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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与“湖湘精神”

2016-07-18陈彩虹

书屋 2016年4期
关键词:湖南人湖湘湖南

陈彩虹

误判的湖南历史和未误读的“湖南人”

在浩渺壮阔的太平洋彼岸,一位年轻的美国学者,有些意外地把眼光聚焦在中国内陆省份之一的湖南,他就是耶鲁大学中国史博士裴士锋(Stephen.R.Platt)先生。他所著的《湖南人与现代中国》一经面世,马上触发了众人对“湖南人”的热议。虽然说,“湖南人”早已是颇具动静的话题,但这次与以往大不相同。

这次不是中国湖南人的自言自语或自说自话,也不是中国其他省份人有褒有贬的感性描述或理性判言。作为一个货真价实的外国人,裴士锋先生完完全全说的是“局外话”——以绝对局外者的身份,用太平洋彼岸的视角,依西方人的思维方式,在中国社会由封建王朝转向现代文明的历史时段里,讲述了中国一个特殊地域上一群特殊人惊天动地的故事,得出了中国人特别是中国湖南人或许永远都不会得到的结论。

在他看来,“湖南人”是根本有别于中国他省之人的,从文化精神渊源到日常行为特征,“湖南人”独成一统;故在中国社会历史变革关头,“湖南人”所寻求并为之奋斗的理想,首先是湖南自己的“民族性”,是湖南自己的“独立性”;因而有“湖南民族主义”之说,甚至于有“湖南共和国”之称。由此一来,这段历史中的湖南,似乎不再是中国的湖南;这段历史中的湖南人,也大体算不得是中国人了。

这样的结论,显然是说不通的。

湖南的地域环境也好,文化精神传承也罢,从久远的过往演化过来,湖南始终就在中国的大环境、大历史和大人文之中。试想一下,湖南何时又独立于华夏文明之外过?那称之为“湖湘精神”来源之一的王夫之理论,对往圣有继承、有批判,当然更有创新。他继承的是什么,批判的是什么?创新出来的又是什么?毫无疑问,继承和批判的都是同一个中华文化精神体系里的学说;而创新出来的,不过是在继承和批判基础上衍生的新成果而已,文化精神的根脉是同宗共祖的。

至于政治视角的湖南,从来就在中华大版图的“天下”之内。如果不细究“中国”的古今多种含义,湖南从古到今始终就是中国的湖南,湖南人始终就是中国的湖南人。尽管在近现代历史上,湖南确实有过“自治”类的运动,却只是一国之内地方和中央政府的分权之斗,绝非是独立成国之争。湖南人争取“自治”之权,与其说是要闹个自我的独立,不如说是为了新的社会理想在全中国的实现进行的率先变革尝试罢了。站在这太平洋的此岸,我不得不对裴士锋先生说,在这一点上,你对湖南的这段历史,的确是误判了。

然而,当撇去这种误判时,我们发现,裴先生大量引经据典而得出的“湖南人”,概念显得更加清晰,形态显得更为饱满,个性则显得更为张扬。不论你是不是湖南人,当你读完此书,闭上眼睛,头脑里过一过书中述说过的人物时,我相信,你会有某种成型的“湖南人”整体形象感的。正因为如此,我大有几分惊讶。这位仅仅在当下的湖南长沙生活过两年、且汉语水平应当不足以轻松阅读中文古籍的美国年轻人,何以能够“创造”出如此鲜明的“湖南人”呢?

在系统理论学说里,有这样的至理名言:系统内研究系统,得出的结论必不完全客观;系统外研究系统,得出的结论必不完全真实。具体到此题便是,中国人或中国湖南人研究“湖南人”,难以得到客观性强的结论,恰如“不识庐山真面目”的庐山人;外国人研究“湖南人”,则难以得到真实性高的结论,毕竟他们不在太平洋的此岸生活,眼见不到日常,身触不及细处。我是笃信此“系统名言”的。简单判定便是,裴先生笔下的“湖南人”应当是客观性更强些,真实性一定会有某种亏欠。

或许是主观有意为之,也或许是研究过程被动驱使,裴先生极为努力地从“系统名言”的深坑里往外爬行。就在湖南生活的那些日子里,他有目的地接触了大量的湖南人,还身体力行地去追踪过历史上优秀湖南人遗留在山水之间的痕迹;他从师从的中国史名家以及交往众多的中国史研究同行那里,得到过关于湖南人的大量具体认知,甚至于珍贵的湖南本地资料;至于他引的“经”和据的“典”,内容相当丰富,有些方面甚至于中国国内的学者都不一定仔细研读过。这些深度介入“湖南人”系统之内的做法,虽然不能破除“系统名言”的魔法,却确切无疑地提升了他的“湖南人”的真实性。如果说,这部著作是成功的,那么,天然的“强客观性”和并不十分过弱的真实性,便是成功的两座基石。

裴士锋对“湖南人”的述说,是编年史式的。在中国近代社会向现代文明转变的特殊时期,历史的河流自然顺序地推送出了这样几代求新变革的湖南人。深具意味的是,如此的历史流变,裴士锋将其引入到了一个预设的逻辑通道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了一次马克思“历史和逻辑统一”的方法,让他的“湖南人”有了清晰的逻辑归类。正是这种逻辑,湖南的“历史中人”不再只是一个个鲜活得可以触摸的存在体,而是具有了某种一般性的共同特点——“湖南人”可以作为一个同类的群体来看待了。裴士锋讲的史实,许多中国人都耳熟能详,但通过史实而讲出的内在定位,清晰者或许并不会很多。

“行动主义”是裴士锋“湖南人”的逻辑起点。按照奥地利学派的理论,人的行为总是有目的的。“湖南人”的行动,显然是为了那个时代的变革,并且要领导那个变革。那正是世界东西方交会、列强辈出、弱肉强食的时代,中国社会需要回答“向何处”的生死存亡大问题。由此一来,“湖南人”行动的目的,历史必然地牵涉到了“民族”和“国家”大义,牵涉到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军事和外交等宏大领域,牵涉到了“维新图治”的改良还是“另起炉灶”的变革选择,牵涉到了几万万生民的生存繁衍和生活。神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导引出了湖南人“理想主义”的脚步,它们一个一个地显现,最后聚合成了“湖南人”历史性理想的标志。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认为,世界的本质是意志的,人的行动终究要受到来自于精神世界里某种意志力量的驱使。那么,主导“湖南人”行动的意志是从何而来的?裴士锋选择了历史性的回答而不是先验的主观裁定。他认定,“湖南人”的精神力量或思想渊源有着湖南地域内外的两大来处。从湖南本地,王夫之“道在器中”的实践学说和不屈的独立人格,被挖掘和树立了起来;从外部世界,则不仅有他乡异地的儒释道思想精华分享,更是介绍来了源自于欧洲和日本等国变革图强的先进理念,民主思想、制度理念、个人价值等西方流派思潮,无不在这内陆之地游荡。这样,湖南的“行动主义”就不是就自然本能而行动,仅仅留下某种可有可无的杂乱历史痕迹;而是,行动的意志是如此地坚定,行动的力量是如此地强大,行进的方向竟又是如此地清晰。一言以蔽之,在那个时代里,“湖南人”必然地行进在最前列。

可见,裴士锋的“湖南人”,就是“行动主义”和“理想主义”加“本土文化精髓”和“他国先进理念”的一群人。从郭嵩焘到刘人熙、杨昌济,从曾国藩到谭嗣同,再到毛泽东,不论他们是在教育领域进行文化宣导,还是治国理政维系天下平安,拟或变革图新,更有破坏旧世界和创造新世界的宏大理想付诸实施,无不可以概括在裴士锋的逻辑麾下,栩栩如生又轮廓分明的裴说“湖南人”出世了。

有意思的是,湖南“行动主义”的另一个走向,裴士锋也着墨不少。那些只是秉持封闭状态之下自我意志的湖南人,眼光的狭隘和性情的果敢,自然会产生强烈的排外意识和极端性的言行,与裴说“湖南人”形成尖锐的对立。他们经常大出狂言,大打出手,也还时常获得过某些优势。然而,历史的进程,涤荡了如此逆潮流而行的群体。那个以周汉为代表的此类湖南人,与其说他们形成过一些历史的气候,不如说,他们作为同一地域上湖南人的一部分,一直就只是主流“湖南人”的历史陪衬;甚至于,恰恰由于他们的存在,更彰显出主流“湖南人”的伟岸和超前视野。

在这里,裴士锋布放了关于“湖南人”一明一暗的两条结论之线。明线是,历史告诉我们,湖南人的天性和地域内外先进思想理念的结合,必然导致时代变革的领袖人物产生,进而有可能集合起巨大的变革力量,引领社会走向新的未来。暗线则从逻辑上显露了一个更为深刻的主题,行动主义者一旦拥有了先进思想,就将凝结成新的不可毁灭的信仰、价值观或意识形态,构造出坚不可摧的精神力量,即使引领变革的过程困难、曲折,甚至于挫折、失败,这种精神的力量也会长存,最终转化为翻天覆地的社会变革大势。在裴士锋的“湖南人”内在本质里,分量最重的应当就是这种深植于性情中可称之为“湖湘精神”的东西。这种精神,承接历史却不属于过去,存在于世也不只属于当下,而是属于当下和未来久远的时空。

循着裴士锋的“湖南人”前行,我们很自然地回到了中国湖南本土。作为“系统之内”的我们,如何借鉴此等“强客观性”的评说,结合我们自己“强真实性”的天然优势,给予“湖南人”一个界说呢?

湖南人心目中的“湖南人”

我,就是出生在长沙、祖籍湘乡的湖南人。在向他人介绍出生地时,我从未想过,“我是湖南人”一说,究竟是个地理概念,还是个文化概念,抑或有地理和文化“混搭”的含义。裴士锋先生的“湖南人”,真有如一味催产药,我在读此书途中时,就多次迫不及待地反躬自问,湖南人自己心目中的“湖南人”,又为何者?

在我的孩童时代,“湖南人”几近绝对地只是一个地理概念。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加,特别是经过了中国社会的巨大变迁,还极为有幸地多次行走异国他乡,广泛接触了中外的各界人士,阅读了古今诸多的名作大著,我越发地觉得来自三湘四水之地的同乡们,的的确确与众作为有所不同。在这样的时光荏苒之中,我心目中的“湖南人”,不知不觉地从地理概念走向了文化范畴。尽管在当下,“我是湖南人”的介绍句式仍然与孩童时代一个模样,细想下来,难道其中没有屈原、王夫之、魏源、曾国藩、谭嗣同、黄兴、毛泽东的影子?就是说话的口气和内心难以抑制的情绪,难道还有孩童时的天然与平和,不是交杂了几分的狂气和自豪?

如果你是一位成年的湖南人,我敢大胆由己推人地肯定:“我是湖南人”烙进你心中的,一定不只是洞庭湖之南这块土地的定位;一定有几千年来这块土地上思想先圣、英雄豪杰和平民百姓生存、生活而积累起来的经验、智慧、传统和信仰——是它们构造出了“湖南人”的文化概念,也是“湖南人”有别于他乡人的内核所在。当我们在一根直线的左右两个端点,分别标上“地理湖南人”和“文化湖南人”时,那么,生于斯、长于斯的同乡们心中认同的,必定是从左向右随着年龄的位移,越来越接近“文化湖南人”。相应地,地理位置上的概念,则越来越远去,甚至于时常在内心被忽略。

久远时代的湖南,有蛮荒之地、穷乡僻壤之嫌。为生存和繁衍计,历代先人们与自然抗争,向封闭索讨,硬是赢得了大自然的眷顾。天足以予,地足以赋,又沟通了南北西东,“九州粮仓”、“鱼米之乡”等美言,早早便是湖湘的名片,天下皆知。与蛮荒的抗争,让先人们起步于辛苦劳作,行动主义自然是第一原则。辛苦劳作的累积,便培植出了湖南人特有的“霸蛮”个性,因非“霸”不足以制“蛮”是也。闭塞的环境,天生不是优势,却激发了先人们对外界、对远方、对完美世界的奇思异想,进而转化为浓得化不开的渴望。这就是理想主义生长的富饶土地。当这方土地与外界和远方有任何的碰触,且牵涉到了美好的社会时,如此的渴望,就会在瞬间升腾为超乎寻常的拥抱热情,凝聚成劈山跨水的力量,让湖南连通外界,直达远方。回望那山那水走过来的历代湖南人,实干、富于理想和不因循守旧的特点,正是出自那深厚的自然和社会历史基因,又有什么可以遮得住这等人性里耀眼夺目的光芒!

在整个人类社会的演化史上,理想主义者的走向是两分叉的。一分叉是,理想遭遇了历史和现实巨大的阻碍,理想主义者寻找不到实现理想的途径,结果走向“空想主义”或乌托邦境界,仅在精神世界里构造完美社会,厌恶现实,远离现实,逃避现实;甚至于,完全放弃现实,否决现实,到彼岸的世界里,乞求神灵的护佑,达至一种绝望中的特殊宗教性精神存在,这实质上就是世界末日性的精神自慰。另一分叉是,理想主义者并不“理想化”实现理想的过程,他们面对现实难题,秉持务实心态,从脚下一步一步开启那追求“至善”的行程,一个一个地解决所遇问题;在他们心底,“止于至善”中的那个终极目标,是用来向往的,不是用来达到的——现实世界能够实现的“至善”,只是“百尺竿头”相对性、阶段性的终结处,是“再进一步”的起点,一经达到,新的追求时空又将到来。

理想主义者的这种分叉,大体可用来辨识中西方文化的差别所在。前者更多地属于西方世界,那里繁荣的宗教历史和丰富的精神文化作品就是一种证明;后者无疑是“中国式”的,即便是认同感颇为普遍的佛教,在“中国化”之后便入世成为了“现世报”,所谓的前生和来世之说,在绝大多数国人眼里,仅仅是用于当下目的的工具。想想看,马克思和恩格斯理想中构建的那欧洲“共产主义的幽灵”,一直在西方世界里游荡,却在遥远的东方国度落地、萌芽、成长,岂不是最好的理想主义者分布的历史性说明?

湖南人显然是后一种理想主义者,而且特征格外地鲜明。他们心中怀揣理想,人却走回现实生活,去建造通向理想天空却离理想天空很是遥远的地上“通天塔”;他们绝不只徘徊在精神的世界里,幻想式地构造彼岸的“桃花源”。这种理想主义者,古来今往的其他地域之国人,亦是大有人在的——求真与务实的理想主义,并非独为湖南人所持守的秉性。理想主义的湖南人,所谓的“特征鲜明”,鲜明的是什么呢?

放眼望去,纵横思维,湖南人“霸”了“蛮”而来的精神凝结,竟是那“人定胜天”的狂豪理念,如同逆上北去的湘江水,融入到了湖南人的血液中。在人与天或人与神的关系上,湖南人看来,世界上要么无神,人就是王者;要么人在神之上,人主神辅;甚至于,人就是神本身,人助便为神助。难怪,湖南人更不惧怕实现理想过程中的艰难险阻,正是那特殊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历史演进,让湖南人的那个“霸”字,有了及天若神的境界,位势高、格局大、力量强、持续久,足以坚实地踩踏在大地之上,冲破一切旧的藩篱,上演一幕幕惊天动地的人间活剧。

让我们展读些许湖南先人的言说,体味那字里行间湖南人天地无畏的狂豪精神吧。

王夫之说:“可竭者天也,竭之者人也。人有可竭之成能,故天之所死,犹将生之;天之所愚,犹将哲之;天之所无,犹将有之;天之所乱,犹将治之。”哲学家们在此言中,追究的是主体客体地位和“体”、“用”交互关系,判定王夫之思想的哲学归类和历史学术价值,我则看重其中“人胜于天”的至高至极属性,看重人“起死回生、化愚为哲、无中生有和拨乱为治”气魄和力量,更看重弥漫言词之上无所不敢为的精神、气度和激情,这正是“文化湖南人”的源头。

曾国藩说:“志之所向,金石为开,谁能御之?”此其“志”,大可与叔本华所言“意志”相提并论,那是源自人性里最本原力量,可开金石,无力可御。叔大哲学家对“意志”畏惧至深,忧虑“意志”的破坏性,他在悲情的人生中曾向世人大喝要“否定意志”。曾氏同乡前辈则是无惧一二,不只持“志”而奋斗,更在砥砺意志前行。再闻一份前辈其言,那是何等地强梁——“坚其志,苦其心,劳其力,事无大小,必有所成”。

谭嗣同在他生命最后的一刻留给世人“我自横刀向天笑”的气概,早在他年轻时代就已经播下了种子。当他年少登顶衡山,高声吟诵那“身高殊不觉,四顾乃无峰”和“半勺洞庭水,秋寒欲起龙”诗句时,岂止是惊叹人在高处的视野辽阔,难道不是改天换地的志向宣言?天哪,这人,这湖南人,究竟是在你的里面,还是在你的上面?

黄兴只有短暂的一生,却坚信“天下无难事,唯‘坚忍二字,为成功之要诀”。这位辛亥革命的领袖一生“足踏在地上,为着现代中国人的生存而流血奋斗”(鲁迅语)的经历,不正是对其信念的最好诠释么?是的,人力本为齐天者,只要精神强大,山高水急、风雪雷电又算得了什么呢?

看看毛泽东吧。是他,耸立起了“湖湘精神”的一座高峰。“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诗人问的是天下苍生,寻找答案则回往了自己。就在那“离天三尺三”险峰峻岭处,他不是望天兴叹,更不是臣服弃甲,反是“快马加鞭未下鞍”,还得来个“刺破青天锷未残”。在毛泽东看来,只要是谈天论地,人就是来随“我”心,去就“我”意,不只不受束缚,更得主导世事,或上九天揽月,或下五洋捉鳖。无须多言,此等豪气一经落地夯实,行动起来,还不得是天翻地覆的时代大变?

狂豪之余,说起毛泽东这座“湖湘精神”的高峰,我们无法不平添一份奇特的元素。就在他那“桃花源里可耕田”的问句里,这位革命领袖赋予了理想和现实以浪漫主义的色彩,让重墨于“霸蛮”加理想主义的精神境界,有了几分的轻快和情趣。毛泽东因为气魄宏大而时常模糊了人神分界,却在平常又不平常的浪漫色调中回归了人的生活,回到了湖南人的中间。所言的“湖湘精神”高峰,自当少不得这抹浪漫的。

当体味到“人定胜天”的理念凝聚成了“湖湘精神”的内核,湖南人鲜明的特征陡然凸现出来,这就是“敢为人先”的内在意志和行为方式。人所共知,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的演进,一直在拥戴超然于人之上的“天”、“上帝”、“神”或“圣者”,它们的终极性、万能性和神秘性,规定了活生生的人总是处于低位,心存敬畏,仰视上苍,俯首称服。湖南人则顶头向上,不甘下沉而硬要去“胜天”,敢思他人之不敢思,敢行他人之不敢行,自是人之中的另类了。如果说,为数颇多的中国其他区域中人都有向往理想世界来改造现实社会的共同求变之道,那么,湖南人则是更容易接受激烈或剧烈,甚至于激进或破坏性的改天换地思想,更敢于先行一步,更乐于冒险探求,更无惧流血牺牲。

“湖南人”和“湖湘精神”的绽放时空

思想溪流的汇合,就是奔涌气势磅礴的江河。当裴士锋的“湖南人”,加上湖南人自己的理解时,一个特殊区域上更加完整的特殊群体概念,互补性地生成。所谓“湖南人”,就是在那称之为湖南的土地上,历史地出现过的具有“霸蛮性情+行动主义+理想主义+先进理念”特征的那群人。这个带引号的“湖南人”有两重含义:一重是“历史湖南人”,他们生存和活动于远去了的社会变革时代,他们是王夫之、曾国藩、毛泽东,等等;一重是“逻辑湖南人”,他们超越时空而存在,是共同具有“霸蛮性情”等要素组合起来的一种类别人。

和裴士锋的概念相比,我们添加了“霸蛮性情”的要素,恰好是湖南人自我最清楚也最认同的一种秉性。实际上,裴士锋在他的著作里,这种性情也是随处可见,只是未能将其摆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他的“湖南人”因此失去了几分浓重的霸气,也使得湖南人的鲜明性弱了不少。

由“霸蛮性情”看“行动主义”。裴士锋的“行动主义”是一般性的,行在言先或言行并重是其内核。在“霸蛮性情”之下湖南人的“行动主义”,则是行动主义者之中独特的一支。这样的行动主义者,不只是行动重于言说,更在于意志刚烈,行为果敢,不达目的绝不罢休,达到目的也绝不言休。尤其是对于那些未有把握或相当时期内根本就达不到的目的,行动者也要“霸蛮”地作为,哪怕只得出“此道不通”的结果。在绝大多数“霸蛮”的湖南人心目中,只要“霸了蛮”,目的就能够实现;如果没有实现,则是因为“霸蛮”不够。基于这样的性情,湖南人常常能够达到一般行动主义者难以达到的目的。

按照预设的框架,裴士锋对湖南人“理想主义”的述说,集中到了“创造伟大湖南”或“湖南民族”兴盛的理想目标之上,导致了他对于湖南历史的误判,尤其在毛泽东从“湖南自治运动”到“改变全中国”的转向处,留下了断崖式的疑问——为一省而奋斗之人,难道可以凭空地在瞬间就完成为一国而奋斗的嬗变?我们对湖南人“理想主义”内容的理解是全然不同的,那个萦绕在湖南人脑海中的“天下”,不可能是三湘四水的地理区域。不过,这并不影响我们和裴士锋对于湖南人是“理想主义者”的共有结论。在这里,重要的是“理想主义”,而非理想的具体内容。

至于“先进理念”,裴士锋梳理出来的湖南人的文化精神渊源,不论是本地王夫之的学说,还是远自他乡异国的变革思想,富有足够大的说服力。我们唯一需要做的,是重申这样的观点:“霸蛮性情”下的行动主义,如果没有先进的理念武装,那将是封闭、落后和顽固不化的“盲动主义”甚至于“野蛮主义”。或者说,“先进理念”元素是在社会巨大变革时代里肩负历史使命的“湖南人”根本不可或缺的。

如果追问,“湖南人”可否有一语概述?那必定是“敢为人先”莫属。这是一种特殊的内在意志,又是一种特殊的行为方式,还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法则。“敢”里有“霸蛮性情”,有“行为主义”神奇的驱动力;“为人先”则不仅是行为的特点,还包含行为的指向,包含弃旧布新的理想,包含“舍我其谁”的领头气概;“敢为人先”当然不只局限于行动,还有对自然、社会和人自我认识上的无惧无畏而“先人一步”——王夫之是如此,曾国藩是如此,谭嗣同还是如此,毛泽东不也是如此?想想看,那些本地的文化精髓和外来的先进理念,哪种又不具有超前性而对现实形成反叛,从而总是受所处时代的掣肘,需要“敢为人先”者去发掘、继承和光大,进而转化成行为的动力和指南?

说到这里,我们毫不犹豫地断言,“湖南人”就是那“敢为人先”的特殊群体,“湖湘精神”就是那“敢为人先”的特殊精神。当得到这样的判定后,我又浏览了一遍裴士锋的读本,陡然发觉,他的字里行间不再有历史的风云,不再有时代的差异,不再有个性的区别,有的只是那种独立出来的共有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敢,为人先;敢为人先。我清楚,这是他关于“湖南人”布放下的暗线的逻辑显在化。当我们综合内外的思考进入到一定境地时,灿烂的阳光就会将“湖南人”和“湖湘精神”那简约的质地照得透亮。

裴士锋的文字在中国历史变革的全新时代到来时,戛然而止。然而,他带给我们的,远远不止是那个时代“湖南人”的再回顾、再梳理和逻辑化,不止是“历史湖南人”和“逻辑湖南人”的独特认知方式,更是那关于“湖南人”和“湖湘精神”费人思量的大量问题。作为当今的湖南人,我选择了两个问题列示在此,试图超越“系统名言”的天堑,努力给予客观性和真实性合一的回答,更是期待四面八方的黄钟大吕之声。

问题之一:从空间上看,“敢为人先”的“湖南人”和“湖湘精神”,只可能产生于湖南,还是也可能产生于异地他乡?从时间上看,只可能产生于历史的湖南,还是也可能产生于现在的湖南,拟或未来的湖南?

历史的事实是,“敢为人先”的“湖南人”和“湖湘精神”产生在湖湘之境。然而,我们和裴士锋交合的看法表明,在这独有的历史进程中,湖南的山水和社会环境催生了“霸蛮性情、行动主义、理想主义和先进理念”诸要素,更是佐助了地域上众多的生民将这些要素结合得到位完整,以至于大面积和大流域地叠加成了人们“敢为人先”的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逻辑意义上的“湖南人”和“湖湘精神”出现。当世人谈论“湖南人”和“湖湘精神”时,不只是谈论属于历史的人物和个性,还有属于逻辑的“敢为人先”的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

从这种逻辑来看,只要具备了“霸蛮性情、行动主义、理想主义和先进理念”要素的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有可能形成“敢为人先”的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因此,我们所称的“湖南人”和“湖湘精神”,在湖湘之外的地方也是可能产生的。事实上,历史上异地他乡的敢为人先者,并不少见。原因很简单,构造这种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的要素,绝非湖南所独有。只不过,它们通常以零散的状态分布,仅有为数不多者集于一身,只生就了“敢为人先”的单稀人数和故事,无法从那些地域里梳理出共有的形态来,建构不成地域性的特种“人”和“精神”。

我们的结论就是,“湖南人”和“湖湘精神”是唯一的,只产生于湖南;但也有可能产生于异地他乡——历史不可以重来,逻辑却完全可能再现。通俗地讲,王夫之、曾国藩、毛泽东是历史唯一的,没有人可以再成为他们之一者;但他们那“敢为人先”的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是你、我、他都可能去成就的,也是你、我、他所在的地域都可能去催生和佐助的。如果说,“敢为人先”的“湖南人”和“湖湘精神”,值得崇尚和发扬光大的话,那么,看重历史上创造了“湖湘精神”的湖南人是重要的,也是必要的;而看重逻辑上的“湖南人”和“湖湘精神”,即看重“敢为人先”的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更为重要,也更为必要。

回到湖南本土来说,以时间为坐标,在历史和逻辑统一的“湖南人”和“湖湘精神”里,属于历史的那些“人”和“精神”,当然只能产生并存在于过去的湖南;属于逻辑的,则可能产生并存在于现在,以及未来的湖南。和空间上的理解一样,在时间的流域里,逻辑上看重“湖南人”和“湖湘精神”更为重要和必要,因为我们生存和生活在当下,并且在走向未来,我们仍然需要“敢为人先”的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

问题之二:作为现在的湖南人,当如何通过“湖南人”来认识当下的自我,又当如何挖掘、继承和光大“湖湘精神”?

观察告诉我们,当牵涉湖湘之人之事时,现在的湖南人很容易走入两个误区。一是将自己简单地与“湖南人”划等号,似乎天然地承接了伟大前辈“敢为人先”的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自命不凡,骄横傲物,目中无人——“形”有“霸蛮”之态,“行”却无担当之实,与“湖南人”大相径庭。另一是将自己绝对地与“湖南人”划隔断,认定过往的一切都已经远去,不只是刀光剑影的时光,不只是叱咤风云的人物,还有那段时光里人物的意志或精神——当下是和平发展年代,和谐是时代的主题,那“霸蛮性情”下冒尖之为并不契合眼前情势,反倒是四平八稳,萧规曹随,甚至于浑浑噩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可生存得宽松顺达。“敢为人先”地去行为和思考?博物馆里看看历史中的英雄豪杰都未见得有兴趣,哪里又可能以其为榜样来改造和重塑自己的生活?

虽然说,两个误区的表现大为不同,本质却是一样的:不想或不愿意成为真正的“湖南人”。我不敢妄言,这就是新的历史时期里,湖南人大不若历史上“湖南人”出众的原因。但我可以肯定,这两个误区的真实存在,必定深刻地影响现在湖南人的行为方式和精神状态。看看这些年来湖南同乡写自己的一些文本,大多停留在久远的过去,津津乐道于那时的先圣雄才来满足当下的虚荣;或是割裂完整的历史流程,仅以某些个案来替代群体和史实,甚至于替代共同的属性。如此这般,少有树立“湖南人”为样本的励志大作,更无参照“湖南人”来批判自我的宏论,仅凭借洞庭湖之南这块同生共长的地域,“啃老式”挥霍着历史的资源,或是干脆忘却历史的过去,不知如何去接续历史的传承,自然地,也就忘却了我们所处时代赋予的重任。

任何社会和任何时代都需要有“敢为人先”的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前提。因此,“湖南人”和“湖湘精神”源自历史却不只属于历史,产生于湖南却不只属于湖南。显而易见,当下出生、长大、生活和劳作在湖湘之境的湖南人,并不必然就是“湖南人”,也不必然就胸怀“湖湘精神”;但地域的同一,性情的相近,特别是本地历史文化传统和精神氤氲的天然熏陶,相比于异地他乡者,具有成为敢为人先的“湖南人”的特殊优势;自然而然,又必定负有挖掘、继承和光大“湖湘精神”不可推卸的特殊使命。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当如何思考?我们又当如何行动?

盘点一下“敢为人先”行为方式和精神形态的诸要素吧。先看一看,我们还留存有几分的“霸蛮性情”?再想一想,我们还有多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家国”理想和情怀?又问一问,我们是否还在孜孜不倦地汲取本土先圣的意志和精神力量,以及普天下人类社会进步的思想?还有,我们的行动呢?只是在那市场社会里,作为交易的动物,本能地去牟取最大的利润,还是作为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使命的继任者,仍在不计付出地贡献对人类的关怀?

以问复问,岂不是已明了何去何从?!

([美]裴士锋著、黄中宪译:《湖南人与现代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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