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国有林场改革
2016-07-21邓万里
邓万里
贵州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解决了林场职工的后顾之忧,使其放下斧头专心种树护林,获取更大的生态效益。
59岁的威宁自治县国有新华林场职工顾怀华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他享受到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待遇,工资按月发放,还住上了崭新的职工宿舍。
这得益于贵州在国有林场改革的探索实践。贵州近年来在毕节试点,将国有林场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新的管理体制使林场职工收入大幅度增加,队伍稳定为国有林场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5月,《贵州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明确全省110个国有林场全部转制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等生态公益事业。
“国有林场改革解决了林场工人生存的后顾之忧,让林场工人放下斧头专心种树护林,这是件大好事。”顾怀华深有感触地说。
“逼”出来的林场改革
贵州有110个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526万亩,活立木蓄积量超过2300万立方米。它们集中在河流、水库和湖泊周围,以及国道、省道、高等级公路、铁路等重要的交通沿线,生态区位重要,是最优质、最稳定和最完备的森林资源和生态屏障。
然而,过去许多林场经营困难,主要依靠砍伐一些林木勉强维持基本运转。
威宁自治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主任聂义在1999年到2013年期间,一直任国有新华林场的场长。“十年前林场的条件非常艰苦,七八个职工挤住在一间破烂的木房子里,没有自来水、没有电,用土砖搭的灶头做饭吃。”聂义回忆说。
20世纪50年代开始,国家在无林少林、荒山集中连片地区兴办以造林和资源培育为主要任务的国有林场。
90年代开始,国有林场进一步转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进入90年代后期,国有林场主要任务转为以保护森林资源为主,营造林和木材采伐等生产任务减少,林场富余职工大量增加,林场发展陷入困境,政策边缘化、职工贫困化问题十分突出。
聂义介绍,有些职工每月工资甚至只有200多元,吃饭都成了问题,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下降。“最困难的时候,为了留住员工,在护林造林之余,林场养过猪、酿过酒,以短养长来增加工人们的收入,以免林场职工辞职出去自谋生路。”
“1998年我到林场时,林场账面上只有216元,职工7个月没有拿到工资。”六盘水市玉舍林场原场长杨昌华回忆,当时林场每年只能依靠砍伐2000立方米的木材维持基本运转。
与收入微薄相比,更长远困扰国有林场的另一个难题是人才难以为继。
多种困境导致人心涣散、管护不到位,林场树木经常被偷砍盗伐,林场森林面积大幅缩减。
“国有林场虽然是事业单位,过去却长期得不到公共财政的支持,‘不城不乡、不工不农、不事不企,大多数国有林场苦于‘找饭吃,无法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上来。”贵州省林业厅副厅长向守都说。
“提”起来的精神面貌
破解发展难题,贵州国有林场采取了主动出击,积极探索国有林场重新定位、重构林业发展新机制。
2007年,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按照分类经营的原则,把试验区国有林场全部划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
2010年,毕节全市12个国有林场全部纳入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把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划分为生态保护区、商品林经营区、适度开发区和多种经营区,鼓励林场职工在完成管护任务前提下,开展特色林业产业经营。
2013年,毕节市国有林场改革再次发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国有林场公益性质,提出深化国有林场内部管理制度改革。通过推行场长负责制和目标考核等制度,提高职工积极性。毕节还将国有林场改革发展作为县(区)政府目标责任制的内容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公开通报考核结果。同年,毕节市林场管理办公室成立,在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监督管理上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当国有林场改革进入攻坚期的时候,毕节市做出了大胆尝试,同级财政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将林场发展产业取得的收入全额返还给林场,60%作为林场发展资金,40%用于职工工作奖励。
“改制后全市林场在职职工人均月收入从原来的465元增长到目前的3762元,职工队伍得到了稳定,精神面貌和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毕节市林业局副局长高守荣说,收入有了保障,大家就能把精力集中到森林资源培育和管护上来,森林资源增长潜力进一步得到释放。
拱拢坪林场是毕节市国有林场中规模最大、森林资源最丰富的林场之一。副场长商艳君告诉记者,摆脱了生存之忧,林场职工专心种树护林,几年下来林场见缝插针营造了4000多亩林木,1万多亩商品林也停止了采伐。
国有林场改革的毕节实践,为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探索了路子。
《贵州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将完成全省110个国有林场的理顺和完善管理体制、合理核定岗位编制、妥善解决好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妥善解决历史债务、完善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等改革任务。
《方案》明确,将贵州省国有林场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职责全部调整为承担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良种选育、林业科研、新技术推广、林业科技服务及科普教育、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等生态公益事业。
根据《方案》,原属于事业性质的国有林场,要全面停止商品性木材采伐,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划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原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要全面停止商品性木材采伐、加工等经营性业务,转型为从事森林培育与保护等公益事业,由同级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在全部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并报经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转制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改革后留给国有林场的‘作业只有一个——‘少砍树、多栽树、栽好树。”向守都表示,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解决这些林场的人头费问题,让他们放下斧头全身心种树护林,赚取的生态效益将远远大于投入。
“活”起来的生态经济
国有林场改革后,植树造林的面积得以不断增加,林场还有了经济效益。
贵州国有林场采取对外承包林地、租地、联营合作、股份合作、赎买青山等形式,实施场外造林,森林资源面积不断扩大。据统计,贵州已有25个国有林场实现场外造林65万亩。
扎佐林场建场时拥有国有林地7.1万亩,通过联营、购买等方式获得经营权的集体林地达16万亩,实现了“场外再造一个扎佐林场”的目标。
扎佐林场分别在贵阳市白云区、修文县和黔南州惠水县实施造林绿化,其中以靛山林区的造林成效最为明显。靛山林区原有连片荒山两万余亩,该地区与贵铝一矿毗邻,由于采矿活动频繁,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扎佐与靛山村、青山村等签订荒山造林协议,经过多年治理,一个以人工柳杉为主、野生乔灌草为补充、动植物协调共生的生态系统逐步形成。
改制后,毕节市因地制宜、立体开发、适度经营,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森林旅游业等实体经济。
纳雍县林场采取职工入股的方式,建立纳雍众森园林绿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培育香樟、桂花等绿化苗木300余亩,年收入达100万元,人均年收入2万余元。
大方县大海坝国有林场充分利用自身森林、林地资源优势,引导职工发展林下经济。2014年,林场与当地天麻种植专业户、专业合作社和天麻加工公司合作,职工筹资80余万元,发展林下种植冬荪20亩、天麻300亩,产值超过200万元,净收入超过100万元。
地处川渝黔交界处的赤水市,利用4个国有林场中的丹霞地貌、桫椤王国、茂密竹海、瀑布等旅游资源,每年吸引300多万人次的游客,一些林场通过门票收入分成改善了林业基础设施力度、加大了营林护林力度。
在拱拢坪林场职工陈桂英的家中,记者看见两室一厅的住房里,冰箱、洗衣机、电视、橱柜等现代家具一应俱全。“以前,我们住的是‘屋外下大雨、屋内下小雨的危旧房,一个月五六百元的工资。”陈桂英说,现在她每个月有3000多元,生活完全变了个样。
林场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也使林场招人不再难。“场里这两年已吸引了几名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前来工作,专业营林护林能力都比之前有较大提高。”距贵阳只有30多公里的龙里林场场长凃祥闻说。
(责任编辑/郎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