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权力监督的思考
2016-07-11石强,路静
石 强,路 静
(江西省彭泽县地方税务局,江西彭泽332700)
关于税务权力监督的思考
石强,路静
(江西省彭泽县地方税务局,江西彭泽332700)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突出强调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各级地税部门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的系列重要讲话,将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各种思想文化、价值观念相互渗透相互交锋,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一些腐朽生活方式,对地税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观都产生着强烈的冲击。因此,积极探索强化对税务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提高反腐倡廉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十分必要。本文从当前税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入手,系统分析税务监督手段缺失的成因,结合新形势下税务监督的现状,探索从思想、机制、执行上加大监督力度,以达到从源头上根除腐败、将腐败关进制度的笼子。
税务权力;加强监督;问题成因
0 引言
对税收执法权和税务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是税务监督的主要内容。从总局到基层县(区)局都建立了一系列的税务监督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税务腐败现象依然存在,加强税务监督迫在眉睫。
1 税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税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监督意识不强。普遍存在重税收业务轻行政管理、重税收执法权监督轻行政管理权监督的思想,对税务监督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多数人员包括纪检监察人员也不愿监督。二是监管职责不清。税务监督的内容及职责的分解、界定没有量化和细化,含糊不清;政出多门,使下级行政管理有些混乱。三是监督不到位。轻事前防范、重事后追究,轻过程监督、重事后处罚,税收执法中的以税谋私、擅自征免税、执法随意性大等问题,行政管理中的私占(分)公款(物)、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时有发生。一般税务人员及纳税人出于无奈不能讲、不敢说。监督中还存在不少障碍。
(2)税务监督问题的成因。一是权力过于集中。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和管理体制使权力过于集中,在人事、经费、基建、大宗物品采购、重大税收政策落实等方面,基本上都是一把手说了算,民主讨论、集体审议、群众监督都是流于形式。二是日常监督没有有效开展。普遍认为上级的监督是对下级的不信任,同级的监督是给自己找麻烦,下级对上级的监督是失威信。所以,上级对下级疏于监督,下级不敢监督上级,即使监督也是走走形式。三是监督体制不完善。当前的监督制度缺乏可操作性、针对性和强制性,宏观监督多,微观监督少;事后监督多,事前、事中监督少;对下监督多,对上监督少;税收执法权监督多,行政管理权监督少。由于纪检监察部门及其人员受同级党组的领导和任免,纪检监察部门对同级党组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根本就没有开展,即使上级要求监督,也只是做做样子而已。权力运行未全面公开公正,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还存在一些“真空地带”,对一把手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无法监督,外部监督更难以施展。四是部分考核流于形式。考核评价日渐增多,并成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形式。但有些考核内容不切合工作实际,缺乏可操作性,一些苗头性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和纠正。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出来的问题,又过于保护,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2 加强税务监督的建议
根据新形势下税务监督的现状,税务机关必须从思想、机制、执行上加大监督力度,力求取得最佳效果。
(1)加强教育,从思想上强化税务监督。腐败滋生蔓延,源于思想的腐蚀。监督工作必须从教育入手,从政治上、思想上、道德上、纪律上强化队伍清廉教育。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活动,把职务犯罪预防教育作为税务人员思想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纪政纪等思想教育,提高税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税务监督的理解和认识,深刻认识监督就是最好的关心和爱护,变被动、消极应对为积极主动、热情参与,规避执法风险,预防职务犯罪。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开展法制宣传,帮助税务人员学好法、守好法、用好法,并鼓励税务人员敢于和善于用法律武器同职务犯罪作斗争。三是加强警示教育。重点利用职务犯罪的典型。
(2)健全制度,从机制上强化税务监督。坚持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针对税务机关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工作环节的要求和具体做法,制定防范措施,规范执法行为,营造一个税务人员不愿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良好氛围。税收执法权方面,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征、管、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体系,完善科学有效的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形成各环节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执法机制。行政管理权方面:建立透明、公开的财务和人事管理机制,分解和明确各级、各部门、各执法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进行量化、细化和严化,使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对自己应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监督什么、怎样监督,做到具体明确。同时把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各方面全部纳入税务职务犯罪预防体系,构建大预防格局。
(3)实时监督,从执行上强化税务监督。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把提高制度执行力作为改进和深化监督的重要内容,狠抓制度执行,以制度的执行力保证监督的约束力。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对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拨、人员交流、重大经费开支、基建招标、资金调配使用、固定资产处置等,坚持按规章制度办事,把特权关进制度笼子,杜绝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防止独断专行和权利的绝对扩大化。规范征管机构设置,合理划分税收执法权,将所有工作职责和税收执法权分解于管、征、查、监督各个工作之中。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真正做到以信息管税、以信息管人,使执法中的人为因素明显减少。上一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下一级税务机关,特别是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跟踪监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免谈话和限期整改或黄牌警告,并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强化外部监督。始终将税务机关的权力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向各界社会聘请监督员、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法,借助社会力量,进行外部监督。健全监督网络,扩大监督范围,拓宽监督渠道,把税收执法权行使和运行的全过程真正置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除必须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及时全面地公布于众,让纳税人对执法依据、执法规程、执法结果一清二楚,权力运行在阳光下留痕,杜绝税收执法时的暗箱操作,使纳税人缴“放心税”“明白税”。三是强化考核。把税务监督贯穿到税收工作考核全过程,科学合理地设置考核目标,采取以日常考核为主、集中考核为辅的考核方法,防患于未然。大力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专案执法检查、日常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偏差,对发现以税谋私、以权谋私、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等问题进行查处。各级领导尤其是单位的一把手切实做到敢抓敢管,真追实究,究责到位,对变通税收政策、违反规程、执法不到位和滥用职权的税务人员给予严格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保证公正执法和严格执法。四是强化惩戒震慑。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和案件查处力度,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是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使税务人员对腐败行为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五是建设高素质监察队伍。监察人员的素质越高,监督作用就越大。采取择优选用、培训提升、岗位锻炼等各种措施,着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思想敏锐、业务熟练、敢于负责的高素质队伍,为税务监督提供人力保障。
10.3969/j.issn.1673-0194.2016.13.085
D630.9
A
1673-0194(2016)13-0153-02
2016-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