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阶段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新举措
2016-07-07马丽丹
马丽丹
摘 要: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2015年印发的一系列指导意见,分析了我国现阶段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新举措。拓宽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是企业融资的一种很好的手段,为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注入了活力。通过专利权质押的方式获得融资贷款用于企业研发。政府除了推动基础制度建设外,更应该努力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适当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融资效率。产权融资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在实际过程中,知识产权都会随项目一起进行交易程序,产权本身是很难直接交易的。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致力于帮助各省市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体系。
关键词: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
知识产权是企业重要的资产,是衡量企业自身价值的一项重要指标。我国对于知识产权资本化的研究起步较晚,实践大多集中在知识产权融资,知识产权从本质说是一种无形财产,知识产权的融资行为包括:质押贷款、知产引资、技术入股、融资租赁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是近年来创新的一种区别于传统的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新型融资方式。传统的做法是以不动产如房屋等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主要是科技型企业以自身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作为质押物,经评估作价后向银行等融资机构获取资金,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一种融资行为。
专利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专利通过转让或许可获得收益。既然是自己的发明创新,就能自主决定将专利权出让,转让专利权意味着专利潜在的收益权也相应转移,当然,专利权人应从中获得相应收益。同时,通过订立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人可对外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等,被许可方应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1995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其中明确了知识产权可以作为一种担保形式,用于银行质押贷款。随后,中国专利质押贷款开始了启动,专利权质押贷款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依据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财产权作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新型贷款业务。
国家知识产权局从2009年开始在广东试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广州是首批试点城市之一,不过发展到前几年,也就只有银行在做线下的知识产权质押。初创型、成长扩张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固定资产较少,无形资产占比较高,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并未为这一群体提供充分的融资服务。
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一系列指导性意见,2015年3月,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加快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融合,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该文件中提出,推动完善落实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措施,优化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环境,建立与投资、信贷、担保、典当、证券、保险等工作相结合的多元化多层次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对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作用显著提升。力争到2020年,全国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超过1000亿元,专利保险社会认可度和满意度显著提高,业务开展范围至少覆盖50个中心城市和园区;全国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中心城市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现普遍化、常态化和规模化开展。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均开展了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陆续在全国20余个地区开展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指导和支持各试点地区结合当地产业结构,完善建立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通过加强知识产权融资动态调查和评估专业服务,组建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建设知识产权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并引导担保机构、投资机构和银行加强合作,通过投贷联动、担保保障、组合质押、保险保障等多种形式,有效提升了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和效率。
2015年7月10日,青岛市启动科技型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的主要支持对象是纳入青岛市“千帆计划”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企业通过申请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经保险公司、银行、担保公司(政府独资)审核后办理专利权质押手续,同时向投保贷款保证保险并向担保公司缴纳担保费用,银行通过保单和融资担保函就可向企业发放一年期单笔最高500万元的贷款,一旦发生风险,保险公司、银行和担保公司按照6:2:2的方式共同承担损失。那么,保险作为经济助推器的功能,它来积极履行社会的职责,帮助中小微企业融资贵的问题。作为中小企业,它的前期研发投入很高,这样的贷款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很大。这种通过专利权质押贷款的方式,解决了融资难题,减少了企业支出成本。贷款企业连续三年获得80%、60%和40%的比例市政府保费补贴外,还可以享受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上下不超过15%的利率优惠和贷款年利息50%的贴息资助,企业首年综合年化成本仅为5.3325%,远低于市场其他渠道的融资成本,也低于开办贷款保证保险的全国其他地区。对于无力偿还的贷款企业,将采取专利权典当拍卖,挂牌交易的方式进行处置,变现所得按照比例相应比例弥补承担方经济损失,这种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免除了政府托底责任。并要求各地要根据意见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本地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并定期向我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8月8日,在湖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签约会现场,有26项科技型企业专利与金融机构正式签约,共计质押贷款融资超过10亿元,突破了国内单笔专利权质押融资额度的最高纪录。
2015年,在我国政府各部门的大力倡导与帮助下,在银行机构积极促成和企业不断努力下,专利权的质押融资得到了良性且长足的发展。一些缺乏有形资产、资源,但拥有较高质量无形资产(主要是专利权)的中小企业,将其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抵押,从银行手中获得了企业发展所急需的经营性贷款。未来几年,应当巩固发展成果,继续推进知识产权的有效利用,真正实现我国“激励创新、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