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论视角下的《杀死一只知更鸟》
2016-07-14华东理工大学上海201000
⊙闫 堃[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 201000]
师生论道]
冲突论视角下的《杀死一只知更鸟》
⊙闫堃[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201000]
根据达伦多夫的辩证冲突论在梅科姆的种族隔离下的社会是一种社会压制型的社会,这里群体性种族冲突被压制的原因一是由于整个社会都接受的社会共识即白人对于黑人拥有绝对的权威,二是黑人群体缺少上升为外显群体的条件。就科塞的功能冲突论而言,是因为有些作为权威阶层的白人充当了社会安全阀,并且作为小说中社会冲突代表的汤姆·罗宾逊案,对于社会的进步具有促进作用,即冲突的正向功能。
种族隔离社会共识冲突正功能
一、引言
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用一种温文尔雅的态度来讽刺种族歧视的罪恶,把高度的正义感和对社会收而不放的姿态作了一次恰到好处的凝集(校潇,2009)。这看似客观平静的陈述暗藏着控诉的力量(苏锦锦,2012),控诉着当时美国社会泛滥的种族主义(孙峰,2013)。故书中最值得关注的方面就是在当时种族隔离政策普遍实行情况下的种族关系问题,在小说中主要体现在汤姆·鲁宾逊案上。长期的奴隶制度对于一个社会的影响远不止于生产方式,更深远的影响体现在社会认知上。长期积淀的民族偏见使南方上层白人社会拒绝黑人自由民以平等身份进入他们的社会(彭蕾,2009)。社会底层的白人以黑人被歧视的地位为显示自身地位的唯一标尺,因此《解放黑人奴隶宣言》的签署,并未带来黑人的真正解放。取而代之的是“种族隔离制”,并被最高法院根据宪法确立的“隔离但平等”原则合法化(彭蕾,2009)。其中Jim Crow法以白人的群体利益为基础,从生活各方面对黑人加以限制,在小说中体现在审理汤姆·鲁宾逊案中(付永霞,2009)。半个世纪以来许多学者已经对于这本小说中的种族歧视问题做了许多研究,但是未有涉及为什么在严重的种族歧视下黑人群体保持了沉默没有奋起反抗,即梅科姆镇没有爆发群体性种族冲突的原因。在冲突论视角下这个问题的答案与社会压制模式、社会共识以及冲突的正功能相关。
二、达伦多夫冲突理论视角下梅科姆镇的种族隔离
(一)社会压制模式
达伦多夫提出的社会压制模型有四个基本概念假设。首先,社会处于不断的变迁之中(Dahrendorf,126),这时的美国正在经历着1929至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巨大的社会变迁。南方的蓄奴制经济和旧思想失去了历史合理性,南方人精神世界和现实世界严重错位,出现病态的心理(傅景川,1995)。人们的经济和心理都经受着极大的打击。其次,只要有社会生活的地方就会有冲突(Dahrendorf,126)。作为白人的阿蒂克斯为黑人辩护,使一些处于社会下等地位的白人的自身优越感丧失引起白人内部矛盾。物质生活的日益贫乏,使他们更加留恋昨日的辉煌(刘国枝,1999),从而增加了群体间冲突的可能性。再次,社会中的每一个要素都可能促进社会变迁,破坏社会整合(贾春增,227)两个种族不同的成长生活环境,不同的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都成为社会整合的障碍。最后,每个社会都以其内部一部分成员压制其他成员为基础(贾春增,227)。在梅科姆镇,白人团体压制黑人团体是显而易见的。
另外梅科姆镇的种族内冲突和种族外冲突被压制有赖于法律法规(制度层面)和社会共识(社会层面)的结合。常规白人内部冲突的解决方法主要是运用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和制裁。法律制度和社会共识的结合使得原本作为公正代表的法律对于白人和黑人区别对待,像Jim Crow这样的法律纵容白人毫无人性地践踏黑人的权利(付永霞,2009)。黑人汤姆的死不仅在于梅科姆镇被白人意识流所绑架的审判(孙峰,2013),更是因为他们自己已经将黑人的低等地位内化了,从而形成一种社会共识,制约着他们的反抗行为。
(二)辩证冲突论视角下的汤姆·鲁滨逊案
在汤姆·鲁宾逊的案件中白人内部对此案的反应大致有两种,站在法律一面的阿蒂克斯等人对于黑人的不幸处境深表同情,希望法律可以给黑人以清白;站在社会共识一面的坎宁安等家族的人对于黑人持鄙视的态度,甚至想利用私刑了事。从最后大众陪审团做出的有罪决定,我们可以看出大多数人还是接受黑人低等地位的社会共识的。而黑人则基本上都是持听天由命的态度,处于被动的地位。听从阿蒂克斯为他们提供的帮助方案,遵守社会共识,如坐在法庭上专属黑人的座位上,只有“无声”的支持而没有主动争取公平的意识。事情以白人牵强的胜利和黑人沉默的失败告终,群体性种族冲突没有爆发。这种反应是由两者的群体地位决定的。
达伦多夫认为冲突的起源是不同群体对于权力和权威这种稀缺资源的竞争(特纳,173),就其利益概念而言,白人群体对权威的占有造成了其社会地位的优越以及以此为导向的行为方式即歧视黑人,与黑人相隔离,其自身已经意识到了对这种优势地位的占有,额利益被外显出来——外显利益。白人群体显然是一个利益团体,这种特权及优势地位不仅被他们自身所看重和彰显,并得到法律的保护(陪审团都是白人),也被黑人群体所接受。黑人群体则处于一种被支配的地位,并且甘心居于这样的地位。不论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还是在平时的生活中都遵循着这种被支配的社会地位赋予他们的行为规范,在长期的压制下,造成黑人群体实际行为和心理能力上的弱势地位,没有足够的自主力量和意识去维护自己的利益。
其决定性原因在于没有使黑人准群体上升为利益群体所需要的技术条件、政治条件和社会条件。技术资料方面梅科姆镇的黑人团体经济实力薄弱,缺乏领导和统一的意识形态(乔纳森,175),对成员的社会权利等方面的保护也是残缺的。就其所处的政治环境(贾春增,229-230)而言,没有适合黑人维护其权利的政治条件,白人把持着那些可以维护人们权利的职业,他们根本没有保护自己权利的渠道。在社会条件方面(贾春增,229-230),黑人群体本身具有相互接触的可能性但缺少吸收新成员的正常、正式的社会分配程序或能力,因此不足以形成外显的利益群体,避免了群体性种族冲突。
三、科塞的功能冲突分析
(一)阿蒂克斯等人在种族冲突中的作用——社会安全阀
在白人团体中由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其社会地位也有分化。芬奇家族属于白人社会的中产阶级,农民坎宁安家族尽管由于经济大萧条而食不果腹依然在社会地位上高于靠政府救济勉强过活的尤厄尔家族。在种族隔离下,两色人种之间的不平等被整个社会默许,并集中体现在社会地位上——绝大多数黑人作为被雇佣者的身份出现在白人的生活中,而白人为黑人做事却是不被允许的。坎宁安家族和尤厄尔家族则是白人社会中较薄弱的一环更加容易受到黑人社会的“侵蚀”,由于在生活中被其他白人看不起,使他们更想要通过歧视黑人来弥补自己在白人社会中丢失的尊严,凸显自己的高地位和优越感。故矛盾集中体现在下等的白人和黑人之间。
科塞功能冲突论中社会安全阀指出通过排泄敌对和进攻情绪,减轻其坏性影响从而起到维护整个社会系统的作用(贾春增,222-223)。阿蒂克斯律师、泰勒法官、林克先生以及任何生活中不顾来自自身群体内部的压力坚持着种族平等观念的人都给深受不平等对待的黑人以安慰,缓解他们对社会不公的反抗,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造成激烈的种族冲突的可能性,他们在汤姆案中的角色正是社会安全阀。
(二)汤姆之死的意义——冲突正功能的分析
社会冲突不仅具有起“分裂作用的消极功能”,还具有增强社会关系或群体适应和调试能力的正向作用(L·科塞,1989)。虽然群体性的冲突没有发生,但是汤姆之死就是种族冲突的后果。在案件审理结束后莫迪小姐的一段话讲出了这场冲突对社会的正向作用。一开始结局就已经被设定了的案件,有人愿意去为它辩护,愿意去关注去了解,在一个种族歧视严重的社会中是不可想象的。阿蒂克斯的辩护词不仅向人们证明了汤姆的无辜,还道出了社会共识中错误的一面——种族歧视。哈珀·李借助这个案子揭示了具有种族歧视的社会阴暗面,从社会规范、法律、道德甚至人性的角度对种族歧视进行了批判,对美国的民权运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虞建华,187),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在冲突中人们获得最深刻的感受——默许的不平等的荒谬之处,受其影响最大的是小孩子即下一代,而他们正是要改变这个社会的人。这样深刻的刺激同样有利于黑人直面被歧视的处境和改变现状的动力。由此体现了冲突具有正向的功能——促进社会的进步。
四、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达伦多夫的辩证冲突论的观点,具有严重的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的梅科姆镇本应发生的激烈的种族冲突之所以被压制的原因就在于白人群体的权威地位就整个社会而言是一种社会共识,这种共识已经内化于生活在其中的人们的心里。就科塞的功能冲突论来说,梅科姆镇没有发生激烈的种族冲突的原因还在于处于权威地位的某些白人如阿蒂克斯、泰勒法官等人在这其中充当了社会安全阀的作用,缓解了两个人种之间的紧张的种族关系,最后汤姆·鲁宾逊之死虽然是令人伤感的,但是也同样有其积极的一面,即让白人和黑人直视被社会默许的种族歧视的不合理,推动种族关系公平化的开始,同时有利于整个社会对于种族关系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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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水涓E-mail:shuijuan3936@163.com
本文系“华东理工大学英美文学与文化研究项目”的最终成果,项目编号:ws132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