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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开放小区是共享发展的题中之义

2016-07-15郑丽莹陈永森

红旗文稿 2016年11期
关键词:城市交通路网绿地

郑丽莹 陈永森

“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中最引热议的问题。应当指出,推广街区制,逐步打开封闭的围墙,顺应了城市的发展规律,契合了新发展理念尤其是共享发展的理念。尽管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小区的安全与安宁、业主私人产权等问题,但在城市人口密度高、土地空间有限、汽车化时代路网结构不合理的背景下,这项政策值得探索。

1.共享社区道路空间,改善城市交通。建立街区制,逐步开放封闭小区,主要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我国城市道路的建设速度落后于小汽车的增长速度。最近10年,全国私家车年均增速在18%以上,而城市道路里程、面积及人均道路面积的年均增速仅为6%至9%。汽车多了,开更多的路,但更多的汽车不久又把路塞满,交通拥堵成了城市的一大难题。问题在哪里呢?公共交通不发达、市民出行过于依赖小汽车、居住地与工作地分离、公共资源过于集中等是大家公认的原因,但封闭小区给城市交通带来的弊端则鲜有人意识到。一方面,封闭小区内部道路非公共化破坏了城市路网肌理,导致城市交通主干道负荷过大。另一方面,超大型封闭小区影响公共交通覆盖,不利于科学规划城市分级交通体系。

为什么像纽约、东京这样一些国际大都市的车不比中国大都市少,而没有出现如此严重的拥堵?路网密度高,街区内纵横交错的支线路使汽车有疏解的通道,是一个重要原因。我国封闭式小区割裂了城市整体道路空间布局,阻塞了城市交通主干道和微循环系统。打开封闭的小区就是要激活城市交通的毛细血管,优化路网结构,减轻交通主干道的压力。摇号和限行、加宽马路、建立交桥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交通拥堵,但中国城市快速增长的汽车数量使这些措施难有长效作用。在有限的城市空间内,城市道路不可能无限制拓展。因此,打开封闭的小区,打通“断头路”,将小区内部道路纳入城市交通路网规划,形成“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交通网络布局是疏通城市交通的重要举措。

要解决城市拥堵,还要综合考量城市交通需求和出行方式的多样化,优化城市出行结构。交通的目的在于实现人和物的空间位移,汽车出行并不是唯一手段,治理拥堵的另一个重要举措是增加绿色出行比例。国际上,把是否适合步行和自行车行驶看作城市是否通达的标准之一。《若干意见》也提出:“加强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系统建设,倡导绿色出行。”封闭小区的开放使小区的道路可以成为步行道和自行车道,使步行者和自行车出行者减少绕行,方便绿色出行;同时,也有助于实现人车分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离,增加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的安全性。

2.共享社区绿色空间,改善城市生态。绿地、花园、公园以及林地所构建的绿色空间构成了城市的生态景观。封闭小区使小区内部绿色空间彼此孤立、零散分布,切割了绿色空间布局与城市景观规划的整体性,降低了绿地的服务功能和生态效益。而开放小区则在诸多方面有利于增强城市的生态性。

首先,开放封闭小区,拆除栅栏和围墙,可以将小区绿地与公园绿地、步行林荫带、绿色走廊、滨水绿地等连接起来,形成“点线面”相连接的城市绿地开放空间系统,提高绿地景观的可达性。其次,“拆围透绿”使原来的“私家花园”向公众开放,增加了城市绿地的辐射面积,使人们公平享有城市绿地及附着其上的公共设施,真正做到“还绿于民”。2015年4月起,长沙市各区县政府自拆围墙,完善相关便民设施,使机关大院变成市民休闲的社区公园,得到了市民的广泛好评。第三,开放小区有助于缓解城市雾霾。封闭围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透气性,沉积于城市底部的污浊空气难以消散,降低了污浊空气稀释和置换的速度,加剧了城市雾霾。第四,开放小区有助于解决我国城市人口密度大,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少的矛盾。开放单位大院和封闭小区的大片绿地,可以充分发挥城市生态的微循环能力,实现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的紧密结合,提高城市绿地利用率,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到城市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3.共享社区服务空间,促进城市和谐。开放、和谐是现代文明城市的表征。住宅小区和城市不仅仅是人们居住的场所,还是体现市民伦理、人文价值的空间载体。充满活力的城市十分注重人与城市,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互动,培育归属感和认同感。开放式住宅小区不仅是拆除围墙和栅栏的形式上的开放,更是服务空间的和人际交往的开放。

一方面,开放小区增加了社区服务空间。封闭式小区表面上看可以满足人们生活的私密性和安全性,但实际上却降低了人们的生活品质。生活区与工作、教育、医疗、商业区域的隔离,增加了人、财、物在城市不同区域内的移动,加大了能源消耗,加重了环境污染。开放的小区,道路两侧的商业店面为居民提供各种生活服务,形成辅助城市主街的“城市生活次街”,让人们在家门口就能满足各种生活需求。未来的街区中,配套的学校和幼儿园、商场以及社区养老、医疗卫生、文化服务等设施,将大大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

另一方面,开放住宅小区将增强城市人际和谐。从人际互动来说,封闭住宅区是一种排他性空间,阻碍不同群体间的交往,容易造成区域人群同质化。打开小区,以“社区”取代“小区”,将减少“隔阂”,增加“融合”,有利于形成包容、开放的社会心态。通达便利的交通、普惠共享的配套设施、开放友好的街道界面、更多的共享空间为增加社群互动,构架丰厚的人居文化与和睦融洽的邻里关系创造了条件。

开放小区有利于增强城市的通达性、生态性与和谐性,既符合我国的现实需要,也符合世界城市发展的先进理念。很多发达国家把空间开放、功能复合、满足生活需求的“居住街区”模式作为城市建设的主要形式。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更应该重视城市空间的共享性。把共享的理想转变为现实需要统筹各种因素,合理应对政策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国已建成的住宅区有80%以上都是封闭式的,人们住在这样的封闭小区里已经习以为常,对于街区制的优势还未有深切的体会。民众对于开放小区的政策需要一个心理适应期,政府在政策推行过程中也要科学规划、渐进而行,为政策的落实预留恰当的缓冲期。正如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回应道:“逐步”是要分门别类、循序渐进;“打开”是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不是简单的“拆围墙”。

小区开放应由易到难,由中心到边缘,依次而行,逐步推进。可以先从新建小区做起,积累经验后再逐步过渡到已建成小区的开放中;机关单位大院由于不涉及业主产权问题,可以先行开放;处在交通要塞的大型封闭小区可以部分开放;处在城市边缘的小区,封闭或开放对城市交通影响不大,则可缓行。而对于已建成小区的开放则要依法依规进行。共享是人们共同的期许,但不能以公共利益为名,损害个人、群体的合法权益。业主购房时已经为小区空间支付了“公摊部分”,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和公共设施均属业主共有。要将小区空间“公有化”必须通过民主协商的程序,制定补偿细则,依法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打开围墙后的噪音扰民、安全隐患、社区管理等问题是人们心存忧虑的焦点,这也迫切需要政府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综合运用先进信息技术,以“智能化”管理取代传统“高墙”管理,切实满足居民安宁、安全、安心的管理需求,消除居民对开放小区的担忧。

总之,逐步开放小区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要因地制宜、分清主次,兼顾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同步推进城市规划与城市治理,真正实现“以人为本”,让民众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本文为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汽车社会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治理研究”[项目编号:15JKS033]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李艳玲 高天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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