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贫困人口新农合个人缴费财政代缴 《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解读
2016-07-22王建宏
王建宏
日前,备受关注的《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这意味着,作为国家指定的第二批综合医改试点省,四川在综合医改上将有大动作。那么,四川综合医改将重点锁定哪些领域呢?
公立医院: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直备受关注,根据《方案》,今年所有市(州)启动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对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7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通过财政投入予以补偿,增加的财政投入纳入预算管理,10%通过医院加强管理、降低运行成本解决。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压缩中间流通环节,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推行“两票制”。
同时,《方案》提出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聘任制、任期制、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实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和年度目标述职制度,未完成任期目标的不得连任。深化大型医院专项巡查,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社会办医:鼓励举办二级以上儿科等专科医院
《方案》明确,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取消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不设数量限制。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举办二级以上口腔、眼科、儿科、妇产科、中医、康复、老年病、护理院、临终关怀等专科医院和第三方医学检查检验机构。
对于社会办医,《方案》提出在政策上将给予支持。其中,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此外,将建立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违规失信者采取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
全民医疗: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混合型支付方式
《方案》提出,要完善政府、单位和个人合理分担的基本医保筹资机制,逐步提升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实际报销比例。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推进跨省就医费用即时结算。重点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混合型支付方式改革。重点将住院人数或住院费用占比前10位的病种优先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全面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健全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保障机制。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2017年基本覆盖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分级诊疗:没按转诊程序就医将显著降低医保支付比例
推进全科医生、乡村医生、个体医生与城乡居民的签约服务,鼓励各地对签约服务实行按人头付费,签约服务费用通过医保基金、签约居民付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对县级医院无法治疗并按规定转诊的病种,医保支付应给予充分保障。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普通病、常见病参保(合)患者应显著降低医保支付比例,确保引导患者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序流动。以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为重点,形成“规范诊断在上级、监测治疗在基层、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慢性病防治新模式。
中医药特色:每个县(市、区)设置一所公立中医医院
加快推进中医分级诊疗,确定中医医院首诊条件和病种范围,鼓励建设中医医疗联合体,满足群众中医首诊需求。鼓励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和到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服务,鼓励建立中医诊所连锁集团。
强化中医医院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实现中医医院中药药品收入占药品收入的比例高于50%、中药饮片收入占药品收入的比例高于20%。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每个县(市、区)设置或明确一所公立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相对独立的中医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
此外,利用四川省丰富的中医药资源,实施川产道地药材综合开发与区域发展项目,开展川产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研究,支持发展川产道地药材、民族药大品种,促进中药及其衍生品发展。
健康扶贫:贫困人口新农合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代缴
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四川省建立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机制。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十三五”期间财政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全额代缴。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免费实施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
根据《方案》,今后将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远程医疗为核心,推进贫困县县级医院能力建设。省、市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副高级职称前,须分别到贫困县医疗卫生机构支援连续不少于6个月;晋升正高级职称前,须到贫困县医疗卫生机构支援连续不少于3个月。切实保障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2020年贫困地区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以上。
完善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机制。依托省内医学院校,招收本土生源实施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每年为贫困地区免费培养医学本科毕业生200名、医学专科毕业生800名。2020年贫困地区所有新进医疗岗位医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贫困地区乡村卫生人员一体化管理,“乡聘村用”覆盖90%以上地区,每千人口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