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事管理程序化
2016-07-09王洋
王洋
[摘要]无形的工作通过逻辑进行管理,有形的工作则通过程序进行管理,因此管理程序化是现代管理的基本特征之一。程序是追求公平、公正、正义以及效率的手段,程序化是人事管理部门在法治社会管理的新途径。本文通过公务员录用程序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完善公务员录用程序建设,保障公务员录用程序的公平、公正。
[关键词]程序化 公务员 效率
[中图分类号]C9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2-0124-02
一、程序化的相关理论
“程”,本义是称量谷物,后做度量衡。在《孟子·滕文公》中“长幼有序”,“序”字当次序、秩序之用;《美猴王》中“一个个序齿排班,朝上礼拜”,“序”字当按次序排列之用。可见“程序”一词的含义在古汉语中已经展现出来:即指事件过程按照一定的顺序发展,一种按规章办事,以达到过程的公正、公平。在现代程序是指在整个的社会生产生活中,为了达到一定的目标结果,人们通过一段时间的活动过程,以达到最终目标。它是为了达到目标的一种途径方式,简言之,即经过安排的事情的发展的流程。什么是程序化管理呢?“重复出现的活动一般均具有一定的规律,因此,可以建立一套处理这类活动的程序,以便当它们重复出现时,不必再重复作出决策。”[1]在现代社会,人事管理不仅要追求办事结果的正当性,也要追求产生结果的过程的合理性,即人事管理要做到程序的正当合理性。
(一)程序化管理的必要性
根据管理对象的特点,对整个管理活动的流程、设计、方式以及规定的时间做出一定的要求,通过这种程序性的设计,来达到程序性管理的要求。程序化管理是现代企业深度发展的必要,它的必要性体现在:
规范组织行为。组织活动有了一定的程序,管理人员按照程序规章办事,整个组织活动都能够有序进展,提升组织的整体效益,实现组织实践活动。以公务员录用程序为例,经过发布职位空缺、进行统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到体检是一个完整的链条,以最优的方式实现利益的最大化,通过这种竞争择优的方式,不仅为政府选拔出最合适的人员,而且招收的高素质人员也更易于开展组织活动,在组织活动中更好地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为组织更快更好的发展提供基础性的保障。
员工的行为准绳。通过组织活动中的程序化,员工按流程办事,减少了中间过程的重复性,也避免了工作中的推诿责任等现象的出现。在组织的整体活动中,员工按照程序进展,不仅能够提高组织的整体效率,也减少了事事请示上级的繁琐过程,以及所造成的重复下达命令或指示,使上级从日常繁琐事务中解脱以便于去处理一些重大的决策。有了一定的工作程序,可以使员工清晰地认识自己在整个组织中地位,以便更好地激励自己。
(二)程序化管理的价值意义
以选举为例,来探讨程序化管理的价值以及作用。选举,看似是自由的权力的行使过程,但这一过程并非能够自动实现其目标结果。选举是现代政治统治必不可少的途径,也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功能手段,政府在寻找如何实现民主,公民在找寻如何来发表民意的途径,选举的出现有助于政治统治的高效,人民意愿的传达,可见选举的重要性。选举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形式,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都需要相关的制度加以明确。如在投票上,有人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投票,有人忘记了投票的日期,有人的投票权需要去查看,这一系列的工作都需要精密的流程的设计。因此,看似简单的选举过程,需要对其形成制定一系列考虑到各种情况的周全方案。
程序化管理的价值意义体现在保障了人事管理程序的合理性和高效性。再以公务员招录程序为例,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招录考试,通过一个完整的链条连接整个招考过程,保证了考试流程的顺利、高效性,也为用人单位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拔出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而另一方面,通过程序化的管理也保障了人事管理实践的一致性,确保整个管理的公正、公平性。
二、公务员录用程序
就世界范围内的公务员录用来看,基本都秉承着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考试竞争选拔优秀的人员,实现了公平、公正以及平等对待的基本理念。“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录用的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公务员应具备的条件、录用的基本程序以及录用的基本条件。” [2]第一,一般公务员考试机构发布职位空缺公告,使社会人员对考试拥有基本的了解,也确保了考试的公平公开性;第二,政府人事部门就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的流程等发布具体的考试公告,为报考人员提供参考的标准,确定是否报名;第三,考试机关确定命题,用人单位做好组织报名的工作;第四,主考机关以及用人单位对报名的人员进行审查,合格者才会进入下一轮的考试流程;第五,考试分为笔试以及面试两部分,通过笔试者可进入下一轮的面试环节;第六,通过笔试和面试的表现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测评,以此优胜劣汰;第七,最后进行人员的录取,选取最合适的人员,向政府人事部门进行汇报。严格地按照这种规范程序进行人员的选拔,对于以往那种靠人情办事等走后门的现象的滋生起到了抑制作用,利于选拔出适用的人员,壮大公务人员的队伍,保证公务员队伍的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三、公务员录用程序存在的问题
任何一项好的制度的出现,在带来积极效应的背后也必定存在着一定的消极效应。公务员录用程序制度的出现,完善了公务员队伍的公平、公正,保证了选拔人员的高效以及适才适用的原则,但由于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产生并不像西方文官制度拥有很长的历史,能够在发展历程中进行不断优化和改善,因此,我国公务员考试整个录用程序的运行过程中必然会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
(一)报考条件的歧视性限制
在公务员的报考条件中,经常可见一些专业的限制,而这些专业基本都是当下的热门专业。歧视冷门的专业、片面强调专业对口的报考限制,导致了这些冷门专业中人才的流失,不利于人才的选拔。除了专业的限制以外,还包括地域的歧视,这种地域歧视性的限制一般是指在招录本地公务员时,只接收本地或者外地就学的本地生源,拒绝外地报考者报考,缺失一定的公平性。由于这种地域性的限制,会加重资源分布不均等一些社会问题的出现。这些歧视性的限制都是表面性的,还有些隐性上的限制,像性别、年龄、外貌以及婚姻状况都成为一些新型的限制条件,这些限制条件之所以称之为隐性,是因为不会加之在招录条件内的,而是由用人单位自行规范的条件。这些限制比公开限制更可恶,因为它们使报考者丧失了维权的基本证据。隐性条件发展到极端就是以人画图。所谓以人画图,就是根据特定的人来进行规定招考的条件,比如要招录的某人,他年龄29,经济学专业,未婚,因此就会把条件设定为30以下,经济学专业,未婚,这样就会使竞争大大削弱。这种情况如果不加以制止,长此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会失去其公平性、公正性。
(二)考试的形式、内容单一
我国公务员录用程序包括笔试、面试、考核以及体检。根据分数的高低,由用人单位择优录用。这种考试程序有益于保证优胜劣汰,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发展。这种考试模式在运行的初期起着积极的效应,但是随着不断的发展,这种单一的考试模式会带来一定的弊端,因为用人单位选择上来的人员都是通过这种单一形式的考试,会出现用人单位与考录机关产生矛盾,通过单一的考试形式选拔上来的人员,不一定适合用人单位拟用职位的需求,造成用人单位选拔不到更全面的人员,以及一种人才的浪费。再有,笔试的内容单一,对于一些需要专业技术的职位来讲,这种综合类的考试就不能达到选拔最优人员的效果。
(三)公务员考录过程的不规范
公务员考试的招考都是两轮考试制度,一是统考,二是进行面试。在第一轮公共科目考试后才有资格进入第二轮的面试环节。在面试过程中由招考部门对考生的专业方面进行考试,专业考试是由用人单位负责的,因此缺乏人事部门的监管,缺乏一定的公开性,未免会出现一定的漏洞与腐败的现象。再有,“考试不分层次与级别,这样很难选拔适合岗位的合适人才”。[3]比如包括一般的职员与报考主任级别的人员,在招考过程中使用同一套试卷,对于主任级别的考生要比报考一般的办事人员的要求更高,同样的试卷无法考评出他的综合素质以及专业素质。因此,这种不分层次与级别的考试是不规范的。
四、如何加强和完善公务员录用程序化管理
西方文官制度拥有很长的历史,可以在发展的历程中不断地改革、发展,找到适合国情以及国家发展状况的新模式。我国公务员考录程序化管理应该借鉴西方的文官制度的长处,结合自身国情,创建发展适合我国的健全的公务员考录程序。
(一)明确程序制定的基本原则,完善公务员制度程序建设
公务员录用程序化管理,首先要明确整个流程制定的基本原则。建设的过程要确保程序越简单越好,以降低成本、节约时间并且能达到最大的效率为准。程序的建设要使各个部门各尽其职、相互帮助,以达到一个共同的目的。公务员制度程序建设是行政程序的一部分,因此要完善公务员制度程序建设,需遵循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其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公开原则、参与原则、顺序原则以及效率原则”。[4]行政程序基本原则不仅规范行政主体的行为,也规范行政相对人以及程序参与者的行为,确保整个程序的合法合理性,一定的强制性以及灵活性。
(二)完善监督制约,发挥程序的监控作用
“这种监控包括对行使公务员管理权力者的监控,也包括权利行使的事后监控。”[5]“例如,行政程序没有规定监督程序如何启动,按照组织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但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程序由谁启动,通过何种方式启动,因此造成了不合法的行政规章很少被人大撤销的不正常现象。”[5]因此,要对程序的监督作用加以完善,明确监督作用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以及事后监督,不要等到事情发生后再去行事其监督,要加强完善事前与事中的程序监控。
(三)增强公务员自身的程序制约意识
通过程序化的管理,使公务员按程序办事,提高组织的整体效率,减少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公务员自身也要有这种程序的制约意识,通过组织的培训等活动,把遵守程序作为公务员素质的综合考察,进而认识到程序意识的重要性,把遵守程序作为工作中的行为准则。有了一定的工作程序,可以使员工清晰地认识自己在整个组织中的地位,以便更好地激励自己。
本文通过对程序化相关理论的介绍,进一步介绍公务员录用程序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指出我国公务员考录程序化管理应该汲取西方的文官制度的可取之处,并结合我国国情,创建发展适合我国的健全的公务员考录程序,保障公务员录用程序的公平、公正。
【参考文献】
[1]韩强.程序民主伦[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2.
[2]昊飞.终极追求:报考公务员[J]社会广角,2009(01).
[3]丁艺,张沛.浅析当前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问题及对策[J].天府新论,2007.
[4]郭欣.论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2.
[5]韩磊.公务员考录制度的评价标准[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3(11).
责任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