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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命案现场中尸体的拍照编排

2016-07-14李青林湟中县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

科学中国人 2016年14期

李青林湟中县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



浅谈命案现场中尸体的拍照编排

李青林
湟中县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

摘要:本文论述了在命案现场对尸体、创伤等部位的照相技巧以及尸体照片卷宗的编排,制作打印。

关键词:尸体状态;创伤拍照;拍照用光;编排制卷

刑事技术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掌握尸体拍照技术至关重要,在命案的侦破过程中,刑事技术人员必须拍照好犯罪现场的尸体状态,拍照好法医检验中的尸体尸表状态,拍照好解剖检验中脏器创伤的状态,拍照好命案现场上的每一个痕迹物证,并把这些物证照片作为证据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在命案照片卷宗中。尸体照片卷宗是制作死因鉴定书的基础,是对分析犯罪过程、判明死因、推断凶器种类和提供犯罪的依据。本人就结合多年来从事刑事摄影工作的经验,谈谈对尸体解剖检验的拍照和编排。

一、拍照尸体的方法及配光

尸体检验照相是法医对尸体进行全面检验过程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拍照记录任务。拍照时首先准备好数码照相器材、灯光设备、比例尺及相应照相用具。

通常拍照尸体一般应采用俯视、相向、多向拍照法进行拍照。拍照时拍照距离、镜头俯仰角度、用光要保持一致。尸体尸表伤痕采用细目拍照方法,将创伤的大小、形状、深浅、颜色等清楚拍照下来,拍照时,相机镜头必须垂直于被拍物体平面,防止变形;拍照时要拿稳相机,尽量使用小光圈,增加景深和清晰度;拍照时宜采用均匀柔和的光线;同时,均应在创伤处同一拍照平面上放置比例尺。

二、按法医尸体检验的顺序进行拍照

(一)对现场尸体的拍照

拍照现场尸体时,应把现场尸体及尸体周围重点部位的物证放在画面的重要位置,尽量避免尸体与物证的遮挡、重叠。命案现场中主要拍照好尸体的原始状态;拍照好尸体衣着上衣扣、衣兜内的物品、裤带,衣着上附着物及衣着损坏的原始状态;拍照好尸体周围血迹及尸体上的血迹分布、流向、喷溅情况。将尸体抬离现场后对尸体下面发现的重要物证、血迹等也要进行拍照。根据这些情况,可以判断是否为原始现场,现场是否有搏斗过程等。拍照尸体一般应采用均匀的光线。在室外阳光下拍照尸体,要设法遮挡住直射阳光或用反光屏、闪光灯等人造光源进行补光,降低反差,减小阴影。拍照尸体时应站在高处向下照或用广角镜头,拍照尸体全身时切忌站在尸体的头脚两端对尸体进行纵向拍照。

(二)对变动尸体的拍照

1、尸体抬离现场运至尸检中心后,对变动后的尸体原貌进行拍正面与背面的全身照片,面部原始照片。

2、对尸体衣着上的原始状态进行拍照,衣着是人体在特定环境中生活状态的客观反映,首先拍下衣着上的粘附物质,如血迹,对其进行细目原始拍照。其次对尸体衣着上的各损坏部位、大小、形状特征拍照清楚。要确定拍照部位,使损坏处与衣服相连拍照,使人一看就能辨别出损坏是在衣着的哪个部位,然后对损坏处进行细目拍照。具体拍照方法如下:

对衣着原始状态拍照完后,要清除衣着表面杂物,将皱折摊平,游离部分归位,并要闪出一定缝隙,选择与衣着颜色相异的纸作衬垫,以突出损坏破口的形状和裂痕。打侧光拍照。这样使人清楚从照片上一看就知道是什么破口,并能分析出力的作用方向。

3、对脱衣后的裸体进行拍照,拍照裸体至少要拍正面、左右侧面及背面的全身照片,面部原始照片。对裸体尸体上粘附物血迹的拍照,对尸体全身的血迹要客观全面拍照,因为血迹是人体损伤以及伤后活动状态的客观反映,对分析判断案情至关重要;对尸体血迹、尸表创伤加比例尺进行原始状态拍照。

4、对裸体尸体进行清洗后的拍照,清洗后要拍正面、左右侧面及背面的全身及面部照片。清洗后对尸体尸表的创伤进行拍照,把创伤的位置、数量用细目拍照法将创伤的大小、形状和特征拍摄清楚。尸体外表创伤的一般拍照方法为:

对表皮剥脱的拍照,表皮剥脱常伴有皮下出血,主要拍照好表皮剥脱的范围、形态、方向外,更重要的是将游离缘拍清楚。拍照时根据创伤,灵活应用侧光照度,顺表皮剥脱方向照射,来增加游离缘的立体感。

对钝器创伤的拍照,将钝器创口用均匀光线加比例尺垂直拍照。拍照创腔内组织桥等特征时先要用清水洗净腔内的血迹,将创缘稍向两侧拨开,露出创腔内特征,用侧光顺创腔方向照射,垂直拍照。

对锐器创伤的拍照,先要用清水洗净创口内的血迹,顺各创口剥离开,使各创口间界限明显,用均匀的光线加比例尺垂直拍照。

(三)对尸体解剖检验的拍照

根据法医对尸体解剖的顺序进行拍照,一般是由主到次、由上到下、由前到后、由表及里的顺序拍照损伤的数目与分布。对解剖检验中创伤的拍照方法:

1对尸体皮下血肿的拍照,皮下血肿需要通过解剖才能看清血肿的范围。拍照时可将血肿的范围全部剖露,使血肿与非血肿的界限清楚地呈现出来,用一般光线,加比例尺垂直拍照。

2对颅内出血的拍照,对开颅的经过一一拍照,如果是硬膜外,硬膜下或蛛网膜下腔出血,可将出血范围拍摄固定,如果脑实质内出血,要选择最明显处拍照,要反映出出血部位。如果颅底有骨折,可将大脑取出,擦干血迹,从颅口打散射光加比例尺拍照即可。

3对胸腹内脏器破裂创口的拍照,先将原始状态拍照固定,对损伤的脏器放置比例尺进行细目拍照,对正常脏器也要进行拍照,有的脏器破裂或创伤在体内的,因脏器互相遮挡,反映不清创伤的范围和部位,应取出来,在体外拍照。拍照时使用柔和的散光,用适当度角从两侧打光为宜。拍照脏器创伤时最好不使用闪光灯,这样能减少脏器表面的反光。

三、尸体检验照片卷宗的编排和制作

尸体照片的编排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基本要求是:就是简明扼要,系统连贯,又能充分说明问题,而且照片的布局合理,使照片的内容由表及里,循序渐进,给人以简洁明了的感觉,载入卷宗的照片必须符合现场照相规则,符合法律要求。这就需要基本的编排表达方法,以对不同的尸体照片进行合理的编排,好的尸体照片,首先取决于拍照,但编排和表现形式也有一定的关系。拍摄效果好,同时又编排合理、表现形式完善,在案件中就更有说服力。

刑事现场尸体照片的编排、制卷工作,是整个刑事现场照相工作的最后一道工序。就是按照“GA/T 118-2005刑事照相制卷质量要求”,选择和处理照片,并对照片进行编排、标划和文字说明,最后形成一整套完整的尸体照片卷宗。

(一)根据“刑事照相制卷质量要求”的要求,现场照片案卷必须包括

封面:主要内容有案卷编号、份号、密级、案卷题名、制作机关、制成时间;

封二:主要内容有现场地点、案件名称、案件性质、发案时间、拍照时间、拍照人、制卷单位、制卷人、审签人、生效标识域、案卷页数、卷内照片张数、案卷份数;

案情简介,目次;刑事现场照片案卷中的封面、封二、案情简介、目次都是由文字组成,可以根据“刑事照相制卷质量要求”,把文字编辑好即可。

正文:正文部分是案卷的主体,应包括现场照片、标引线、符号、代号、文字说明等。

(二)尸体检验照片卷宗照片正文部分的编排

本人在利用数码照相技术制作刑事案件现场照相卷的同时,参照公安部“刑事照片制卷质量标准”的要求,并结合自己的经验,利用Photoshop软件技术,制作了一套刑事照相制卷的模版,通过模板编排尸体照片,显得更标准、更快捷,更省力,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

尸体检验照片正文内容的编排,主要是按法医尸体解剖检验的顺序进行;先是尸体环境照片;然后是头面部原始照片;尸体原貌、尸体裸体、清洗后的裸体全身正侧面照片;尸体尸表的损伤照片;解剖的尸体局部照片和尸体损伤创口照片进行编排。在编排时最好要事先进行预排,照片编排要疏密得当。应使各照片在模板上的分布错落有致,整洁大方,前后呼应,相互衔接。

尸体检验照片卷宗的编排方法:打开Photoshop软件程序,打开制作好的模板编辑界面,在填写相关信息后,导人选用的照片,进人“正文编辑”状态,导入的照片可根据编排需要,可进行适当的大小裁剪,每页粘贴两张或者三张照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照片的大小,编排照片时横幅放置。

根据尸体检验照片的内容,尸体检验照片在模板中的版面位置和顺序为:

照片1,用于放置尸体环境照片;照片2,用于放置尸体面貌原始、清洗后的面貌照片;照片3,用于放置尸体全身照片,包括拍摄穿着衣服的原始状态正面和背面及脱去衣服裸露全身的正面和背面各一张;照片4及其后照片位置用于放置尸体局部照片和尸体损伤照片,它主要用于反映尸体局部状况、尸体现象、血迹分布和损伤所在的位置以及尸体上的创口情况等,具体编排方法可以根据尸检情况灵活掌握。细目照片的大小可按损伤情况进行剪裁,放置位置灵活掌握。在完成第一幅版面的编辑之后,照片剩余还多还要继续编辑,就另外增加一幅,继续编排。

照片位置摆放好后,对现场相片进行标引和文字说明。标引线一般直径设置为4像素,颜色设置成红色,标引线一般不应互相交叉。标引线全部标画完成后,再在每张需要文字说明的照片下边缘适当部位,添加文字说明,选择左侧工具菜单中的文字书写工具,将字体设置成宋体,字体颜色为黑色,字体大小设置成18。

(三)尸体检验照片卷宗的打印装订

在上述全部完成尸体检验解剖照相卷宗后,就可以通过爱普生1390彩色喷墨打印机将其打印出来。先根据实际尸体照片的页数裁剪好相同长度的A3 +卷筒纸,电脑打印照片的纸张卷,应使用90g/?O~150g/?O的白色纸张进行打印;可以使用照片级打印纸或彩色相纸。然后放入爱普生1390彩色喷墨打印机内打印,打印出来后根据A4纸的大小折叠好并进行裁剪,然后与打印好的封面、封二、案情简介,目次一起装订,一份刑事案件尸体照相卷就制作完成了。照片卷宗制成后,要经参与现场勘验的有关专业人员审核,并在封二生效标识域加盖公章。移送给办案人员,为诉讼证据提供了依据。

参考文献:

[1]GA/T 118-2005刑事照相制卷质量要求

[2]]GA/T 149—1996.法医学尸表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