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公有产权属性问题研究
2016-07-12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易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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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公有产权属性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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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历程,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已经进行到非常关键的历史时期,如何开展公有产权属性改革工作,保障改革的成果,成为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本文从国有企业公有产权的内容和现状着手,提出有利于改革的措施建议,以期为广大同行提供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 公有产权属性 改革 研究
目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正在积极推进,改革不仅关注企业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管理不善以及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而且重点在于推进混合所有制、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其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实现国有企业产权的多元化关乎产权属性的改变。公有和私有的产权性质存在显著差别,国有产权特有的公有属性要求国有改革不能只注重单个企业或者行业的利益最大化,而应朝着全民共享整体利益的方向转变。要实现我国公有制经济的良好健康发展,保障国有企业公有产权的属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1 国有企业公有产权改革的内容
1.1 国有企业公有产权改革的内涵
公有产权的含义是针对私有产权提出的,是在公有制基础上提出公有权利,主要是指其产权享有的权利属于全体人民公有,不属于政府、集体或其他个人所有,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的结果在于使全体人民的公有权益都得到享受。即实现国有企业收益权的公有性质。国有企业通过对其产权的公有性的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内部人员滥用权力,以致公有权利被损害的事件发生。也就是说,实现整体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全体共享产权收益。
1.2 国有企业公有产权属性改革的背景
自1978年国有企业改革开展以来,经过放权让利扩大自主权力、树立国企改革新方向、建立新型现代企业制度三个阶段的探索,也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终究表明,单纯依靠国外的产权理论和治理结构模式难以与中国的国情相契合,被引为范式的西方模式是在私有制经济土壤中“生长”出来的,如果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中进行实践,便会“水土不服”。在深入研究实践中,笔者对公有制、私有制以及混合所有制的特点与利弊都进行了细致分析,由此,制定了我国的经济体制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的决策,博采众长地吸收了不同制度的优势。国有企业改革在其中找准位置,依据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策略,并将公有产权的理论发展成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指路明灯”。
1.3 国有企业公有产权属性改革的目标
我国的产权制度改革采取“两权分离”的方式,即“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开来,但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不难发现,产权约束和产权权利不能有效得到保障,也不能有效推进国有资本的充分运营。由此,完成国有企业的公有产权改革便应运而生。这就要求政府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创造更多元化的产权主体,对经营者进行监督。
国有企业共有产权改革的目标具体说来包括,发挥公有产权的属性价值、实现参股公司的有序管理、促进产权市场化、完成资本改革、改进国有资本的收益分配、配合国家经济战略等目标。总的说来,是要解决产权问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成制度创新三方面的内容,对产权属性内涵进行更新发展,以适应不断提高的生产力和生活水平,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分配方式,达到产权公有制的最终目的。
2 国有企业公有产权改革不同方面的表现
2.1 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资本改革
我国国有企业的公有产权改革,要将国有企业的经营权转让给专业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资本运营公司,国有企业本身只保留简单的监督职能。在这个推进资本化管理的过程中,首先要将国资委的监管与运营职能相区分,要想实现资本的价值,就要迫使经营者提高管理的效益。一方面,国资委制定适合经济发展水平的相关企业法规;另一方面,作为代理人使用监督管理的职权,多重的身份混同会使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其次,要使受到委托的代理人具有专业性,过去的管理者大都是政府直接指派的官员,其专业水平大打折扣对于国有的资产管理并无益处。委托代理中也容易出现以下问题:例如委托人的地位和层级参差不齐,代理的实效期很短以致缺乏融合机会,未完全建立起合理激励机制,以及因契约的关系脱离市场,包含政府机构干预和企业形成的管理体系漏洞等。
2.2 国有企业改革中对于参股公司的管理
国有企业参股公司管理是指,国企以普通的参股身份进入到所要参股的公司中,要做好国有企业对参股公司的有效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重视参股公司的管理层的工作,促使董事长及其他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第二,对参股的公司进行财务监督,关乎公司经营状况的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其他财务状况的说明资料等要进行审查;第三,按照规章制度聘用合格的控股管理人员,对参股公司进行规范的监督管理,更有利于实现公司效益。
3 保障国有企业公有产权改革中的方法论
3.1 根据经营情况来完善公司治理模式
国有企业的改革促使企业建立起较为适应现代的新式企业制度,其改革的焦点由提高转向产权的公有制,但就目前的改革现状来说还面临着一系列不合理之处,概括下来包括几方面内容:第一,国有资本的公有属性使其垄断严重;第二,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每况愈下,经济损失雪上加霜;第三,国有企业的内部人员控制突破界限;第四,国有企业的利润还不符合其公有产权的内涵。要改善公司运营中的不合理现象,首先要完善公司的治理体系。
完善治理模式,首先要对公司治理进行分析。公司治理大致分为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个部分,内部治理主要包括对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个部门经理层的管理,外部治理是指通过法律法规约束、市场调节机制、公司自行治理机制和政府部门的监管机制等方式来进行治理公司的目的,内部和外部的治理方式共同构成了公司的治理模式,对违规的情况进行信息披露,以达到维护公司正常有序运营的目的。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公司治理要以处理公平、内容公开、股权平等、问责诚信、决策民主等价值观作为治理过程中要遵循的原则,要分层健全完善董事会的治理模式,还要注重对国有企业的外部治理进行充分利用,将外部环境中的一切有利因素都统一到治理范围中来。例如,减少政府的强制干预、建立更具有控制力的要素市场、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等,努力避免发生政府在开展治理职责管理时失职、国有企业同私有企业竞争的公平性失衡等问题。
3.2 建立新的人事管理制度以发挥董监事的职能功效
国有企业是通过不同的管理层进行协作完成工作任务的,一套良好的人事管理制度是企业分清权责、规范工作的保障,但在目前的人事管理中,因方式单一、监督不力等原因,董监事的真正作用难以发挥,内部监管落实不力。总结问题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法人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治理规范还不完善;第二,国企中的官僚主义思想和固化的管理模式使国有企业在改革后出现对接合作较为困难的情况;第三,混合所有制的范围宽泛和较长的产业链,导致监管十分困难,从而更容易形成资产的无形流失。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从以下四个方面改善:第一,减少对董事的直接指派,“空降”来的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对资本管理的不熟悉和官僚主义的作风使企业缺乏自主能力;第二,引入独立董事,设立独立董事监督管理制度,在以前的实践中,公司的管理层因为掌握权力较大,又未建立监督、替换制度,容易让公司滋生腐败;第三,建立董监事的评价考核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对管理层的工作内容、任务进行考核,而且,国有企业不重视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导致企业的运营状况无从得知,公众也很难行使对管理层领导进行监督的权力。而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对解决上述问题有积极意义;第四,将管理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一个董监事的肩上,对违反法律规范的董事、监事严格追究其责任。
3.3 将国有企业公有产权改革同国家新的发展战略相结合
国有企业的公有产权改革要重视市场的重要地位,市场是资本的舞台,将国有企业的改革同最新的“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相结合,是把握市场方向和利用有利政策条件进行的一项有益的经济事业。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通过深化国企产权改革,优化资源运用的配置和使用效率,让国有资本参与到“一带一路”中去,对实现资本的相互促进、取长补短有着积极作用。例如,2015年中国开展了印尼雅万高铁工程,这也是我国第一个海外高铁建设项目,“一带一路”的良好开局形势也为新的经济增长模式创立提供支撑,由中资铁路总公司牵头,与印尼联营企业的几家公司共同组成,现已于2016年4月5日实现了先导段的顺利开工,推进中国与外国开展国际合作揭开了新篇章。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扩充多种类的双边合作基金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的开业运营为投资提供了重要帮助,使经济上的合作得以迅速展开。目前的“一带一路”还处于建设初期,因此更需要大量基建和资金的投入为其重点项目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需要大型国企的资本投入为其注入经济活力。但是,在国企参与投资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融资方面的问题,例如海外投资中困难、风险分担不平衡的问题。面对资金供给受限等问题,还需要国企部门与参与“一带一路”的周边国家务实合作,加强沟通交流以实现金融战略合作的目标。
3.4 通过运营国有资本,改革国有企业的运营情况
市场是存在自身缺陷的,政府的有效干预也更加表明公有产权存在的意义不容忽视,如果市场运行朝着一个不利于消费者和集体利益的方向发展,这时,政府对市场又缺乏及时的调整政策,便会使市场经济进行到一个失控的境地。国有企业公有产权的改革是避免市场出现垄断化、私有化现象的有力措施,就是在“根源”上对公有资源私有化进行抑制。此外,产权收益不属于公民个人,也不利于产权管理者们利用产权资源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正确认识国有企业公有产权在市场中所占有的显赫地位对于更充分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优势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实现产权的多元化和资本的多样化对保证经济的协调发展、保障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利、保持优化产权的趋势延续都有着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国有企业将其持有的资本充分发挥出功能,其方法大致包括: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协调相结合,引入其他积极的国有资本或非国有资本来实现股权资本的多元化,在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中承担起专业任务的商业类职责,保障国有资本的控股地位,对其他相关领域,例如石油、电力、天然气、民航、铁路、电信、军工等进行改革,在保证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开放竞争,加强分类指导,实现公司企业的投资对象多元化,鼓励非国有企业也参与到这些行业的经营之中。通过设置规范的准入要求,把除开国家经济命脉以外的领域和周边配套产业向国有企业开放;完善的产权市场监管体系、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吸引公众成为股权代表,促进股权的多元化,顺利实现多元化股权保障措施;加强公益性内容在国有企业中的展现,并探索形式多样的公有权益等一系列“组合拳法”,让我国整体金融环境形成良性的经济社会秩序,以促进改革的圆满成功和经济的蓬勃发展。
4 结语
在推进股权多元化的改革中,我们不仅要重视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还需要通过分类改革、理顺委托代理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收益分配等手段,从而保障我国国有企业的公有产权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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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6(a)-181-02
作者简介:易红梅(1985-),女,广西桂林资源人,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主要从事企业管理、区域金融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