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酒废水的SBR法处理
2016-07-11刘仁龙遵义天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遵义563000
刘仁龙(遵义天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遵义 563000)
酿酒废水的SBR法处理
刘仁龙
(遵义天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遵义 563000)
【摘 要】利用SBR法来对酿酒废水进行处理,可以更好的降低有害物质的累积程度,使其达到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目前很多的酒厂都采用了这样的技术和方法。本文介绍了我国目前酒精行业废水处理方法,对SBR法处理进行了全面的综述和分析,希望能为广大的相关工作者提供一些参考依据。
【关键词】酿酒废水SBR处理技术
1 酿酒废水的SBR法处理
1.1活性污泥的接种和驯化
先要将污泥进行清洗,去除里面的漂浮物、沉积物。然后再将进行空曝24小时,根据内源呼吸的原理,促使异养菌全部消耗掉。最后将污泥放进SBR反应器里面进行培养,提高进水负荷,培养出能够降解有机物的物质。开始进行驯化的时候,污泥会非常的浑浊。30天以后,污泥会变黄,甚至内部会有很多的钟虫、吸管虫和其他的微生物。同时,其浓度也会高至四千毫克每升。去除氨氮的数量达到了95%。这样一来,驯化完成,条件也开始稳定下来。
1.2实验步骤
反应器使用好氧-厌氧的方法,培养活性污泥完成了后,在正常的温度下,PH值在中间,曝气量达到350千克每天的情况下进行。整个SBR系统的流程包含了进水、厌氧搅拌、沉降、排水、污泥曝气等等。
2 实验结果与讨论
2.1负荷对处理效果的影响
曝气量不产生变化,分析不同容积负荷对废水的处理效果。具体效果如图1所示。
综上所述,有机负荷减少,那么出水CODcr和BOD5的含量也会随之而减少。其原理是这样的:因为有机负荷增多,所以污水在曝气池里停留的时间减少,出水水质也会随之而减少。要使CODcr的减少率达到60%,那么其容积负荷就需要控制在0.452kg(m3·d)。根据出水的情况,BOD5减少到一定程度,尽管CODcr的减少率非常高,但是出水的含量却没有达到污染物排放最高允许限制量。
2.2对氨氮、磷酸盐的去除结果
首先是磷酸盐。取一部分废水的样品,测定磷酸盐的含量,具体结果如图2所示。
在驯化的时候,进水磷酸盐的浓度达到了6——10毫克每升,后来稳定了之后,进水磷酸盐浓度则达到了7——9毫克每升,出水磷酸盐浓度不高于0.5毫克每升。所以,去除的机率达到了90%左右。采用SBR技术,需要在好氧的情况下进行。污泥里通常会有很多微生物,那么采用里面的聚磷菌进行放氧和吸氧,排除剩余的污泥,就会达到除磷的效果。
根据上面的图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反应的四十、五十个周期里,出水磷酸盐含量很多,去除率却非常的低。这可能是因为大量的曝气所产生的效果。举个例子,曝气的时间多起来,比如在周期低负荷运行的情况下,聚磷菌消耗了PHB和聚糖元后,其就会逐渐的不能吸收底物,最后导致磷酸盐的吸收减少。大量的进行曝气,还会使生物除磷的效率逐渐下降。不仅如此,对硝酸盐的去除也能够使除磷更好的进行。这是由于废水里的硝酸盐、磷酸盐阻碍了去除的效果和效率。
2.3脱氮的情况
微生物在生长的过程中,氮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物质。在C、P、N之间的比例达到合适的一个范围后,处理效果才会有所提高。实验时采用的酿酒废水中含有非常多的氮,需要取废水样品对氮含量进行测定。在驯化的时候,进水氨氮的含量为30——35毫克每升。稳定了以后,进水氨氮的含量达到30——34毫克每升。稳定运行了以后,出水氨氮的含量减少到10毫克每升,去除率为79%左右。该实验必须要在厌氧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好氧曝气的过程中,要实施硝化反应,对厌氧进行搅拌然后脱氮。因为时间不容易调控,所以氮的去除率很低,而且效果也不好。这是因为试验用水里的碳和氮含量没有达到2.86。如果要想提高效果,那么就需要采取措施,比如另外再增加一部分碳。
2.4SS的去除效果
对废水进行取样,测定所含SS的浓度。进水SS浓度达到150——378毫克每升。同时,去除率也在不断的提高,从开始26%到后来的93%。反应器开始处理SS含量低的废水,后来需要处理含SS较多的废水,因此转换度非常大,去除率会逐步的提高。处理的时候,进水SS浓度为180——200毫克每升,去除率最高甚至达到了96%左右。
3 处理的结论
根据以上实验结果,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容积负荷一旦减少,那么CODcr和BOD5的去除率也会有所增多,最多的时候甚至达到了95%。第二,SBR技术可以很好的去除氨氮以及磷酸盐,但前提是必须在好氧、厌氧的基础上进行。第三,SBR技术也可以很好的处理和去除SS。第四,采用SBR技术来对酿酒废水进行处理,可以使其达到国家所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
参考文献:
[1]连雪灵.SBR法处理城镇生活污水工艺设计[J].科技视界,2015 (29):244-245.
[2]罗小燕.浅析低温条件下SBR法污水处理技术[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31):17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