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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岗位写赤诚

2016-07-11毕特

紫光阁 2016年7期
关键词:投资法谈判改革开放

毕特

2013年7月11日,在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过程中,中方宣布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与美方开展双边投资协定的实质性谈判。

坐在谈判席上的蒋成华,此时感慨万分。自2012年参与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以来,这是他亲历的又一激动人心的时刻。作为具体承担中美投资协定谈判的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投资法律处的处长,他知道,他与他的团队过去、现在以及将来经历的是一场无比艰辛的持久战。

开疆拓土:中美投资协定谈判的主要参与者

推进中美投资协定谈判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中美投资协定一旦达成,对我国的意义不亚于当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仅将进一步夯实中美关系的经济基础,也意味着我国在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将极大推动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

蒋成华是承担此项工作任务具体处室的负责人。自2012年始,他参加了从第七轮到目前第二十四轮的每一轮谈判。他深知此项谈判专业性强、敏感度高、关注度高,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忘我的艰苦奋斗精神持续奋战在谈判一线。从组织筹备谈判、拟定谈判日程、起草谈判方案到准备谈判资料,他就像一只不停旋转的陀螺,坚决、忠实、不折不扣地贯彻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谈判的决策和系列部署。每轮谈判,他都需要连续作战,白天大范围谈判结束后,晚上还要持续小范围磋商,召开内部会议,整理谈判记录,为第二天的谈判作准备。有几次赴美谈判期间,由于谈判任务重,白天要紧张连续谈判,晚上要熬夜写报告,睡眠严重不足,还要应对时差问题,蒋成华身体严重透支,导致经常流鼻血。领导同事都很担心他的身体,劝他多休息,但他顾不上身体的不适,依然尽职尽责地把各项谈判工作安排妥帖。

蒋成华至今还清晰记得,2012至2013年,谈判曾陷入胶着。中美在是否采取“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问题上进行着激烈的辩论。在那段日子里,蒋成华和他所在的团队经过几个月的研究论证,发现这一模式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缔约实践,代表了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方向。采用这一模式与美开展谈判,对于调整我国30多年来的外资管理体制意义重大,将为新形式下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提供新的突破口。最终,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重大战略决策,决定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与美开展实质性谈判。

蒋成华一直以能亲身参与这项工作、见证我国改革开放的这一重大事件并能做出应有的贡献为荣。在2013年中方决定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与美开展实质性谈判时,在发给司领导的短信中,蒋成华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这是一个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中央的决策标志着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大幕即将拉开,我就是这个改革洪流和巨浪中的一颗水珠,虽然渺小,但仍然会闪耀灿烂的光芒!”如今,“负面清单”这一来自中美投资协定谈判的概念,已在中华大地上深入人心,不仅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最举世瞩目的改革举措,而且成为我国新形势下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大制度创新。

强基固本: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任务的主要承担者

在参与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工作的同时,蒋成华和他带领的团队还承担了修订外资三法、制定统一的《外国投资法》的重要立法工作。

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开启了我国利用外资的先河,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纳入到法治的轨道,它的制定倾注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心血,邓小平同志曾亲自过问并推动此项立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与随后制定的《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称外资三法),奠定了我国利用外资的法律基础,为推动我国改革开放伟大历史进程做出了重大贡献。但随着形势发展,现行外资三法已经难以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需要。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改革涉外投资审批体制”的重大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法制办也明确将此项任务列入立法计划。

修订外资三法、制定统一的《外国投资法》是“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深化改革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迫切需要。制定《外国投资法》,意味着要对我国现行外商投资法律体系进行全面重构,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关乎着我国30余万家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切身利益。国际社会也把《外国投资法》的制定作为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风向标。

作为法学博士,蒋成华深知这项立法工作的专业要求和难度,它需要总结30多年来外商投资管理实践的经验教训,也要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为此他组织召开了数十次跨部门协调会、企业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和内部讨论会,对立法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缜密的研究。

针对现行法律“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蒋成华提出了大幅限缩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法律责任的建议,并在《外国投资法》草案中分别以专章进行规定,使草案更加完善。他对草案每一个条文、每一个表述都精益求精,力求准确表达立法原意,草案文本经历了近百次修改和调整。

在整个法案修订期间,蒋成华经常熬夜奋战,几乎废寝忘食。他忘我投入工作,以至于陪伴家人的时间越来越少,对此他虽然心存愧疚,但一种强烈的使命感让他无怨无悔,甘于奉献在第一线。

蒋成华带领处里的法律工作团队历经两年全力攻关,使外国投资法制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得到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国内主流媒体和路透、彭博、金融时报、华尔街日报等国际媒体进行了报道。各方普遍认同草案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制度。蒋成华深信,《外国投资法》的出台,将成为中国国内改革和法治建设新的里程碑,谱写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新篇章。

“三严三实”:永远走在践行的路上

蒋成华自2002年参加工作始,就一直在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工作。他不断钻研学习国际投资法律知识,深耕国际投资前沿实践,攻读并获得国际法法学博士学位,相继参与《WTO新回合法律问题研究》等著作的撰写,组织完成《中国国际投资条约谈判手册》 《中美投资协定谈判重要议题评估报告》等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在承担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和外资法律修订等重大专项工作中表现优异,曾4次获得“商务部优秀公务员”称号,5次获得商务部嘉奖。2014年,获得“第三届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

国家谋大事,需要实实在在、勇于担当、能征善战的政府人才队伍。蒋成华在工作中深刻认识到,国家间的综合国力和软实力的竞争,更多体现在政府精英的比拼。他努力将投资法律处建设成能打硬仗的队伍,更加努力地用“三严三实”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并身体力行。

在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工作中,他深入调查研究,客观、全面反映谈判实际情况,准确提出谈判方案建议,“不掺沙子” “不留水分”,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在起草《外国投资法》过程中,他组织全处的同事,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会等途径了解国内外企业、专家学者的意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立法的建议,并对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俄罗斯、印度等20多个国家的外资法律制度进行调研,确保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这些无疑需要巨大的工作量投入,但蒋成华坚信,只有求真务实,才能推进党和国家的事业,从而实现人民的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加强重要领域的立法,确保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 “我们不能当旁观者、跟随者,而是要做参与者、引领者,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出更多的中国声音。”这些话语,总是在蒋成华的耳边回响。作为对外开放的推动者和依法治国的实践者,他将更加坚定,用智慧和专注去承担时代使命,以勤勉和务实去书写共产党员的赤子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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