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与维修保养
2016-07-12李红艳
李红艳
随着经济与技术的高速发展,高层建筑日新月异,高层建筑的火灾往往会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高层建筑防火安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规划、设计、建设施工、企事业管理单位、公安消防机构、使用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相互协调与配合共同完成,它将对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建筑消防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将相对日益缺乏,特别是人口日渐密集,城市建筑密度增大,高层建筑已成为城市建筑的主要选择。但是,随之而来的消防安全隐患也在随之升级。城市的高层建筑防火安全工作开展较晚,各方面的技术力量都较弱,加之社会发展较大城市缓慢,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问题就相对较多。
1 城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
1.1 消防设计未受重视
前几年,许多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均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只是一味地根据甲方要求的建筑布局、设想来设计,并未考虑消防安全,且有部分建筑设计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因而问题不少。
1.2 消防审核困难重重
消防部门在建筑防火审核时会遇到种种难关。第一,是三边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边设计边施工,甚至擅自更改消防设施。第二,是形象工程。什么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火灾登高设置等都无法满足规范要求。第三,是停缓建工程。由于历史的原因,停缓建项目往往存在着防火间距不足、无消防环行车道、无火灾登高面、疏散楼梯设置数量不足、设置形式不正确等等诸多问题。
1.3 装修材料易使火灾蔓延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装修的档次也愈来愈高。装修中使用的木材、纤维制品和高分子材料,使得高层建筑中火灾荷载很大,一旦发生火灾,就会猛烈燃烧,迅速蔓延。北京央视北配楼大火的惨痛教训,就暴露出了高层建筑装修施工中火灾隐患的共性。
1.4 施工单位素质不高
现在不少高层建筑是由私人建筑队承包施工的,人员素质差,业务水平低,与高层建筑结构复杂、施工要求高不相适应。特别是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有些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施工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有些施工队伍为了赚取利润,暗地更改图纸,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影响建筑耐火性能。一些消防器材以劣质次品充当合格品,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给工程带来重大火灾隐患。
1.5 消防监管与管理制度落后
现在政府主管部门对日常的消防违章大多采取等人举报才去纠查,缺少主动性火检查次数。加上高层建筑内各种消防设施名目繁多,而现在建筑内的消防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往往是沿袭了以前的保安人员工作体制。不要说怎么去定期维护、检测、操作上述各类消防设施,有些管理人员竟连灭火器是否过期怎么判断也不懂。有的高层建筑管理的另一隐患是领导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发现消防问题互相推诿或拖而不决。
1.6 消防火灾隐情复杂
现代建筑层数多,使用功能复杂,人员活动密集,加之各种管道竖井纵横交错,以及可燃物多,火灾载荷大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猛,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困难,势必酿成损失大、伤亡大。
2 加强城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建议
2.1 严把设计源头关
一是,强化建筑设计要求。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单位的管理,国家特设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设计单位应取得相应资质的设计证书,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二是,严格实行消防专篇,自审制度。消防专篇应有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方面的消防设计内容,专篇应在初步设计中体现完善,并应由设计院完成自检自审工作。三是,确定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
2.2 严把审核关
一是,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坚决落实“谁审核,谁负责”的制度。二是,实施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必审制。三是,实行施工图审查签字制度。对高层建筑消防施工图纸,须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消防部门才给予受理审核。四是,提高消防建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法律意识。
2.3 严抓施工管理
一是,实行施工人员资质证。高层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建议可实行资质单位消防水、电施工员及施工管理员上岗制度,这样消防监督部门在施工检查中,可以有的放矢检查施工人员的上岗证,严格落实责任制,从而也就确保了高层建筑自动消防工程设计的施工质量,增加了建筑施工的安全性能。二是,实行消防工程施工监理制。三是,加强建筑施工检查。现代综合性高楼,装修投资惊人,可燃物质数量巨大,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监督。
2.4 严抓后期管理
一是,加强对已经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的消防监督检查。二是,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消防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知识。三是,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3 应专项落实消防专业维修保养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消防安全的意识也在逐渐增强,对消防系统非常重视,但往往忽视系统投入运行后的专业维修保养工作。随着运行时间的增长,不可避免的出现设备及线路的老化,一旦发生火灾,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转,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这方面的教训己屡见不鲜。《公安部令第61号》要求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目前《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暂定名)正在抓紧制定。政府主管部门应强制要求高层建筑的消防必须得委托有消防资质的单位进行专业维护保养,以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92)的规定,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
二是,火灾报警控制器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会有大量的灰尘吸附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电路板上,在潮湿的情况下还有可能发生短路,建筑物内局部装修改造频繁控制器被改动频繁,所以定期维保报警控制机是十分必要的。
三是,消防系统的探测器、防排烟系统的、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消防警铃、火灾广播、消防泵等需要专业的检查和功能测试。
目前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工作还没有统一的规定,但通过专业的消防专业维修保养,从而保证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在火灾发生时发挥应有的作用。
4 结束语
消防安全,人命关天。做好消防工作,保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这既是法律赋予各级政府、各部门乃至全社会成员的神圣责任,也是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一项基本举措。笔者认为,高层建筑防火安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规划、设计、建设施工、企事业管理单位、公安消防机构、物业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相互协调与配合共同完成,它将对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建筑消防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杨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