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周期视阈下美日汽车产业保护政策的比较与借鉴①
2016-07-13大连民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解柠羽张扬
大连民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解柠羽 张扬
生命周期视阈下美日汽车产业保护政策的比较与借鉴①
大连民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解柠羽 张扬
摘 要:美国和日本作为世界先进汽车工业的代表,两国汽车产业的发展都是以集群为主要形式,政府在其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不论从保护政策的制定,还是具体的监督实施上均采取了合理有效的手段。因此,对比美日两国汽车产业在不同生命周期发展阶段的保护政策,可以从中总结经验,为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所用。
关键词:生命周期 汽车产业 保护政策
伴随全球汽车产业GVC发展过程的形成与演化,世界汽车产业的生产环节已经出现全球区域布局和地域生产集聚的状况。相对于世界汽车产业的发展程度,我国的汽车产业发展和兴起较晚,美国和日本可以称之为现今汽车产业发展较为先进的两大强国,产业保护政策形式各异,方式不一,其先进经验可以给我国汽车产业带来启示。
1 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美国汽车产业的保护政策
美国汽车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伴随着对汽车产业由充分竞争到实施保护的过程,在其初始发展期(19九世纪90年代~20世纪初期)以及成长期(20世纪初~20世纪50年代),几乎见不到保护政策的影子,整个市场上以自由竞争为主线充分发展。
美国汽车产业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起发展,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进入成熟期,在此期间日系车在世界市场上不断发展壮大,为了确保美国当年的汽车产业在世界上的有利位置,美国政府实施了保护政策,要求日本实行“自愿出口限制”政策,当时美国和日本的汽车贸易摩擦日益严重,日本汽车在美国的市场份额逐年呈现上升趋势,这对美国汽车产业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冲击,最终在1981年美日双方商议达成由日本主动出面实行“自愿出口限制”协议,也就是日本开始向美国每年出口最多168万辆日本汽车,3年后日本向美国年出口的日本汽车却提高到185万辆,虽然表面上看,美国汽车产业的产业保护政策以日本打破“自愿出口限制”而失败,但是,如果从市场的供求角度分析,鉴于日本汽车在美国市场上大幅减少了供应量,市场上的日本汽车供求关系转变为供不应求的局面,根据供求原理,供不应求将导致日本汽车在美国的售价提高,这从一方面导致日本汽车产业拥有高额的出口经济收益,另一方面为日后日本汽车产业在美国直接投资设厂和日本汽车在美国大范围推广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美国汽车产业的发展进入衰退期(20世纪70年代末至今)后,美国政府的汽车产业保护政策也开始不断增多。1982年,美国国会通过制定《当地成分法案》开始对外资汽车公司进行限制,法案规定外资汽车生产公司的整车必须使用美国本土75%以上的零部件才能够列在美国本土国产车的范围内,要求该法案最迟不晚于1985年实施生效。美国政府不断总结过去不断扶持日本汽车产业的发展,结果却导致日本汽车产业成为美国汽车产业最大的竞争对手的教训,美国政府开始通过“不公平贸易”保护政策促进本土汽车产业的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在《美加自由贸易协定》中提出了美国和加拿大这两个国家的汽车企业不能扭曲双边贸易以实行国内股份的规定。发展到1992年,美、加、墨三国共同签署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在该协定中,由于美国单方面强制要求,墨西哥必须在针对美国汽车贸易的相关协议中给出对贸易区内的成员国适当放宽其汽车产业股权投资的限制的承诺,最终甚至被要求应该取消该限制,并对各类当地相关的限制进行废止。美国政府一度对本土汽车产业给以直接补助。在世界上两大石油危机爆发后,美国本土汽车产业的发展陷入了困境,为了脱离这种困境,政府开始放弃由市场主导的自由竞争发展模式,通过制定集群政策对美国最大的底特律汽车产业集群的发展予以直接补助,主要是对底特律汽车企业提供资金方面的援助以保护其不断向前发展,但由于底特律三大汽车制造公司在资金的使用方向上并没有按照政府直接补助的使用方向——汽车新型产品的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水平的提高,却把直接补助的资金用于非汽车制造的非使用范围内,最终政府施行的集群政策以失败而告终。
通过分析美国汽车产业的政府保护政策发展历史,可以看出,由于美国的汽车产业实行的是市场自由竞争为主导的发展思想,虽然政府在特殊时期内通过保护性集群政策对汽车产业集群进行扶持,但只起到辅助的作用,仍然缺少强制力对汽车产业的发展给以正确的指导,导致美国汽车产业集群的发展逐渐走向了衰败。
2 不同生命周期阶段日本汽车产业的保护政策
在日本汽车产业不断向前发展的历程中,每一个生命周期阶段日本政府均根据汽车产业的发展水平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政策,其保护政策分两方面,一方面集中在对外贸易政策上,即与汽车产业相关的关税以及非关税壁垒政策的使用;另一方面集中在国内汽车产业政策上,即对日本本土汽车产业制定的具体优惠政策。
20世纪50年代末日本汽车产业进入初始发展期,直至20世纪60年代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的成长期阶段,日本政府始终限制国外汽车特别是国外的小型轿车,主要用的保护性政策是对国外汽车征收,曾达到40%以上的高关税,直到1971年,进口汽车关税率才开始有所下降,降为10%,对外国汽车征收关税的保护政策直到1978年才停止使用。即使如此,汽车产业的相关其他非关税壁垒却没有停止使用,日本政府通过外汇限制手段、进口配额办法以及环境和卫生标准等规定对外国汽车的进入加以限制和规定,1954年日本政府限制了进口车的使用方向,规定进口汽车只能做新闻业务用车或者出租车使用,而且3年内不允许其进行交易。1964年日本政府对进口汽车配额的管制范围从进口金额的限制演变到了进口汽车数量的限制上。
20世纪70年代初期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日本汽车产业的发展进入成熟期,虽然表面上日本政府已经取消了对进口汽车的关税征收政策,但开始针对欧美等大型车以反公害为主要缘由制定了非常严格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在1976年政府对该法案进行了二次修订,致使日本发展成为当时世界上限制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最为严厉的国家,由于这种新的非关税壁垒的保护政策,严格限制了其他国家尤其是欧美等先进汽车生产国的大型车的进口,有效保护了日本国内汽车产业的持续性发展。所以说直至今日,日本政府仍然通过隐蔽性非关税壁垒的保护政策(如规定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等)在技术层面和环保角度不断加强对本国汽车产业的保护。
日本汽车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日本政府一直对本国汽车产业给以关税、非关税壁垒以及本国汽车产业直接性发展补助的保护政策,一方面对进口汽车的挤占加以限制;另一方面则鼓励本国国民消费本土汽车,日本政府曾经为保护国产小型车的发展在制定不同类型汽车的相关税率时,规定高级豪华轿车的税率多达50%,规定普通型轿车的税率为40%,而规定小型轿车的税率为20%,仅仅是普通型轿车的一半。日本政府也曾规定过不允许外商在日本进行汽车产业的直接投资,直接保护日本汽车产业的发展。即使后期日本开始开放了国外汽车内胎制造行业,仍然限制外商投资在内胎制造行业的比例必须少于50%。
综上,日本在一定程度上对汽车产业发展的保护政策的有效实施导致日本国内生产和消费国产车出现垄断,伴随着日本产业集群的发展规模日益增大,政府保护性集群政策的规定范围内长期促进了日本汽车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可以说日本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对本土汽车产业的发展通过保护政策而取得成功的国家之一。正是由于日本对汽车产业保护政策的有效合理使用为日本汽车产业与欧美汽车不断竞争并最终赶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分析、比较及启示
通过对比美国和日本汽车产业在不同生命周期发展阶段的保护政策,我们不难看出美国政府对汽车产业规定的相关保护政策与日本政府对汽车产业规定的相关保护政策相比针对性不强,大多是暂时性保护性政策,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两点:一是美国的自由竞争式发展导向使得美国的汽车产业发展是以市场为主导,政府适当干预为辅助,政府的汽车保护政策只是以辅助方式对本土汽车产业的发展从侧面进行扶持,缺少强制力对汽车产业的发展进行正确指导,最终美国以底特律为代表的汽车产业集群不断走向了衰败;二是日本的政府主导式发展导向使得日本政府把保护政策贯穿在日本汽车产业发展的始末,日本的汽车保护政策主要体现在多项关税及非关税壁垒政策的规定,以及日本政府对本土汽车给予的直接性以及间接性补助方面,在日本汽车产业的不断发展过程中,虽然汽车产业的关税政策已经被取消了,可是日本政府对汽车产业的发展始终有不同方面的严格保护政策,在发展形式上越来越具有隐蔽性。日本汽车产业集群尤其是日本丰田汽车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就是在日本政府不断制定相关保护性政策的指导下逐渐完善和完成的,由于日本政府对汽车产业的保护政策比美国的保护政策更为严格,导致日本汽车产业不断快速向前发展,成为世界上第一汽车生产大国。
我国作为汽车产业的后起之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一个特殊的发展环境下,与美日的经济基础差距巨大,相比之下,日本的保护多于竞争的发展模式更适合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尽管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诸如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东北等汽车产业集聚区,但是由于保护政策跟不上,出现了短期内的百花争鸣局面,甚至在汽车发展的品牌上分区域重复度较高,为避免这种情况带来的弊端,我国政府在制定汽车产业保护政策过程中应该借鉴美国和日本的汽车产业保护政策,尤其是日本汽车产业的保护政策,在发展中注重抵御国外力量,保护本国的自主创新,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如果保护政策跟不上去,则只能做世界大牌汽车公司的加工厂。
综上,根据对不同生命周期发展阶段美国和日本政府制定的不同汽车产业保护政策进行比较,与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得出我国汽车产业保护政策的制定应该更多地学习日本,对与汽车产业相关的关税、关税壁垒及本土汽车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三方面多加重视,争取早日从汽车制造大国跻身汽车制造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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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1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5(b)-104-02
基金项目:①国家民委科研项目“民族地区经济增长质量评估与提升路径研究”(14DLZ01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经济服务化背景下现代服务业生命周期演进规律与产业政策研究”(15YJC790038);辽宁省社科重点项目“新常态下提升辽宁省经济增长质量的对策研究”(L15AJY005);辽宁省社科联项目“辽宁省现代服务业持续发展的创新机制研究”(2016lslktzijjx-09);辽宁省教育厅项“FDI对产业集群持续性发展的影响机理研究”(W2014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