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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把我一生的眼泪还他”——试论林黛玉形象对“至情”主题的继承和超越

2016-07-14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贵州毕节551700

名作欣赏 2016年5期

⊙王 伟[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贵州 毕节 551700]



“但把我一生的眼泪还他”——试论林黛玉形象对“至情”主题的继承和超越

⊙王伟[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贵州毕节551700]

摘要:《牡丹亭》是我国戏曲史上非常重要的一部作品,其“至情”主题对后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塑造的林黛玉形象,实现了对“至情”主题的继承和超越。

关键词:“至情”林黛玉超越

所谓“至情”,是不同于一般男女恋情,而是情之至,是一种一往情深,超越了生死的感情。汤显祖在《牡丹亭·题词》中写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所谓“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是指这种情具有超越生死的独立性。“嗟夫!人世之事,非人世所可尽。自非通人,恒以理相格耳!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邪!”而且这种情不会“以理相格”。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刘松来先生认为《牡丹亭》中的“至情”主题并非汤显祖自己的发明创造,是历史文化世代累积的产物,并最终在《牡丹亭》这里定型。而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这部百科全书性的文学巨著时,显然受到了《牡丹亭》的影响,他将这种影响大都着力在了林黛玉形象的塑造上。

一、“至情”主题的演变和定型

刘松来、乐帧益二位先生在《〈牡丹亭〉“至情”主题的历史文化渊源》一文中,提出了“至情”主题的原始胚胎是二妃殉情。二妃殉情指的是舜帝二妃娥皇、女英的神话传说,二女是帝尧的女儿,同嫁帝舜为妻。后舜巡视南方,死于苍梧,二妃伤心欲绝,含泪殉情,泪染青竹,竹皆斑,后称“潇湘竹”或“湘妃竹”。二位先生也同时指出,这个在民间传说中成型的悲剧神话故事的主要情节隐含了后世“至情”主题文学作品的三个大要素,即男女互相倾心、殉情而亡和天显灵异。之后又有在隋唐时代已经定型的孟姜女故事,也具有这样的要素。这一主题的发展包括定型于六朝时期的汉乐府叙事长诗《孔雀东南飞》以及定型于晚唐的中国最有名的四大传说之一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到孟《本事诗》记载的唐代诗人崔护的故事,天显灵异的作用已是从人死而魂灵不灭到人死而复生的变化,彰显了爱情的力量已经可以超越生死的界限,能够达到“死可以生”的境地。至此,也昭示了“至情”主题的雏形已基本定型。最后,来到《牡丹亭》,汤显祖给予“至情”定型的同时也赋予了它新的元素,根据刘、乐二位先生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感情基础上升为人的自然属性,二是由以身殉爱变为幸福追求,三是感情象征物从物回归人本身,在《牡丹亭》即是“人欲”。这三个方面也是《牡丹亭》“至情”主题的主要内涵。林黛玉形象对这个主题既有继承又有超越。

二、林黛玉形象对“至情”主题的继承和超越

《红楼梦》无疑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集大成之作。曹雪芹用他连接着慧心的妙笔从众多优秀的古代文化中吸收营养,经过十年艰辛的创作,完成了古代小说的巅峰之作《红楼梦》。作为《红楼梦》最主要的女主人公,黛玉的形象熔铸了古代文化中诸多的优秀因子(详见拙著《论林黛玉之美》),也是作者呕心沥血刻画的人物,在她身上体现出了很多作者的创新,从而使林黛玉成为了二百多年以来的光辉悲剧典型。她也是从《红楼梦》诞生之日起,就被广泛地多视角研究的人物,综合来看主要有才、貌和与宝玉之情的角度。林黛玉形象蕴含的文化因子中“至情”主题元素没有得到研究者的重视和考察,本文拟就林黛玉形象对“至情”主题的借鉴和超越作一分析。

王昆仑先生《红楼梦人物论》在论及林黛玉的恋爱悲剧时,指出:

没有恋爱生活,就没有林黛玉的存在。

林黛玉用她的整个生涯唱出了一首哀怨缠绵的恋歌。《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流着他心上的血,眼里的泪,给她做成了记录。于是,这位为追求美好爱情而丧生的少女便永生在千千万万人的心中、口中。

……她把全部自我沉浸在感情的深海中,呼吸着咀嚼着这里边的一切,从这里面酿造出她自己的思想、性格、情绪、嗜好以及她精巧的语言和优美的诗歌,以后就在这里面消灭了她自己。

黛玉以前,中国原有着千千万万的局部的林黛玉;到了黛玉出现,那许多不完整的人物之情、之才、之貌、之思,就都汇流在这一个人身上。

王先生高屋建瓴地道出了林黛玉形象之中的最重要部分:她的情感。虽然黛玉形象有着丰富的内容,但情感内容是其他内容的基础,也是其他内容的生发地。认为“林黛玉用她的整个生涯唱出了一首哀怨缠绵的恋歌”,这其实是汤显祖宣称的“生者可以死”的另外一种表达,只是文中没有对林黛玉的情做进一步的解读。

在王人恩先生《双木起而二马废》一文中,写到在林黛玉知道今生与宝玉相爱无望后有绝意红尘、主动赴死的心理,这也是所谓的“生者可以死”。

曹立波先生《红楼十二钗评传》在论及黛玉之情时,指出:

林黛玉的情感世界,集中表现在追求知己的爱情理想。她与宝玉不同,宝玉心底虽然只有妹妹,但眼中不乏对其他姐姐妹妹的怜惜和倾慕,即所谓“情不情”。而黛玉不仅心中只有宝玉,眼中也容不下宝玉之外任何男性世界的物件,甚至是宝玉转赠的北静王的香串。黛玉的情感是“情情”,即用情专一……用情专一的爱情理念在宝黛爱情问题上,用脂砚斋批语来说,林黛玉的特点是“情情”,即用情专一;而宝玉的特点是“情不情”,即爱博而心劳。二人常常因此而出现矛盾。

曹先生提出,林黛玉形象的美突出表现在貌、才和情感三个方面。并且从林黛玉与贾宝玉关系的发展角度具体阐释了林黛玉的情感美。曹立波先生与王昆仑先生异曲同工地提出了一个重要命题:林黛玉生命的全部意义在于她的情。如果不能得到情,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所以,由此延伸出来的意义同样也是“生者可以死”。

以上三位先生都看到了林黛玉形象中“至情”主题的因子,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从文本的一些部分找到这种“至情”主题的影子。兹举显著的例子如下:

1.体物感时,具体而微

《红楼梦》第五回林黛玉的判词中有一句“堪怜咏絮才”。“咏絮才”典出《世说新语·言语》:

在家遇雪,叔父谢安召集众子侄论文义,俄而雪骤,安问:“白雪纷纷何所似也?”安侄谢朗答:“撒盐空中差可拟。”道韫答:“未若柳絮因风起。”

研究者多以此作为论证林黛玉之才的论据,而忽略了其中的情感元素,笔者认为这里最主要的是要表现林黛玉有着一颗敏感的体物之心,有着如水的美好柔情,正如《诗经》中的“杨柳依依”、王维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读来美不胜收,而作为客观物象的它们不见得能让“王孙自可留”。关键是作者把自己的情感通过笔端流淌到了物象上,谢安感动的是因风起的柳絮,是柔如飞絮的飘雪,更是谢道韫付之飘雪的依依之情,所以我们表面欣赏的是物象,本质是欣赏附着了物象的情感。第二十三回,《牡丹亭艳曲警芳心》讲的是贾宝玉在沁芳闸桥边桃花底下一块石上坐着看《会真记》时,林黛玉来葬花,宝玉提议把花扫起来,撂在水里,而黛玉给花建了花冢,也只有林黛玉有这样的情思。宝玉被袭人叫去后,林黛玉在梨香院墙角听到了女孩子演习《牡丹亭》,文本是这样写的:

这里林黛玉见宝玉去了,又听见众姊妹也不在房,自己闷闷的。正欲回房,刚走到梨香院墙角上,只听墙内笛韵悠扬,歌声婉转。林黛玉便知是那十二个女孩子演习戏文呢。只是林黛玉素习不大喜看戏文,便不留心,只管往前走。偶然两句吹到耳内,明明白白,一字不落,唱道是:“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林黛玉听了,倒也十分感慨缠绵,便止住步侧耳细听,又听唱道是:“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听了这两句,不觉点头自叹,心下自思道:“原来戏上也有好文章。可惜世人只知看戏,未必能领略这其中的趣味。”想毕,又后悔不该胡想,耽误了听曲子。又侧耳时,只听唱道:“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林黛玉听了这两句,不觉心动神摇。又听道:“你在幽闺自怜”等句,亦发如醉如痴,站立不住,便一蹲身坐在一块山子石上,细嚼“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八个字的滋味。忽又想起前日见古人诗中有“水流花谢两无情”之句,再又有词中有“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之句,又兼方才所见《西厢记》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之句,都一时想起来,凑聚在一处。仔细忖度,不觉心痛神痴,眼中落泪。

这里大家需要特别注意一下林黛玉听到戏词的地点梨香院,梨香院是薛家母子的住处,而十二个戏子在此演习戏文,既是演习,不是只有一次或者两次,文中却没有一处写到薛宝钗或者有其他人因此而感伤或者其他情绪的表现,薛宝钗也非不识此曲文。接下来的一回开头又写到了香菱来到黛玉身边,她肯定也是听到戏文的,但是她的表现是“嘻嘻的笑”。从文本后来的香菱学作诗可知,她也是冰雪聪明的女孩,但是这里她与黛玉的表现迥异。第六十七回,《见土仪颦卿思故里》是说薛蟠从老家带了一些家乡的东西分赠贾府诸人,大家拿到东西都很开心,唯有黛玉默默流泪,文本里这样写道:

这边姊妹诸人都收了东西,赏赐来使,说见面再谢。惟有林黛玉看见他家乡之物,反自触物伤情,想起父母双亡,又无兄弟,寄居亲戚家中,那里有人也给我带些土物?想到这里,不觉的又伤起心来了。

贾府里面的主子和奴仆中属于寄居性质的不止林黛玉一人,最近的就有薛宝钗,才华与林黛玉差可比,如果说薛宝钗不伤感因为还有母亲和哥哥的话,这里还有史湘云,没有父母也无兄弟,境遇尚比不上林黛玉,但是触物伤情的只有黛玉一人,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林黛玉情感密而细,非他人可比。她的体物感时,还表现在她的诗歌创作上,尤以四十五回的《秋窗风雨夕》最为突出:

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

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风雨助凄凉!

助秋风雨来何速!惊破秋窗秋梦绿。

抱得秋情不忍眠,自向秋屏移泪烛。

泪烛摇摇短檠,牵愁照恨动离情。

谁家秋院无风入?何处秋窗无雨声?

罗衾不奈秋风力,残漏声催秋雨急。

连宵脉脉复飕飕,灯前似伴离人泣。

寒烟小院转萧条,疏竹虚窗时滴沥。

不知风雨几时休,已教泪洒窗纱湿。

这首诗的写作背景和意境曹雪芹在诗前交代得很清楚:

这里黛玉喝了两口稀粥,仍歪在床上,不想日未落时天就变了,淅淅沥沥下起雨来。秋霖脉脉,阴晴不定,那天渐渐的黄昏,且阴的沉黑,兼着那雨滴竹梢,更觉凄凉。知宝钗不能来,便在灯下随便拿了一本书,却是《乐府杂稿》,有《秋闺怨》《别离怨》等词。黛玉不觉心有所感,亦不禁发于章句,遂成《代别离》一首,拟《春江花月夜》之格,乃名其词曰《秋窗风雨夕》。

大观园之中,有优异诗才的不止黛玉一人,但能写出这样泣天悲地诗句的却只有黛玉,因为它不仅需要才,更需要情。而大观园中,满身心都是情,能“生可以死”的只有黛玉。

2.潇湘妃子

潇湘妃子是黛玉的别号。《红楼梦》第三十七回中大观园的女儿们要起诗社,林黛玉就提议大家都起个不俗的别号,探春就给她起了潇湘妃子。曹雪芹是这样写这个情节的:

探春因笑道:“你别忙中使巧话来骂人,我已替你想了个极当的美号了。”又向众人道:“当日娥皇、女英洒泪在竹上成斑,故今斑竹又名湘妃竹。如今他住的是潇湘馆,他又爱哭,将来他想林姐夫,那些竹子也是要变成斑竹的。以后都叫他作‘潇湘妃子’就完了。”大家听说,都拍手叫妙。林黛玉低了头方不言语。

《红楼梦》里有很多刻画人物的方法,只有理解了这些方法,才能读懂文本。这里作者使用了隐而不写,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这种方法曹雪芹百试不爽。我们为了防止误解这段文字,可以拿其他回目来对比研究。第二十回,林黛玉戏谑了史湘云的咬舌毛病后,湘云开玩笑地回击了她,她就要“我若饶过云儿,再不活着!”第二十二回,王熙凤说有个戏子扮相像一个人,大家都没有敢说,史湘云说出了像林妹妹,以致林黛玉和无辜的贾宝玉吵架,也害宝玉和湘云闹了别扭。有以上两回可见,林黛玉是容不得别人一点取笑的,哪怕是善意的玩笑。而这次探春当着很多人的面直接笑话她爱哭,她却没有反驳。不是她变了,是她从内心接纳这个称号,作者这里是想说明潇湘妃子与黛玉是契合的。然而这种契合不是因为哭,是她们身上都有浓重的情感因子。我们还可以找到一个佐证,那就是黛玉选大观园中的住处,这个情节在第二十三回,写元春命宝钗等姐妹们和宝玉只管到大观园中去住,宝玉问黛玉要去哪里,黛玉便笑道:“我心里想着潇湘馆好,爱那几竿竹子隐着一道曲栏,比别处更觉幽静。”而哭肯定不是幽静的表现,从此可以看出,作者安排林黛玉住潇湘馆的匠心绝不是因为她爱哭,而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有着一样的浓情。这里有必要提一下林黛玉的哭,林黛玉不是时时处处经常在哭。她比较著名的哭有四次:辞别父亲,林黛玉洒泪拜别,这是她第一次流泪;林黛玉初见宝玉,便因没有玉而引起了宝玉首次摔玉一节,晚间黛玉为此独自抹泪;张道士提亲后,金玉良缘语言以及宝黛交流的问题引发了宝玉二次摔玉,林黛玉又哭了;宝玉挨打后,黛玉探伤,她再度留下泪水;薛宝钗给黛玉送来薛蟠带回来的江南之物,林黛玉触物生情,难免又哭哭啼啼起来。而细数她的笑,又不止这个数目。

3.绛珠仙子

《红楼梦》开篇第一回以神话故事的形式交代了林黛玉的由来:

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海水为汤。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恰近日这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乘此昌明太平朝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已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警幻亦曾问及,灌溉之情未偿,趁此倒可了结的。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

林黛玉生是为了还泪,也就是为了死。她的情从深度上和时间起点上都是“生者可以死”的升华,深度上来说,还泪是她生存的理由,也是她唯一的使命。除了林黛玉,纵观整个中国文学史,没有哪部作品中哪个人物是生而为情的。再从时间起点来说,刨除神话故事本身不讲,林黛玉与贾宝玉的情感萌芽之早使其他所有古代小说的才子佳人难望其项背。

林黛玉形象对“至情”主题的超越还体现在她走出了天显灵异的范式,即有“生者可以死”,而无“死可以生”。作者这样的处理是去除了天显

灵异带来的或圆满或半圆满(这里指双方化为物而相伴)的结果,使悲剧效果增强,这种增强恰恰凸显了情感的代价,而主人公在其中依然飞蛾扑火般地奋不顾身,更是加重了情的浓度和深度。

历来读《红楼梦》者,大都会指摘出一些重要情节、一些次要情节、一些可以忽略的情节等。林黛玉形象的“至情”因子没有引起重视,或多或少与这种不去全面把握整部文本的思想有关。Henry James《小说的艺术》一文提出:“要说某些情节在本质上要比别的情节重要得多,这话听上去几乎显得幼稚。”他告诉我们研究小说时,要重视文本的每一个细节,不能有所舍弃。安德烈·纪德《窄门》也说:“不要用一个人的一瞬间来判断他的一生”,也是说看问题时要看全面,不能偏看,更不能漏看。尤其是对于《红楼梦》这样一部思想性和艺术性都空前的巨著。脂评也写道“作者从不作安逸苟且文字”,更是提示我们这些后学不能粗看漏看《红楼梦》。即此而论,探讨林黛玉形象对于“至情”主题的继承与超越,不仅有助于加深我们对《红楼梦》的深入认识,而且对现今的文学创作也不无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曹雪芹.红楼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

[2]汤显祖.牡丹亭[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

[3]王人恩.双木起而二马废——试论林黛玉形象对冯小青的继承和超越[J].明清小说研究,2003(4).

[4]曹立波.红楼十二钗评传[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5]曾扬华.钗黛之辩[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7.

[6]王昆仑.红楼梦人物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3.

[7]安德烈·纪德.窄门[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1.

[8]戴维·洛奇.小说的艺术[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

[9]孙逊.红楼梦脂评初探[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作者:王伟,硕士,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小说。

编辑:康慧E-mail:kanghuix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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