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传媒,新世界:网络时代的哲学反思
2016-07-21陈伟
陈 伟
(复旦大学 哲学学院,上海 200433)
新传媒,新世界:网络时代的哲学反思
陈伟
(复旦大学 哲学学院,上海 200433)
摘要:新传媒正在从时空观念、经济组织形式和社会结构等方面全方位地形成一个新世界,这个新世界是一个以互联网为社会深层结构的开放世界,它的地平线已经显现。作为新世界的网络世界,有其自身的逻辑,但离不开人类的积极参与。新世界在方法论上,更倾向于归纳逻辑、认知逻辑和论辩理论。新世界的出现使人们对资本主义何时灭亡、人的主体地位等问题产生更多的开放性思考。
关键词:新传媒;新世界;本体地位;逻辑方法;资本主义
从1973年阿帕网跨越大西洋至今不过43年,从1994年中国正式加入互联网至今不过22年,但是,世界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真是“敢叫日月换新天”。现在,世界进入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技术的进步正在塑造出一个完全不同于以往世界样态的“新世界”。
所谓新世界,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来说,新世界就是指以网络为社会深层结构的开放世界,它包括线上和线下两个世界;从狭义来说,新世界仅仅指网上世界。在这里采用“新世界”的广义概念。
一、“新世界”正在形成之中
自本世纪以来,对互联网的研究已经铺天盖地,一方面说明人们正在关注这种新传媒带给人类的巨大变化,另一方面也显示出人类面对这种新事物时的紧张和焦虑。新传媒,是相对于报刊、户外、广播、电视等四大传统媒体而言,是指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移动技术等新技术条件下出现的诸如数字报刊、数字电视、手机、网络等新的传播媒体形态。当下,新传媒以网络技术和网络形式为核心,具有交互性、即时性、海量性、共享性和虚拟性等特征,对世界产生着重大的改变作用。
(一)人类第一次生活在“同一时空”
在某种意义上,人类史可以划分为互联网之前和互联网之后。相比于以往的任何时代,直到互联网的出现,人类第一次真正拥有“全球村”的概念:信息即时传递,画面即时展示,产品即时抵达。从此,人类的时空观念开始具有全新的特征。
首先,在时间上,网络24小时在线,网络成为全人类“同一时间”的可视性互动平台。在以往的技术手段中,比如电报、电话已经实现对信息的即时传递,但是它们受制于特定的对象和范围,传播具有特定的对象性;虽然诸如广播、电视突破了特定对象和范围的限制,但是它们只具有单向性。只有到互联网,才实现对不特定主体的即时信息传播和即时互动双重功能,世界可以随时呈现在每一个有网络的人面前。因此,对于人类活动而言,传播的时间约束就此失效。
其次,在空间上,网络就是世界,网络成为全人类“同一空间”的直接表达。在以往的技术手段中,比如电视实现画面的空间传递,但是电视受制于拍摄的特定主体以及传播的程序限制。互联网则是自媒体时代,全民皆媒,每个人都是信息制作和传播的自主媒体,网络从此成为整个人类社会的“守夜人”。通过摄像机、录音机、摄像头、电脑、手机、网线和卫星等设备的全部联网,人类活动开始实现360度全景式传播,所有的事情都在网络上留下记录,人类的记忆从此不再间断。因此,传播的空间约束就此失效。
第三,相比于以往的技术,互联网实现对时空的同步超越。人类可以穿越时空的限制,实现网上直接的“面对面”。例如,中国“5.12”汶川大地震在第一时间传遍世界;美国“9.11”恐怖袭击、巴黎“11.13”恐怖袭击的画面在第一时间呈现在世界所有人的面前;而当太空空间站的航天员与地球对话时,人类与太空实现“面对面”。这是一种实时面对世界的震撼:世界始终就在你的面前,你始终就在世界之中。因此,传播的时空约束同时失效。
(二)经济组织形式受制于新法则
人类的发展史已经反复证明,技术的每一次“非常规变革”都直接影响经济的组织形式。作为新传媒技术,互联网自然也不例外。
其一,互联网改变着经济组织形式。起初,互联网是为信息传播和沟通交流而建;但是很快,这种通信技术就被作为渠道用来交换商品和服务。在不长的时间里,互联网已经极大地改变生产、流通和消费之间的关系,全面地影响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著名的组织社会学家沃尔特·鲍威尔(Walter Powell)在其代表作《非市场,亦非等级制度:组织的网络形式》一文中通过比较现代经济的三种典型形式,指出在自由市场和等级制度之间,网络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组织形式(见表1)。
表1 现代经济组织的三种典型模式
从表1可以看出,这种新的经济组织形式从组织原则、成员关系、组织目标、组织工具、组织方式、控制、协调、纷争解决到灵活性等9个方面,都兼具自由市场和等级制度的双方优势,同时避免它们的弊端。这些特征表明,网络经济是一种不同于传统的经济组织形式,是一种以协同共享为特征的新经济模式。
其二,作为一种新的经济组织形式,网络经济必然具有自身的特征和法则。美国著名的网络研究专家凯文·凯利(Kevin Kelly)在其代表作《新经济,新规则》[2]中提出,网络经济具有三个显著的特点:具有全球化特征,关注无形事物,紧密地互相联结;并由此,网络经济具有一些“存在于网络世界的基本生存法则”,它们也是网络经济的10种基本策略。1)拥抱集群:去中心化的力量;2)回报递增:胜利连着胜利;3)普及而非稀有:丰富生产的价值;4)追随免费之道:唯有慷慨才能在网络中胜出;5)优先发展网络:网络繁荣带来成员繁荣;6)不要在巅峰逗留:成功之后,回退;7)从地点到空间:制造巨大的差异;8)和谐不再,乱流涌现:找寻失衡状态中的持续性;9)关系技术:始于技术,成于信任;10)机遇优于效率:与其解决问题,不如寻求机遇。
这些新法则显然不同于原有经济组织形式的法则,它们极大地冲击着原有的经济模式,同时表现出很强的普遍性特征:它们不仅适用于高科技企业,而且适用于所有的行业和企业。“新经济降临的一大表现是引发整个人类社会结构的剧变,这比以往数字硬件的革命还要猛烈。在新的经济秩序里,机遇和陷阱并存。以往的经济变革中值得借鉴的经验是:遵循新规则的人会发达起来,而忽视它的人会一无所获。”[2]这就是说,新经济是一种客观力量,新法则是一种客观规律,表现出“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能力。例如,当前美国市值排名前三的公司(苹果、微软和谷歌)都是非常年轻的公司,发展不过几十年,就击败美国传统行业中有着数百年历史的大型公司。再比如,现在中国的经济结构转型,网络法则深刻地影响着各个行业各个公司的变革过程和生死存亡。
(三)社会结构出现新的变化
新传媒在改变人类经济活动范式的同时,也改变着人们的交往方式,并进而影响人类的社会结构。
首先,社会和个体之间的界限模糊化。互联网推动人类社会出现一种双重进程:个人空间的社会化和公共空间的个体化。前者如微信、微博、博客、QQ和个人网页等,使原本属于个人空间的信息社会化,甚至只要一个人发起“人肉搜索”,其他人就没有隐私可言;后者如地铁车厢、会议现场、广场、街道乃至餐厅中的“低头族”,使原本的公共空间出现一种个体化趋向。这种双重进程的后果就是:生活领域分界线的模糊化。社会生活的宏观、中观和微观层次之间的分界线,公共和私人领域之间的分界线,学习、工作、生活、娱乐和旅行之间的分界线,都在逐渐消失。
其次,数字不平等出现结构化。通常认为网络技术有助于减少或降低传统的不平等,但是,网络技术又在生成新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就是数字鸿沟:在拥有计算机以及网络接触机会的人和没有这样机会的人之间形成一种差距。目前,由数字鸿沟形成的不平等正在加深,人类社会开始形成一种三层结构的网络社会。它的核心层是“宽带精英”,占人口的15%;中间层是或多或少参与的大多数人,占人口的50%~65%,属于中产阶层;圈外是与网络媒体没有接触的人,大多属于社会的最底层[3]。而且,这种不平等产生一种“马太效应”:使富者更富,使穷者更穷。
第三,社会阶层碎片化。网络在开发和释放个体兴趣和潜能的同时,正在解构传统社会中的单位共同体,形成新的各种各样的微小共同体。这些共同体的特征是个性化、同质化和自主化。尽管这些共同体一般人数不多,但因为拥有互联网技术,他们获取资源的能力、相互支援能力和行动能力都超过以往很多倍人数的能力,从而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乃至国家治理能力而言,都既是重大的机遇,又是重大的挑战。
二、“新世界”的本体地位和逻辑方法
作为“新世界”的网络世界具有怎样的本体特征,它属于现实世界,还是仅仅属于主观世界,这是一个问题。进而言之,这个“新世界”需要怎样的逻辑方法论,从而更好地推进这个“新世界”的发展,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探究。
(一)网络世界的本体地位
首先,这里的网络世界不单单指网下的现实世界,而是包括网上和网下两个世界。相对于网络世界而言,人们更相信现实世界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而对于网络世界的地位,则会产生困惑:网络世界尤其是网上世界是现实世界还是虚拟世界?是属于外在的客观世界,还是内在的主观世界?
也许很多人会说,我们既生活在互联网构筑的虚拟世界,又生活在现实世界,并且这两者越来越多地融合在一起,甚至有时候难以明确地区分开来。如果从狭义的网络世界来源于现实世界并且模拟现实世界这一角度来说,网络世界是虚拟世界,这是说得通的。但是,实际的情况是,不仅网络世界模拟现实世界,而且现实世界有时候也模拟网络世界。因此,不能把网络世界简单地等同于主观世界,因为它一旦形成自主系统(例如,智能机器人),就不再依赖于单个的个体,它就可以离开人脑而独立存在,甚至它能够自主学习和自主演化。就此而言,网络世界不是完全依赖于人而存在的主观世界。同时,网络世界也不同于外在世界,尽管它的硬件是物质的,但是这个世界本身无法为我们的感官直接触摸到,它没有实在的形体,(至少目前)它不是独立于人类而存在的外在世界。那么,网络世界到底是一个什么世界?
网络世界既不属于外在的客观世界,也不属于内在的主观世界,它存在于一个“第三世界”*“第三世界”这个概念源自柏拉图的“理念”世界、弗雷格的“第三域”和波普尔的“世界3”,是尝试从理性主义立场给出网络世界的本体地位。。
网络世界具有客观性。尽管网络上的信息都是人类思维的产物,但是,这些信息一旦呈现在网上,它们就从人类头脑中的观念转变为客观的思想,可以为任何人所占有。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诸如谷歌、百度这样的搜索引擎来“拿取”、“加工”这些“材料”,网络成为人类思想的存储地。同时,越来越多的人整天“栖息”在网络上,网络成为这些人的“真实”世界。
网络世界具有交互性。网络是一种主体间的活动,是人类思想交流的中介平台,相比于以往的交互手段和现在的网下现实世界,正是通过网络,人最大程度地实现其社会性,从而开展“对象性活动”,人成为一种“类的存在物”。
网络世界具有一定的自主性。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互联网开始具备一定的“思考力”,它能够“自主地”捕捉和统计出有意思的信息。乐观地说,人类可以预见性地期待,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网络这个“第三世界”会成为其他两个世界的思想发动者,主观世界和现实世界开始从网络世界寻找灵感和“时代精神”。
因此,可以说,网络世界是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产物,它既不是一个纯粹的自然世界,也不是一个完全依赖于人类的主观世界,而是一个有自身逻辑并且离不开人类积极参与的社会世界。
(二)网络世界的逻辑方法
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建立逻辑学的基本样式,从此以三段论为核心的演绎思维一统江湖大约两千年。直到1620年,英国逻辑学家培根的《新工具》出版,归纳思维和实验方法分得半壁江山。随后,借助数学思维,1879年德国逻辑学家弗雷格《概念文字》问世,标志着公理化方法再次开始在思维科学、哲学和逻辑学等领域中占据主导地位。
毋庸置疑,人类具有普遍化和形式化追求的内在驱动,并且,这种驱动带给人类科学技术的极大进步。例如,互联网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演绎逻辑的支持。但是,在这里想强调的是,以“分散、协同和共享”为特征的网络世界有其自身的逻辑和目标,因此,它更需要以下的逻辑方法论。
首先,网络世界更需要归纳思维。可以说,有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一种属于横向的水平思维,思考如何从1~n;另一种属于纵向的垂直思维,思考如何从0~1。它们的各自后果是:一个是在原有的条件下不断地复制和扩展,是一种量变过程,比如说全球化;另一个是超出前提条件的范围,实现跳跃式思维,是一种质变过程,比如说科技创新。可以说,前者运用的多是演绎思维,后者运用的多是归纳思维,并且,这两种不同的思维模式会带来不同的技术后果和社会后果。例如,近代以来尤其是二战以后的科技发明大多诞生在盛行归纳思维的英美国家,而不是盛行演绎思维的欧陆国家;并且,近两百年间那些专制政府、独裁者和暴君大多诞生在大陆法系国家,而不是英美法系国家*也许这样的归因过于简化,但是,它能够说明不同的思维方式具有不同的功能后果。。从中可以看出,归纳思维和创新、民主紧密相连,因此,在互联网时代,归纳思维将大行其道。需要注意的是,这里不是要否定理性主义和演绎逻辑的严谨性、可靠性,而是要强调经验主义和归纳逻辑的发散性、创新性。
其次,网络世界更需要认知逻辑。认知逻辑作为现代逻辑应用于人的认知活动而形成的一个专门逻辑领域,它研究诸如知道、相信、断定、问题这样一些认识论领域内出现的逻辑问题,包括信念逻辑和知识逻辑。在互联网时代,网络世界的海量信息需要一种处理技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就是研究机器能否像人类一样思维。对于机器思维而言,如果说知识逻辑的处理有着日新月异的进步,那么信念逻辑的研究目前还主要在理论层面*例如,科学哲学国际最高奖2012年的获奖作品是德国著名的科学哲学家施波恩教授的《信念的法则:排序理论及其哲学应用》,它是把归纳逻辑和信念逻辑实现一种完美的融合,从而刻画出信念变化的动态法则。。[4]
随着20世纪下半叶互联网和大众消费社会的兴起,人类的认知正在从“思想意识”转向“心理意识”。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协调共享使人类的心理意识延伸到同感驱动,并使之跨越政治、地理、性别、种族、阶层和宗教等各种界限。人们开始在更大的网上家庭里建立沟通同感,这些同感是建立在专业和技术联系、文化喜好以及很多其他属性的基础之上。相应地,这种同感意识必然要求一种新的认知逻辑。
第三,网络世界更需要研究论辩理论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融合。为什么谈到人工智能?打个比方说,正如人离不开水和氧气,人工智能离不开互联网。没有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就不是真正的人工智能;而有了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人工智能就能够进入深度学习,乃至形成智能体之间相互联络的“智能社会”。换言之,互联网技术必然带来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近20年来,论辩理论和人工智能的研究在思想上的相互影响和交流不断增长。对论辩理论有重要意义的人工智能领域,主要包括可废止推理、多主体系统和法律论辩的模型。论辩理论为理论推理、实践推理和论辩互动的计算机化提供出一个丰富的思想源泉,人工智能则提供出测试这些思想的系统[5]。
实际上,论辩理论、网络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使人类有可能研制出论辩机器,从而使人工智能通过图灵测试。首先,这样一种东西的诞生需要三个学科并肩作战;并且,所涉及到的不只是论辩在传统上与逻辑有关的或形式化的部分:人们还必须吸收图尔敏模型、论辩结构、论证型式、论证中的情感作用、论辩的修辞学维度等其他理论。其次,论辩理论、人工智能和互联网技术的结合正在为论辩理论提供一个检验其规则和概念的执行情况的实验室,从而最终为很好地指导和规范网络世界的主体活动建立有效而合理的规则。
三、网络时代的两个哲学问题
互联网时代,带给人类前所未有的体验,也带给人类前所未有的问题。引用著名作家狄更斯的话来说,“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让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6]面对这样的新世界,人类除去无意识的适应和极度的恐惧之外,还要思考未来社会和人类主体地位的可能性。
(一)资本主义何时消亡?
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何时消亡的判断主要是哲学性的,他没有给出并且反对给出具体的预言式回答。关于资本主义的命运,有两个经典的论述:一个来自于《共产党宣言》,“资产阶级生存和统治的根本条件,是财富在私人手里的积累,是资本的形成和增殖;资本的条件是雇佣劳动。雇佣劳动完全是建立在工人的自相竞争之上的。资产阶级无意中造成而又无力抵抗的工业进步,使工人通过结社而达到的革命联合代替了他们由于竞争而造成的分散状态。于是,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资产阶级赖以生产和占有产品的基础本身也就从它的脚下被挖掉了。它首先生产的是它自身的掘墓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7]另一个来自于《〈政治经济学〉序言》,“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8]从这两段经典论述可以看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何时灭亡的判断大致有三:其一,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历史的规律;其二,在资本主义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之前,它不会灭亡;其三,当工人通过结社而形成的联合代替他们由于竞争而造成的分散状态时,资本主义的根基就动摇了。重要的是这个第三点,工人如何通过结社形成联合从而消灭雇佣劳动的自由竞争状态?20世纪的共产主义运动见证了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的反复博弈,可是,现在的世界从政治形态而言仍是一个资本主义占据优势地位的世界。
进入互联网时代以后,互联网、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最新的网络技术发展,使生产的“社会化特征”远远胜过“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市场资本主义正转向协调共享的新经济模式。美国著名思想家杰里米·里夫金(Jeremy Rifkin)敏锐地洞察到这一转向,正如其代表作《零边际成本社会》的副标题“物联网,协同共享和资本主义的消逝”表明的那样,里夫金把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世界和资本主义的消亡这两个主题放在一起。“物联网将把这个集成世界网络中的所有人和物连接起来。物联网平台的传感器和软件将人、设备、自然资源、生产线、物流网络、消费习惯、回收流以及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连接起来,不断为各个节点(商业、家庭、交通工具)提供实时的大数据。反过来,这些大数据也将接受先进的分析,转化为预测性算法并编入自动化系统,进而提高热力效率,从而大幅提高生产率,并将整个经济体内生产和分销产品以及服务的边际成本降至趋近于零。”[9]11通过详细的分析和严谨的论证,里夫金大胆预测,在互联网时代,原来用以组织经济社会的、由政府和私营部门构成的长期双方伙伴关系将让位于以共享管理为主、以政府和市场力量为辅的三方伙伴关系,并逐步形成全球的协调共享的经济模式;发展“到21世纪中期,协调共享将日益占据主导地位,而资本主义经济则逐步发挥辅助作用”[9]229,309-316。也就是说,从占据主导地位的意义上,由于互联网带来的近乎零边际成本和同感文明的形成,人类社会将在未来30~50年内将终结资本主义的经济形态。
如何看待这一观点呢?首先,作为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是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10]而以互联网为核心的“分散、协作和共享”的经济社会模式确实体现出对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正在形成一种新的合作社经济。因此,资本主义正在消亡的观点就不无道理。其次,这一模式的转换不仅仅是技术和制度上的,更是心理上的。新模式需要一种“同感意识”的形成,因此,新模式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体系,是一种新的文明形式。相比而言,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满足这种新文明的初步要求,可以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对资本主义的整体超越。最后,依据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能动作用原理,资产阶级不会自动地退出历史的舞台,两种经济社会模式之间的交替必然会伴随着利益集团甚至国家和民族之间的斗争。因此,资本主义的消亡不可能是一个自然的演化过程,而更可能是一个社会的历史过程。
(二)人的主体地位是否会改变?
自从阶级社会形成以来,人成为“万物的尺度”,人在自然界中居于主体地位。进入互联网时代,人类开始认识到自身不过是网络世界中的一部分,而网络技术和网络世界正在对人的主体地位产生持续而深刻的影响。
首先,人日益成为网络的“对象性存在物”。举例来说,在现今这个由网络经济、网络社会和网络人类形成的网络世界里,人们早晨醒来后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睡觉前的最后一件事情是什么?汽车、火车和地铁上的人们在做什么?候机厅的人们在做什么?上班时人们在做什么?恐怕这些问题的答案基本上都和互联网有关。这一点从人们的直接生活经验和有关的统计数据中都能得到证实,并且这个答案仍在不断地得到加强,网络仍在源源不断地渗透进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网络已经成为现时代人们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必不可少的要素,它就如同空气、食物和水一般,成为人们生存和生活的一种“必需品”。
其次,网络实践带给人类新的事实和价值。一方面,网络实践正在创造新的事实,既包括肯定性事实,也包括否定性事实。例如,互联网给个体自由带来极大的便利,个体开始拥有以往无可比拟的发展空间;同时,互联网对公民的自由权同样带来严重的威胁。由于互联网直接把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链接起来,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化,几乎所有私人领域的事情都可以发生在公共领域之中。完全的隐私在今天已不复存在,人类社会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处在极大自由和极大必然的内在张力之中。另一方面,网络实践正在创造新的价值观念和体系。公民“通过对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创造性使用,参与新世界的价值、观念、心态、趋势的互动与建构……公民作为一个行为主体正在创造一个新世界。由于新世界与现实世界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这个主体的建构过程投射到现实社会,它将深刻地影响、改变现实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影响方方面面”[11]。可以说,新世界的价值观念和体系既是网络世界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的表现,又是每个公民积极参与的结果*比如说,2014年11月11日“双11”当天,天猫24小时的销售额是571亿元;2015年“双11”当天,这个数字变成912亿元。。
新的事实和价值告诉人们,只有融入网络世界并成为网络世界的一个成员,个体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和发展。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论述的那样,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前提。借助互联网,自由联合起来的人们有意识有计划地控制社会进程,使人的需要得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第三,人类正处于一种双重过程之中:人机关系的人类化,人格的计算机化。在这个日益智能化的网络时代,由于网络人工智能的发展,人的本质正在发生着变化。正如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的那样,“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的存在物,就是说,是自为地存在着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12]人不可能不受到并且自然而然地与其所创造的机器之间有一种对象化关系,人机关系逐渐地不再是一种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而是一种类人化关系。同时,新媒体新技术在日益人类化、个性化,并向我们的人格渗透。这些技术是如此迷人乃至会使人上瘾,技术在人类的自我身份中可能会成为“第二自我”。当人类直接与计算机相连,我们就与机器就更近了,甚至新媒体中的我们可能会成为“第一自我”。
最终,未来的人类将是何种模样?也许正如凯文·凯利在其代表作《失控》中论证的那样,“机器,正在生物化;而生物,正在工程化。……他们正在如魔法师一般召唤出制造物和生命体并存的新奇装置。……我们的未来是技术性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未来的世界一定会是灰色冰冷的钢铁世界。相反,我们的技术所引导的未来,朝向的正是一种新生物文明。”[13]
参考文献:
[1]Powell W W.Neither Market nor hierarchy:network forms of organizations[M]∥Cummings L L,Slaw B.Research in Organizational Behaviour.Greenwich,CT:JAI Press,1990,12:295-336.
[2][美]凯文·凯利.新经济 新规则[M].刘仲涛,译.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4.
[3][荷]简·梵·迪克.网络社会[M].蔡静,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198-120.
[4]Spohn W.The Laws of Belief:Ranking Theory and its Philosophical Application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2.
[5]van Eemeren F H,Garssen B,Verheij B,et al.Handbook of Argumentation Theory[M].Netherlands:Springer,2014.
[6][英]查尔斯·狄更斯.双城记[M].宋兆霖,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5:2.
[7]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12-413.
[8]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3.
[9][美]杰里米·里夫金.零边际成本社会[M].赛迪研究院专家组,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
[10]余源培.时代精神的精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导读[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117.
[11]李良荣.“新世界”舆论法则:掌握传播主导权[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01-21(B01).
[1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326.
[13][美]凯文·凯利.失控——全人类的最终命运和结局[M].东西文库,译.北京:新星出版社,2010:3.
(编辑: 巩红晓)
New Media,New World:A Philosophical Reflection on the Network Era
Chen Wei
(School of Philosophy,Fudan University,Shanghai 200433,China)
Abstract:New media is constructing a new world in the aspects of the space-time concept,the economic organizational form and the social structure. This new world is an open world featured with the internet as the social deep-seated structure. The network world has its own logic,and cannot develop without human activities. As to the methodology,the new world needs inductive logic,cognitive logic,and argumentation theory. Finally,the appearance of the new world brings forth much more open thinking about the eclipse of capitalism and the subject status of human beings.
Keywords:new media;new world;the ontological status;logical methodology;capitalism
收稿日期:2016-05-1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0CZX009);复旦发展研究院资助项目“面向网络理政的技术哲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陈伟(1973-),男,副教授。研究方向: 逻辑哲学、非形式逻辑与论证理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等。
中图分类号:B 8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895X(2016)02-0168-07
DOI:10.13256/j.cnki.jusst.sse.2016.02.013
E-mail:greatche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