不良局面。但是在真正推动职能转变的过程中,还存在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考虑个人得失,顾虑重重。二是责任不明晰的问题。林业企业纪检监察机关习惯于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工作安排及部署,习惯于按部就班,对单位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系统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向党委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较少,参谋建议缺位。同时,存在组织协调缺位问题,没有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和落实“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引导各个部门单位共同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各自的工作中去,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致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三是能力不足的问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学历层次参差不齐,专业知识大多也不对口,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方面表现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不足。另一方面表现在存在畏难情绪。
二、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是主观认识不到位。首先,林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角色定位存在认识不清、缺乏大局观念、流于习惯思维、贪大求全等主观认识上的原因,影响了“三转”工作落实的进度和程度。其次,对“三转”工作的实质理解不准确。没有认识到“三转”工作并不仅仅是作“减法”,减负的根本目的在于拨冗去杂,从根本上解决“种别人的田,荒自己的地”的问题。就是要从参与者变监督者,从“运动员”变“裁判员”,回归到组织协调作用和监督执纪职能,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来。回归主业表面上看战线收窄了,工作量减了,实质是抛弃不必要事务的牵绊和束缚,抓住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可以把主业做大做强、做深做透。转方式要突出重点、加大创新 转方式关键在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因此要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对牵头的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对职能部门主抓的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协调不取代、参与不包办。同时,要与时俱进,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善于从企业工作全局出发推进工作,积极探索企业纪检工作规律,运用信息、通信和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为纪检监察工作注入活力、增添动力。二是客观现实的制约。企业纪委参与的议事机构非常多,纪委书记分管份外的工作多。如果不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只是生硬地进行“一刀切”,势必会造成人力的浪费,并影响到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是工作方法不得当。“三转”工作是一循序渐进的工作,需要遵循科学的工作方法。那种“冒进式”的工作方法,缺乏对“三转”工作的理性和长远规划,只能造成短期效应,效果会大打折扣。
三、抓住主业,找准定位,为林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持续抓好“三转”。
(一)强化源头管理,贯彻落实好“两个责任”。一是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才能更好地支持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三转”。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常研究、常部署。党委书记要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情况亲自汇报,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同级纪委开展工作,当好纪委书记的坚强后盾。同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三转”工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加强对“三转”工作任务考核,将“三转”工作作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二是要纪委要落实好监督责任,才能使“三转”出成效。纪检监察组织要自身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能,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措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任务,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二)明确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职责的准确定位,是党章规定纪委“三大任务”的实践路线,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监督执纪问责是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纲”,我们必须把这个“纲”举起来,聚焦中心任务 创新工作方式,改变工作作风,全面履行职责。一是要严明党的纪律。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二是坚决纠正“四风”。要把监督检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林区五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民风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抓源头治根本,积小胜为大胜,切实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三是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紧盯“十个全覆盖”、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改革等中心工作,严肃查处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损害职工群众和集体利益的问题。开展“小官贪腐”专项治理。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各类专项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加大对职工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曝光力度,坚决改变“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强化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是加强思想教育。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召开学习交流会等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把思想统一到“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新要求上。二是强化正确履职。纪检监察机关应紧紧围绕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围绕行政监察法赋予的五项职责,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回归到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要从“执行主体”向“监督主体”转变。进一步把清理和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更多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责上。三是强化能力提升。履行好监督职责,必须有一支素质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标准,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执纪监督能力。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不但要做“手电筒”照好别人,还要做“整容镜”,常照自己;要强化作风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林区五项规定精神,践行群众路线,坚决纠正“四风”;要锤炼党性修养,带头廉洁自律,带头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敢于担当,坚持原则,尤其在执纪办案中;要严格依纪依法,不徇私,不泄密,不谋利;要提高履职能力,勤于学习,有针对性地弥补自身知识的“短板”。管好自己,行得正、立得稳、过得硬,发挥表率作用,把管人管事管权结合起来。四是强化廉洁自律。要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纪检监察组织内部监督机制,强化纪律约束,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坚持抓早抓小,防止“灯下黑”问题,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恪守廉洁自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