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对“709事件”的定性何其荒谬(社评)
2016-07-11
在过去的周末里,西方舆论以较大规模炒作所谓“709律师大抓捕事件”一周年。美德英三国外交当局或驻华使馆于9日分别发表声明,渲染“709事件”的严重性,要求中国释放涉案律师,“保护人权”。一些西方律师组织和团体发表联署公开信,向中国政府施压。美国律师协会还在9日将该协会首次颁发的“国际人权奖”给了去年7月9日被拘留的锋锐所律师王宇。
在这些西方组织和机构的描述中,去年7月9日当天及之后与中国少数律师有关的事情被凑到了一起,受警方约谈等轻微调查与被抓捕合成了一笔账,形成“300多名中国维权律师被约谈、骚扰、抓捕”的说法。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场宣传运动。
即使按照西方舆论的说法,“709事件”及其之后的抓捕一共造成“23名律师和维权人士”目前仍处于监禁中。在中国几十万律师队伍和另外同样庞大的维权群体中,一年时间里有23人被逮捕,这是个足以让人感受到“收拾某个群体”的很大比例吗?
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公检法系统被逮捕的人一定不少于23人,西方基本没吱声。为何有的律师被谈一次话,就成了“大事”?为何极少数律师被逮捕比其他人被抓更能够证明中国“不依法治国”?
这样的焦点关注和特殊舆论待遇是不正常的,这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是在营造一个群体无论做什么都应司法豁免的社会认知及舆论压力。
这个局并没有什么深度,锋锐律所长期超越律师的本分,策划、炒作敏感案件,挑战正常司法秩序,在政治上合了西方舆论的拍,处在西方支持中国国内“民主力量”优先选择的圈子中。中国这么大的社会,每年吃官司的人有很多,但西方指责中国,针对的几乎永远是涉及“民主人士”“异见人士”的那些案子。
西方总说中国抓“政治犯”,其实中国抓的是各种案犯,是西方把以政治对抗为出发点的刑事案件单挑出来了,突出其中的政治,淡化甚至抹杀它们的司法因素,把那些人硬是说成“政治犯”。真正以政治代替法律的是西方攻击中国的那些人和力量,而非中国追究案犯的司法机构。
政治认识可以是不同的,价值观更可以是多元的,但是所有人做事都需遵守法律的底线,这是法治社会的第一原则。因为政治动机是追求西方兜售的所谓“民主体制”,就可以冲撞法律不择手段,而且干了就干了,他们约谈不得更抓不得,法治社会岂有这样的道理!
诚然,锋锐律所的人被抓已经一年,至今还没有走到法庭审理,这比人们通常预期的要慢。如果从关心此案的角度呼吁加快办案进程,是可以理解的。官方已经说明此案涉及国家安全,辩护律师可以介入到什么程度,这当中似也有讨论的余地。家属关切更应被看成是正常的。
这些争议都属中国司法体系内部的问题,推进依法治国包括逐渐做到类似争议的减少。然而看看西方国家的声明,还有西方律师团体以及个别港台组织的表态,它们哪里是在表达关切,哪里有帮助中国细化法治建设的意思,它们就是在上纲上线,扣帽子,抹黑中国。它们给人的另一突出印象是要给中国大陆搞政治对抗的那些人打气撑腰。
美国警察连续在街头击毙黑人,达拉斯民众抗议并有黑人击毙5名警察,击伤数名警察,美国的人权和司法公正显然出了严重问题。美国这个时候还有心情和精力来扰乱中国的法律秩序,西方自我感觉这样好,真是让人惊叹。
中国人不希望我们的社会失序,任何破坏现行法律秩序的人都应受到惩处,这是中国的大原则大趋势,没有力量能够将之逆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