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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式的整合、固化及认知解释
——以汉语“集成义”构式“集X于一身”为例

2016-07-22金梦柃张谊生

金梦柃, 张谊生

(上海师范大学 语言研究所,上海 200234)



构式的整合、固化及认知解释
——以汉语“集成义”构式“集X于一身”为例

金梦柃,张谊生

(上海师范大学 语言研究所,上海 200234)

摘要:构式“集X于一身”的搭配对象可分为语素型、单词型、短语型和小句型,在形式内容上又可分为单项式和多项式两类。该构式具有四种表达效果、三种语义关系及两种构式功能,构式义为“集中进入该构式的所有成分,并附加到一个特定的对象之上,使其达到某种效果”,可简称“集成义”。该构式在形成构式义、实现固化的过程中经历了三个阶段,实现了两种变化,最终在“容器隐喻”和“套件隐喻”的基础上,在经济原则、适用原则及高频使用的推动下促成构式化。

关键词:“集X于一身”;集成义;构式化;认知模式

集成类构式是“集X于一身”一类构式的总称。具体而言,“集X于一身”是集成类构式的典型形式,其他形式还有“集X于一体”“揽X于一身”“聚X于一堂”“汇X于一园”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集成类构式的变异、省略形式,如“把/将/使X集于一身”“X集于一身”“X于一身”等。

集成类构式在汉语中的使用频率很高,但研究成果寥寥,仅芜崧将“集X于一身(体)”作为固定格式分析,但文章对其功能、演化等研究不足,仍有进一步讨论的空间。①

本文在前贤研究的基础上,运用认知语法、功能语法、构式化等相关语言学理论,以“集X于一身”为例,对汉语集成类构式的整合功能、固化过程以及语义认知进行深入讨论。文中语料除特别标明外,均来自北京大学汉语语料库(CCL)和现代汉语语料库(BCC)。

一、搭配对象的类型特征

(一)“X”的结构分类

由于搭配对象“X”的构成复杂、形式多样,我们将综合两个角度,对“X”的结构形式进行分类。从成分数量看,若将一个语素、单词、短语或小句视为一项(N),则可根据构成“X”的项数,将其分为单项式(N=1)和多项式(N≥2)两类;从结构单位角度看,则可根据“X”中单独一项的性质,分为语素型、单词型、短语型和小句型四类。综合两个角度,我们可将搭配对象“X”统分为六类:单词型单项式、短语型单项式、小句型单项式、语素型多项式、单词型多项式及短语型多项式。

单词型单项式一般为单音节、双音节和四音节单词。例如:

1.有的集权于一身,造成党政不分,个人说了算。(《人民日报》,1996-11)

2.这一个交界点可是集精华于一身的(王安忆《长恨歌》,2003-08)

3.是的确集富贵荣华于一身似的。(梁凤仪《九重恩怨》,1993 )

其中,单音节的最为少见,主要由少量单音节名词或代词充当;多音节的则以双音节名词最为典型,也可以是双音节谓词或四音节成语。

单词型多项式为两个或以上单词构成的“X”。②这些单词有的直接组合,有的用连词、标点连接组合,表达时多有停顿,末项可加“等(等等)”类列举助词。例如:

4.这座集吃住、洗浴、学习、娱乐、健身等于一身的楼房,官兵们管它叫“士兵别墅”呢!(《新华社》,2001-01)

短语型单项式多为偏正短语、数量短语和述宾短语。其中以多项偏正短语居多,与单词型多项式同为“X”的典型形式,包括定语多项和中心语多项。例如:

5.1994年附加太平洋保险金卡明信片,集贺年、保险、开奖、集邮等功能于一身。(《人民日报》,1993-11)

6.40来岁的女播音员朱健美,集这家企业广播台的台长、编辑、记者、机务员于一身。(《人民日报》,1996-07)

短语型多项式多为两个或以上的偏正短语通过标点或连词连接使用。另外还有语素型多项式“X”和小句型单项式“X”。例如:

7.它已挂上了北京兴都实业公司的牌子,集科、工、贸、服于一身。(《人民日报》,1993-02)

8.集美人如玉剑如虹于一身的女性,当她剑气如虹时,就真是阴柔美中的阳刚美了。(《读书》,vol-131 )

以上六类涵盖了进入构式的“X”较为典型的结构形式,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X”的语义特征

根据内部构成成分的语义特征,可将“X”分为聚合类和组合类。

当“X”表示同类事物的集中时,属于同义聚合,简称聚合类“X”。该类“X”从结构形式上看大多为一个单项式,语义上往往是一个相对抽象的上位概念,进入构式后表示各种相关事物的聚合。例如:

9.但要在现实中,找一个集各种优点于一身的完美女人出来,未免有点太过荒唐。(新浪博客,2009-08 )

当“X”表示同一语义场事物的集中时,则属于类义组合,简称组合类“X”。该类“X”从结构形式上看一般为一个多项式,语义上表示多个同一语义场的相对具体的下位概念,进入构式后被组合在一起。例如:

10.小小的彩卷,集化学、物理、数学于一身。(《报刊精选》,1994-05)

值得注意的是,当“X”为较为复杂的多项式偏正短语、并动共宾短语③或多谓语小句时,我们需根据其中心语(所“集”之对象)的数量来判断类别。如例5的“贺年、保险、开奖、集邮等功能”虽有多个定语,但中心语唯一,属于聚合类“X”;而例6的“这家企业广播台的台长、编辑、记者、机务员”则含多个中心语,属于组合类“X”。

基于北京大学汉语语料库(CCL),我们对“X”进行考察统计,发现在形式和语义上存在着或对立、或统一的复杂关系(见表1)。

表1 搭配对象“X”的特征

统计可知,多项式“X”在语义上均属组合类,表示多个具体的下位概念;单项式“X”一般属聚合类,表示一个抽象的上位概念。后者允许存在例外:(1)某些单项式“X”本身具有多个中心语,表示多个具体的下位概念,必须归为组合类;(2)某些单项式“X”被临时分解为多个成分,充当中心语表示多个具体的下位概念,应属于组合类。这些例外表现出的形式和语义上的对立,是我们探索构式功能的重要入口。

二、语义表达与构式功能

(一)构式的语义类型

根据奥斯汀(Austin J L)“言语行为三分说”的语用学理论,言语交际存在三个次行为,即言内行为(Locutionary Act)、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 Act)和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 Act)。[1]其中,“言外行为”通常指说话人旨在通过言内行为来实施某个交际目的或执行某个特定功能的行为。[2]“集X于一身”构式具有描述性质状态、突显优势劣势、阐述过程途径、揭示目的结果的言外行为。基于这四种行为,“集X于一身”蕴含了三种语义类型:汇集义、程度义和施加义。其中,汇集义突显事物的完整性,程度义强调事物的充溢性,施加义则根据陈述对象自主性程度的高低而有不同表现。

首先,“集X于一身”常以谓语的身份陈述施事主语,说话人通过对构成整体的各个部分的集中描述,突显对象的完整性,构式表现为汇集义。例如:

11.《夏小正》集物候历、观象授时法和初始历法于一身,相传为夏代行用的历日制度。(阴法鲁、许树安《中国古代文化史(三)》,2008-04 )

当说话人采用同类并列项叠加的方式以实现加深程度的表达效果时,“集X于一身”则侧重表达程度义,强调事物的充溢性。例如:

12.东方明珠塔可以集娱乐、旅游、科普、快餐、休息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给人们提供全面的服务,给城市带来新的效益。(《报刊精选》,1994-01)

该例中,说话人加入了多个列举项,虽也有汇集之义,但更侧重强调东方明珠塔功能的综合性、服务的全面性以及效益的多样性。此外,例11、12的主语“《夏小正》”“东方明珠塔”均为无生命的拟人化施事主语,其非自主性的特点使得构式获得了施加义。有时,主语即使是人也同样不具自主性。例如:

13.谭老师是集演说家、战略家、学者于一身的魅力讲师!(百度文库,2010-11 )

该例中,“演说家、战略家、学者”虽然都是主语的特点,但这些身份都是外人赋予的,其陈述对象表面上看来是施事,实际只能作为准施事。这些被表达者拟人化的施事主语和准施事主语可统称为描事主语。[3]当描事主语成为构式的陈述对象时,真正的施事隐含在了具体的语境中,其施加义通过构式来表现。

(二)构式义及功能

为什么不同的语义类型能够出现在同一句式中呢?我们认为是因为“集X于一身”拥有某种构式义,这种构式义把它们统一在一起。沈家煊认为,不同的构式代表不同的意象或语义结构,语法结构也就是约定俗成了的语义结构或概念结构。[4]朱军也认为,一个构式即是一个心理上的“完形”(Gestalt),是一个整体结构,自身具有自足性和特定的句式语义,基本构式也可以看作是人类一般认知经验的反映。[5]

通过语料分析,我们发现,“集X于一身”的语义关系是不能从其构成成分或其他已有的构式中得到完全预测的,这符合Goldberg A E对构式的定义,④说明“集X于一身”是一种表“集成”的构式。我们认为,“集中进入该构式的所有成分,并附加到一个特定的对象之上,使其达到某种效果”,是“集X于一身”式的构式义,简称“集成义”。

在该构式义的触发之下,“集X于一身”在句法上具备了两种功能:组合功能和分解功能。其组合功能体现在它可以把具有不同句法功能的对象作为构式的列举项组合到一起,使得这些对象的句法功能发生临时的改变。例如“集刚强、粗犷与脆弱、纤细于一身”中的“刚强”“粗犷”“脆弱”“纤细”均为谓词,都因进入该构式而呈现明显的指称化特征;又如“集广告、贺年、集邮等多种功能于一身”中“广告”本已词汇化为体词,却因“贺年”“集邮”等谓词占列举项多数,从而具有了陈述化的特点。

能够同时进入“集X于一身”构式的列举项通常有以下三种类型:属于同一类型的同义列举项,如“伤人案、强奸案和杀人案”;属于同一语义场中的类义列举项,如“办公、证券交易、餐饮、娱乐及商业功能”;以及一系列具有层递义的列举项,如“加热、洗涤、脱水、烘干功能”。该构式可以把不同语义场中的列举项甚至在概念上有交叉的列举项组合在一起,此为组合功能的另一体现,即在列举项中加入另类语义场或概念交叉的对象,以实现突显。例如:

14.集制冷、采暖、供热水于一身,远大V型直燃机主体技术世界领先。(《人民日报》,1995-05)

该例中“制冷”“采暖”实际已概括了“技术”的全部特点,“供热水”既不属于同一语义场,在概念上又与“采暖”发生交叉,但说话人为了突显,故意将其加入并列列举项。

“集X于一身”构式的分解功能具体表现为,进入构式成分的逆语法化现象,一般为单词型单项式的反向语素化。如“荣光”“编导”和“富贵荣华”等本为语素的组合,在经历词汇化后都已成词;然而一进入构式,却又被说话人从语义上拆分开来,再次分解为多个并列成分。例如:

15.在许多场合,梅兰芳又是集编、导于一身的。(《读书》,vol-139)

该例中的“编导”本已成词,但由于“集X于一身”构式具有汇集之意,使进入构式的成分具有了多项性,因而可在形式上分解为“编”“导”两个语素,表示“编剧”“导演”之义。

三、构式来源与固化过程

(一)构件的源起

“集X于一身”构式的原型是小句“(S)集X于Y”。⑤该小句中的动词“集”,本义为鸟类在树上栖息,与“于”搭配最早见于《诗经》,如“集于灌木”,意为鸟类飞落栖息在某处。后引申出会合、聚集之义。根据“X”所在位置、所作成分的不同,“集”与“于”的搭配走向了两个方向:一种为小句“X集于Y”,表主动会合义;一种是小句“(S)集X于Y”,表被动聚集义。“集X于一身”构式源于后者。

构式的另一个构件“一身”,本义为“一个躯干”,后逐渐成词,并因其所在语境语义重心的不同而发生词义的虚化:在强调数量时虚化为“独自一人”,强调整体性时则虚化为“整个身躯”。“一身”与“于”的连用最早见于西汉学者扬雄的《法言义疏》:“意谓圣人比象天地,备天地之德于一身,身亦天地也。”该句中“于一身”为介宾短语,充当动词“备”的补语,意为圣人具备天地间所有的德,那么圣人的身体也就相当于天地。此处的“一身”特指圣人,说明其词义已经开始泛化。在泛化过程中,“一身”由单指“一个人”泛化为指代具体的一类人或事物,由指“整个身躯”泛化为指代一个抽象的整体。例如“今如臣者,举必为众人所怒,动必为众人所怨,谗谤忌嫉,丛集于一身”中的“一身”已可指代具体的一类人,即“如臣者”。又如“会人物于一身,万物异形而同体”中的“一身”则更进一步,泛指一个抽象的整体,即指代整个抽象的历史时空。“一身”词义的泛化为其频繁使用提供了条件。

据统计,与“于一身”搭配的动词以上例中的“丛集”“会”等“会合、聚集”类动词居多。这多是因为在该述补结构中,“一身”所具备的单一性、整体性的语义特征契合于该类动词所要表达的集中之意,这一特点也为“集X于一身”的出现提供了条件。该形式初现于民国时期,例如:

16.当拳匪乱时,中外皆集矢于荣禄之一身,此实康党之谣言。(许指严《十叶野闻》,民国 )

该语料源于汉籍全文检索第四版,其中的“于”与“一身”中间还能插入其他成分,说明此时的“集X于一身”只处于构件成分共现阶段,虽有一定的使用频率,但尚未定型。“集X于一身”的固化,真正完成是在当代。

(二)构式化过程

张谊生认为现代汉语中由介词“于”构成的“于X”短语以充当动词、形容词的补语为主,从分布上可将充当补语的“于X”分为间隔式与紧邻式两类。[6]其中,“集X于一身”中的“于一身”作动词“集”的补语,被作为间隔式的典例。在当代语言的频繁使用中,“集X于一身”已不再是一种简单的格式,而是呈现出构式化的倾向。其分布情况有明显的过渡性和指向性,经历了一个由“行动义”到“性状义”,再进一步向“指称义”转化的过程。例如:

17.第一层是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现阶段仍集政权代表、产权代表于一身,常设一个办公室。(《报刊精选》,1994-03)

18.物业管理不是随便可以造得好的行业,是一项集管理技巧与管理经验于一身的工作。(《报刊精选》,1994-04)

19.集官员与文人于一身,在二十世纪的中国舞台上,是艰难的。(《读书》,vol-206)

从例17到18,“集X于一身”式由作谓语发展为作定语,其“行动义”弱化为了“性状义”,整体实现状况化,从基本的行动描写转变为对事物性状的描述。例19则发展为作主语,进一步弱化为“指称义”,此时“集X于一身”式已经可以作为陈述的对象,即已经成为一种现象而不再只是一种行为。

构式化是符号的新形式—新意义的组合创造,它形成了新类型的节点,在说话人的语言网络里具有新的句法、形态及编码意义。[7]“集X于一身”在形成构式义、实现构式化过程中经历了三个阶段、实现了两种变化(即状况化和指称化)。其中,不同阶段的构式义具有不同的表现:在谓语位置上的构式义是初始构式义,表示一种动作行为;被状况化后则开始表示一种聚集的方法,进入了方法论的范畴;到主语、宾语位置上时,则已被指称化为对一种现象的描述。与此同时,在构式固化过程中,原本用于谓语位置上的“集X于一身”式,逐渐可用于定语、状语、补语位置,甚至能作主语、宾语,说明此时该构式已经成熟,构式义已经非常典型,并开始走向固定的短语。由此看来,谓语位置上的表达功能是构式“集X于一身”基本的表达功能,而其从“行动义”到“性状义”再到“指称义”的过程,则是该式从一般格式发展为构式,继而开始固化为短语的过程。

值得指出的是,构成句子的成分本身能够凭借自身的语义和功能影响句子的表达。例如动词“集”具有集合性,表会合、聚集之义,它是构式表达的重要参与者,但无法完整预测整个构式的所有特征。本文支持Goldberg的观点,认为由于语义和句法之间的映射是通过构式而非词条完成的,因此“与句法有关的动词意义的存在”可以归结于构式的存在。[8]构式本身所具有的意义是独立于构件的,构式的语义和功能都无法从其构成成分中得到完全预测,其存在的理据性独立于其中任何一个构件。

四、整合逻辑与隐喻机制

(一)逻辑范畴的切分

从逻辑范畴的角度来观察,搭配对象X的内容主要涉及到“种属关系”和“部分—整体关系”两类逻辑关系,类似于认知语言学中基本范畴从两个方向上进行的下属范畴的切分,一是从“属”到“种”,二是从整体到部分,由此形成范畴等级结构。[9]“种属关系”是指一个概念的外延真包含或真包含于另一概念的外延,基于实际语料,又可将其分为“固定种属关系”和“临时种属关系”。例如:

20.其中有些团伙集卖淫、贩毒、抢劫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于一身,以残暴手段逼良为娼,对社会危害极大。(《人民日报》,1993-11)

21.这种被称为新一代超霸专业X-33钛金属表,集轻盈灵巧、坚实耐用、自然舒适(等优点)于一身,令人惊叹不已。(《人民日报》,1998-05)

逻辑上的种属关系比较固定,类似于认知语言学上的“原型范畴”(Prototypical Category)与其典型或核心成员之间的关系。如例20中“卖淫”“贩毒”“抢劫”“赌博”与“违法犯罪活动”即为固定的种属关系。所谓“临时种属关系”是指一些概念(或判断)可以与“性质特点”“目标结果”“方法途径”等概念构成临时的种属关系。如例21可改写为“集轻盈灵巧、坚实耐用、自然舒适等优点于一身”,说明原句中X省略了属概念“优点”,而“轻盈灵巧”“坚实耐用”“自然舒适”均为金属表的优点,为临时的非典型或非标准的种属关系。X亦可省略种概念,例如“集一天的疲劳”省略了对赶车的疲劳、工作的疲劳、学习的疲劳等具体疲劳的描述,即省略了种概念。

“部分—整体关系”从空间角度看是事物内在的有机统一体与其各个方面、要素间的关系,从时间角度看则是事物发展的全过程与其中某一阶段间的关系。例如:

22.宝莲禅寺未来将集视听中心、五观堂、法堂、方丈室、藏经阁于一身的万佛宝殿,以使宝莲禅寺成为更具吸引力的旅游胜景。(《新华社》,2003-12)

23.这一模式是建设一个集发电、配电和售电于一身的欧洲一体化企业。(《新华社》,2004-06)

例22中的“视听中心”“五观堂”“法堂”“方丈室”“藏经阁”都是万佛宝典区域结构的组成要素,例23中的“发电”“配电”“售电”则是“欧洲一体化企业”所采用的输电过程中的构成环节,均属于“部分—整体关系”。整体、部分概念同样可以同时出现,或省略其中之一。

(二)隐喻模式的选择

赵艳芳认为上位范畴具有两个功能,一个是聚合功能,即集合下级范畴成员构成范畴等级;而另一个是突出所属成员明显的共有属性。[9]也就是说,搭配对象“X”中属于上位范畴的成分本身就具有一定的聚合功能,集合其他下级范畴成分并突出其共有属性,并在进入构式后,通过上下范畴的功能关系,对构式隐喻模式的选择产生影响。

认知语言学认为,语义不是基于客观的真值条件,语义结构也不能简单地化解为真值条件的配列,它并非对应于客观的外在世界,而是对应于非客观的投射世界(Projected World),并与其中约定俗成的概念结构(Conceptual Structure)直接关联。[10]在分析该构式逻辑语义的过程中我们逐渐发现,其语义并不是构件语义序列的简单叠加,而是概念结构整体投射到语言上的产物,因此跟该构式相关的语言表达是以隐喻(Container Metaphor)为基础的。比如,我们把属概念看作是一种承受种概念的容器,那么种概念就是容纳在属概念中的内容物;我们把整体概念看成是由部分概念构成的套件,那么部分概念就是整个套件中的一个单位套件。这些语言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认知语言学关于意义投射的基本观念,同时也反映出该构式存在着的两种隐喻机制,即“容器隐喻”和“套件隐喻”。⑥

“集X于一身”构式是“容器隐喻”和“套件隐喻”的中和,在实际使用中选择哪种隐喻模式,主要看主体意欲突显该事物的充溢性还是完整性。这符合认知语言学的“突显观”,即语言结构中信息的选择与安排是由信息的突显程度决定的,突显的认知对象用特定的语言方式强调表达。⑦如例20的“集卖淫、贩毒、抢劫、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于一身”采用“容器隐喻”,是为强调事物的充溢性,突显构式的程度义;例22的“集视听中心、五观堂、法堂、方丈室、藏经阁于一身”为“套件隐喻”,突显事物的完整性,以强调构式的汇集义。前者基于“里—外”关系的意象图示,而后者则基于“部分—整体”关系的意象图示。需要注意的是,X的内容本身并不具备内容物或单位套件的性质,而是“集X于一身”构式赋予的。又因主体表达的突显差异,影响隐喻模式的选择,使构式语义表达呈现不同。

五、结语

综上,构式“集X于一身”可统分为单词型单项式、短语型单项式、小句型单项式、语素型多项式、单词型多项式及短语型多项式六类,具有四种言外行为,蕴含三种语义类型,拥有两种构式功能。其构式义可以概括为“集中进入该构式的所有成分,并附加到一个特定的对象之上,使其达到某种效果”,简称“集成义”。从构式化角度看,该构式在形成构式义、实现固化的过程中经历了三个阶段、实现了两种变化,最终在“容器隐喻”和“套件隐喻”的基础上,在经济原则、适用原则及高频使用的推动下促成构式化。

集成类构式除其典型形式“集X于一身”外,还有其他形式“集X于一体”“揽X于一身”“聚X于一堂”“汇X于一园”等,以及其近义构式“融X为一体”“熔X为一体”“混X为一体”“化X为一体”“合X为一体”等。这些构式之间具有哪些连接特征、性质差异,又构建起了怎样的传承性网络,值得进一步研究。

注释:

①芜崧在《固定格式“集X于一身(体)”》一文中仅称其为“格式”。见《孝感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

②为便于分类,我们将联合短语统一归入单词型多项式。

③高元石将现代汉语中“动词不是一个,而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并列起来使用,共同支配一个或几个宾语”的语言结构形式,称为“并动共宾”结构。本文借用高的说法,将该类动宾短语称为并动共宾短语。见《四平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年第3期。

④GOLDBERG A E 将构式定义为:C是一个构式,当且仅当C作为一个形式和意义的匹配体时,且C的形式(Fi)或意义(Si)的某些方面不能从C的构成成分或其他先前已有的构式中得到完全预测。见GOLDBERG A E著、吴海波译《构式:论元结构的构式语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⑤此处的S为小句主语,Y多为方位名词作介宾短语“于Y”的宾语。

⑥袁毓林首次对比运用“容器隐喻”和“套件隐喻”解释相关概念现象。见《中国语文》2004年第3期。

⑦李文浩采用UNGERER和SCHIMID 中“语言结构中信息的选择与安排是由信息的突显程度决定的”的观点,认为突显是认知过程中主体对某一客体或客体某一部分的关注与强调,突显的认知对象往往用特定的语言方式强调表达。见《语言科学》2009年第4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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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芜崧.固定格式“集X于一身(体)”[J].孝感学院学报,2012(3):35-38.

[4]沈家煊.句法的象似性问题[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4(1):2-8.

[5]朱军.汉语构式语法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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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张敏.认知语言学与汉语名词短语[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90-102.

The Analysis of Integrated Construction and Its Discourse Function and

(责任编辑吴波)

Cause of Formation: Take the “集X于一身” Structure as an Example

JIN Mengling,ZHANG Yisheng

(LinguisticsInstituteofShanghaiNormalUniversity,Shanghai200234,China)

Abstract:The object of the collocation “set X in one”(集X于一身)can be classified as types of morphemes, of phrases and of sentence patterns, and it can also be divided into two categories, namely, monomial type and multinomial type, as far as its form and content are concerned. The structure has four finds of expressions, three kinds of semantic relations and two kinds of structural functions. The so-called “structure” can be defined as “integrating each component and attaching them to a specific object so that a certain effect can be achieved”, or it can be simplified as “integrated meaning”. In the process of forming and realizing its structural meaning, it experienced three stages and realized two changes. On the basis of the “container metaphor” and “suite metaphor”, the structure was finally achieved with the promotion of the economic principle, the applicability principle and the principle of frequent application.

Key words:set X in one(集X于一身); integrated meaning;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cognitive pattern

收稿日期:2016-03-31

作者简介:金梦柃(1991-),女,浙江桐乡人,上海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张谊生(1952-),男,浙江绍兴人,上海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当代汉语流行构式研究”(2012BYY002);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汉语集成义构式的解析、功能及成因研究”(A-0132-00-002048)

中图分类号:H14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035(2016)04-01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