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藏区精准扶贫
2016-07-23卓格吉
卓格吉
摘 要:自我国采取扶贫政策以来,在农村贫困问题上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但藏区由于受自然条件的制约、传统观念的影响,其整体生活水平较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仅靠传统的放牧难以脱贫致富,在新形势新政策下,应找出一条新路,早脱贫,奔小康。
关键词:藏区;精准扶贫;精准识别
“要把扶贫攻坚抓紧、抓准、抓到位,坚持精准扶贫,倒排工期,算好明细账,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人大会议广西代表团审议时对广西提出的要求。天峻县新源镇作为一个纯牧民聚居地,由于牧民生活自然条件较差、受教育程度较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2014年相关单位按照村里的实际贫困程度将新源镇十二个村中四个村被列为贫困村,便开始启动了扶贫工作。在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扶贫任务,但青海省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体会议作出加快全省整体脱贫步伐的决策部署后,海西州作为青海省主要的矿产资源来源地,其贫困人口规模较小、经济发展基础较好、群众脱贫愿望强烈,提出要求提前两年,也即2018年率先在全省整体脱贫的目标,后两年为巩固期,这便对近期开展扶贫减贫工作带来了一定的紧迫感。
一、新源镇基本情况及发展现状
2001年2月21日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复,撤销天棚、关角2乡,合并设立并命名为新源镇,新源镇政府位于天峻县城内,下属有12个牧委会。地势高峻,气候寒冷,是藏族聚居的纯牧业镇,其草场总面积为1200万平方公里,总人口有24807人,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11个,全镇现有各类牲畜存栏数为14.06万头(只),贫困村有4个,贫困户有134户340人。
二、藏区贫困的定义和现象
无论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民族,贫困是共存的社会现象,同时反贫困也是共同的目标和追求。藏区也一样,由于受到自然条件、传统观念、基础设施、产业结构等制约,阻碍了其经济的发展,导致贫困形势严峻,因而精准扶贫对藏区这一特殊领域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贫困的一般定义
贫困是经济学领域内众多学者所研究的对象,随着时代的发展,对贫困的定义也有所不同,当初所指的贫困是最基本的生存意义上的贫困,是一种社会物质贫乏的现象,具有缺乏物质性。20世纪70-80年代后,人们对贫困的定义不局限于物质层面这一领域,将教育和健康方面的能力包括进来,比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所说:“贫困不是单纯由于低收入造成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基本能力缺失造成的”,这便是贫困概念上的一种提升。对于新源镇四个贫困村来说,其海拔高、草场面积小、产业薄弱,缺乏技术,多数人为文盲或半文盲,靠传统的放牧方式所得来的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生活开支,从而出现大量的低收入家庭,达不到国家贫困线标准。
(二)藏区贫困现象
贫困是每个地区所共存的一种社会现象,其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贫困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也需要多种角度去予以解决。随着学术界对贫困的深入研究。对藏区来说,主要是由于收入和能力方面的缺乏而出现贫困现象,其表现为:
一是木里煤资源的停矿阻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木里煤矿是青海省重点开发的煤炭矿区,虽严重影响着青藏高原的生态系统,但其背后也带动了天峻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民族饭馆和宾馆因停矿而倒闭,随之影响了全县经济收入来源。
二是近几年牛羊肉价格的下跌直接影响着牧民的收入。天峻县是海西州唯一一个纯牧业县,但近几年牛羊肉价格的下跌,牧民陷入了买与卖的纠结当中,对牧民带来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打消了牧民养殖的积极性。
三是牧民缺乏技术方面的能力,牧区整体文化程度低,除了放牧,对于其他方面没有积极性。
三、藏区精准扶贫的内涵
2013年11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明确提出了“精准扶贫”概念,精准扶贫就是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牧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严格的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要真正地实现精准扶贫,必须经过四个步骤:
第一步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的基础和关键,也是解决“扶持谁”的问题。常用的精准识别的方法是“五比五看法”,“五比”即: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财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劳动能力;比居住条件,看生活环境;比致贫原因,看贫困程度。天峻县新源镇四个贫困村作为纯牧民的聚居地,其邻里相距甚远、交通不便,产业结构单一,对每家每户进行精准识别的过程是一个很艰巨的任务,通过多次入户调查、走访慰问、摸清家底来确定最终的贫困户。
第二步精准派人,是精准扶贫的活力和动力,也是解决“谁来扶”的问题。扶贫开发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应广泛积极地参与,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座谈会上讲到:“选派扶贫工作队是加强基层扶贫工作的有效组织措施,要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第三步精准扶持,是精准扶贫的重点和难点,也是解决“怎么扶”的问题。
第四步精准管理,是解决“怎么管”的问题,按照扶贫的进度对贫困对象及其有关信息应及时地进行动态管理,扶贫资金应加强监管,确保扶贫效果。
四、藏区精准扶贫的意义
精准扶贫既是一个短期的目标也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海西州作为青海省主要的矿产资源来源地,要求提前两年,也即2018年率先在全省整体脱贫,因而藏区的相关单位和部门都很重视精准扶贫这项工作,精准扶贫是专门针对过去粗放式扶贫而提出来的一种精准到人到户的新的扶贫开发模式,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一)精准扶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的十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把扶贫工作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尤其对于民族地区,扶贫工作是重中之重,不能丝毫放松。近几年国家领导们的一系列政治讲话,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同时将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联系在一起,只有消除了贫困,才能实现小康社会的伟大梦想。
(二)精准扶贫是共同富裕的目标。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精准扶贫决不能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根据结合民族当地的实际,实事求是,带责任,真扶贫,扶真贫,从细微着手,使民族地区早日走出贫困的深渊,赶上社会发展的步伐,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三)精准扶贫是改善民生的主要方法。民生一直是世界各国所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通过对民族地区进行精准扶贫改善牧民的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方面,解决牧民的住房难、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等一系列民生问题,让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真正得到保障,只有这样,民族地区的社会更加稳定,经济更加繁荣,人民更加安居乐业。
五、藏区精准扶贫面临的问题
马克思说过“一切发展中的事物都是不完善的”。诚然,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过程中也避免不了一些问题的存在,主要表现为:
(一)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天峻县新源镇有四个贫困村,经“两线合一”后,四个贫困村共有贫困户40户89人,其中一般贫困户有4户9人,低保贫困户有36户80人,占全镇总人口的15%,其贫困户的整体文化素质和科学素养偏低,多数都是文盲或半文盲,对新鲜事物的承受能力较低,贫困不只是表现在表面经济上的缺乏,而且从思想上已养成一种“等靠”依赖,制约着脱贫任务,增大了扶贫难度。(二)致贫原因多种,经济来源单一。新源镇四个贫困村的贫困户绝大部分是因病、因残、因学、缺乏劳动力等原因造成的,而且是无畜户或少畜户,主要经济来源为草原奖补金和低保金、养老金,靠政策性收入来维持基本生活。
(三)牧民收支账算不明,精准识别带来困扰。在进行精准识别过程中,最主要的就是预算每户的收入和支出,但在预算时有些收支账由于时间过了很久的原因或具有隐性,或瞒报虚报,不易确定,因而导致最终预算结果的不正确,对精准扶贫的前提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四)生产经营方式单一,畜牧业发展空间受限。虽新源镇四个贫困村中有两个贫困村设立了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但因缺乏经营合作社方面的经验或不具有能带动整村致富的能人,导致有些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是个空壳子。贫困户因本来家庭经济条件差,而且对合作社缺乏信心,所以没有入股。
六、精准扶贫问题对策和建议
精准扶贫是国家针对贫困问题而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群众期盼的重要部署,但是要创出一条扶贫新路,必须结合当地实际,尤其民族地区来说,特殊的传统观念和地理环境,决定着实施精准扶贫要因地制宜,应实事求是,从大处着眼,从细处着手,通过收入的再分配和福利政策的补贴等致富的多元化,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提高牧民自身素质和发展能力。
(一)带动产业发展,促进牧民致富。结合当地的地理特性和老百姓的致富思维,村里德能兼备或有威望的人带头整村成立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或相关产业,采取“贫困户+非贫困户”的模式,非贫困户以资金入股,贫困户当中少畜户以牛羊或土地入股,无畜户以劳力或土地入股,合作社获得收益后,年底按每户股份所占份额进行分红分利,这样有利于形成整村非贫困户带动贫困户走上致富道路的良好局面,效果较明显,收入则稳定,产业速发展。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牧民基本生活。牧区人畜饮水、缺电、路不通是最主要的突出问题。扶贫应从当前最紧迫、最短缺、群众最期待的事抓起,激励推进牧区道路、水利工程、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要想富,先通路”,只有路畅通了,才能对经济的交流提供了基础,也对解决缺水缺电问题奠定了基础。因而应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让老百姓不再为水电路发愁,能喝到安全的水,能用到明亮的电,能通过放心的路,从而保障牧民最基本的生活。
(三)按照“八个一批”的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对贫困户的致贫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后,对症下药,每家每户制定帮扶措施,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续的措施来达到帮扶的目的。
(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基层是基础。”基础组织既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牧区得到落实的机关,也是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向贫困作战的机关,因而基础组织要从实际工作出发,改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工作作风,加强扶贫队伍建设。
(五)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精准。扶贫资金的使用涉及到改变贫困村的面貌,因而应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完善基层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规范程序、严格管理、资金使用安全,贫困群众满意。
(六)加快扶贫开发立法过程。扶贫工作涉及面比较广,综合性比较强,需要立法上的跟进,对于任何制度的构建不能缺乏法制的保障,唯有法制的保障,各项工作才能有秩序地开展。通过扶贫立法,明确扶贫对象的标准,规定各级政府及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职责和义务,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以便扶贫工作在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上运行。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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