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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环境下“粉丝”群体内部权利与地位的建构

2016-07-15张逾月秦洋洋西南大学重庆400715

新媒体研究 2016年11期
关键词:粉丝偶像权利

张逾月,秦洋洋西南大学,重庆 400715



新媒体环境下“粉丝”群体内部权利与地位的建构

张逾月,秦洋洋
西南大学,重庆 400715

摘 要在“粉丝”群体内部存在有权利与地位的分层,文章探讨群体内权利与地位构建的产生,权力地位分层的出现对群体内部形成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对当今粉丝文化、粉丝经济的能动作用。

关键词粉丝;权利;地位

小李子(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获得奥斯卡“小金人”的消息,刷遍各大论坛、贴吧,全世界的粉丝都被此消息点燃而沸腾。近年来,大量粉丝在虚拟社区聚集互动,追星已经不再是个人行为。在互联网普及的今天,粉丝利用网络平台通过线上的虚拟空间,建立粉丝社区形成专属的粉丝群体,一起表达对偶像的狂热,一起组织各种线上线下的活动,群体内部会等级的差异,并会形成共同遵守的群体规范。

1 粉丝群体内部的权利与地位的产生

福柯指出,哪里有话语,哪里就有权力,权力是话语运作的无所不在的支配力量。巴尔特认为“权力作为一种支配性的利益”隐藏在一切话语之中,“权力寄寓其中的东西就是语言”。然而,在这个看似平等的公共交流的场域里,传媒主导权过渡到每个使用者手中,但是,等级的分化还是在潜移默化的显现,成为粉丝群体的重要特征之一。

以日本杰尼斯事务(Johnnys事务所)所为例,杰尼斯偶像之所以能够成为艺能界的常青树,事务所能够成为声名远扬的偶像帝国,不仅仅在于其杰出的造星能力,更在于其卓有成效的对粉丝的控制和引导。事务所成立官方的粉丝组织Johnny'S Family Club,只有加入该组织,才有机会获得偶像最新的动态信息,才可以参加粉丝后援会相关的活动等各种福利。通过这种方式,官方就理所当然的在俱乐部中掌握了话语权,成为意见的领袖及议程的设置者。

此外,在BBS中,粉丝注册后在线时间长短,发帖回帖数量的多少,有不同的标签化分层,粉丝群体会对不同的等级进行不同的命名。最简单的命名例如“EXO中文网官网”,将会员分为“限制会员、新手上路、注册会员、中级会员、高级会员、金牌会员、论坛元老”7个等级。等级也有各自不同的积分计算方法,关于等级也有相对透明的积分计算法,不同的论坛的算法可能不太相同,但大多还是围绕着在线时间、发帖数、精华贴数、帖数来进行计算。不同的指标代表不同的含义,粉丝个人在群体中所做的贡献又与其群体等级、操作权限挂钩。

每个粉丝都会在群体中获得自己的群体身份与等级位置,并获得相应的群体赋权,以及由此象征资本带来的偶像与资源的接近权,在全体内部话语权、舆论引导权以及自身影响力和优越感。

2 权利与地位对群体内部的影响

古斯塔夫·勒庞曾在《乌合之众》中指出:“群体中的个人不再是他自己,他变成了一个不受自己意志支配的玩偶。孤立的他可能是个有教养的个人,但在群体中他却变成了野蛮人,即一个行为受本能支配的动物,他表现得身不由己,残暴而狂热。”粉丝群体中出现权利与地位的失衡,于是会产生群体的赋权,赋予权力拥有者更多的话语表达和权利诉求的能力和渠道,给予他们更强大的话语和行为影响力。

正如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所描述的,网民粉丝们从被动的接受信息变成主动的拉回信息,尽管这样的变化,粉丝们获得的内容仍然是经过选择、加工过的信息,那么粉丝群体中的意见领袖便是进行信息筛选的“把关人”。他们把符合他们心中偶像形象的信息留下,在群体中交流分享,为之呐喊和狂欢,把侵犯和有损偶像形象名誉的信息摒弃无视,甚至加以反驳抗争。

空间构成了粉丝群体交流沟通的场域,权利所带来的隔层会导致规则体系的产生,通用的规则体系会对粉丝群体的粉丝行为产生约束与管制,群体规范的产生也会在粉丝群体中产生认同感与归属感。在网络社区中,这种封闭的圈式结构有自己明确的边界,边界是无形的,但是却有很大的约束力量,粉丝在群体内部的活动必定要遵循群体的规范,否则便会受到排斥。

3 权利与地位的建构对偶像产生的能动作用

大众媒介作为一个节点,一方面打造大众偶像和流行文本,另一方面又作为交流的平台,把这些零落在社会各角落和阶层的个体重新以新的形式组织在一起。马克思对生产与消费关系研究的理论,也完全可以用来解释粉丝与偶像的利益关系。

众所周知,近年来,以“粉丝经济”为营销模式的电影票房一次又一次的创下新高。粉丝的热捧正好应合了电影观众的看热闹和从众心理,这以青春偶像明星为卖点,粉丝电影已经形成一种风气。在这其中,粉丝群体发挥能量甚至能超过制作方的苦心经营。

对于风起云涌,层出不穷的粉丝群体,尽管有人质疑,有人反对,但是我们已无法漠视它的存在,尤其在今天,粉丝群体所创造出的“粉丝文化”作为大众文化的一种,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以及创造出的“粉丝经济”也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营销模式,不仅这明星偶像中屡见不鲜,而且各大知名品牌已将此作为重要的营销推广手段。

参考文献

[1]福柯.规训与惩罚[M].北京:三联书店,1999.

[2]罗伊·博伊恩.福柯与德里达:理性的另一面[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3]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4]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6.

[5]孙斌.粉丝文化及其传播研究[D].南京:南京理工大学,2013.

中图分类号G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360(2016)11-0026-02

作者简介:张逾月,西南大学新闻传媒学院2015级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为国际新闻传播。秦洋洋,西南大学新闻传媒学院2015级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为国际新闻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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