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民间投资增速下滑 构建宽松公平投资环境
2016-07-07
本刊记者 姜 巍 张 倪
正视民间投资增速下滑 构建宽松公平投资环境
本刊记者 姜 巍 张 倪
2016年一季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完成8.58万亿元,同比累计名义增长10.7%,但一季度民间投资增速却从去年的10.1%下降到5.7%,1-4月份进一步下降到5.2%。如何看待民间投资的这一变化?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员许召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李佐军、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就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加大对民间投资的支持力度等问题接受了《中国发展观察》记者采访。
民间投资增速下滑,经济仍有下调趋势
许召元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一季度投资增速回升,基础设施和房地产是带动投资反弹的主要因素。一季度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9.2%,比1-2月份加快3.5个百分点,主要是“水利、环境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的推动,其中市政公共设施投资增长31.0%,此外,也得益于一季度财政资金加快了拨付进度。而房地产投资反弹,也是得益于较为宽松的货币环境和鼓励政策。
谈及在总投资回升的情况下民间投资增速持续下滑的问题,许召元说,自2007年以来,我国的民间投资增速一直显著高于全社会投资,这一趋势一直持续到2015年底,两者基本持平。而2016年一季度,民间投资增速下滑到5.7%,显示出民间投资意愿的严重低迷。他还通过一组数据进一步解释,2005年-2015年,民间投资增长速度一直高于非民间投资,其中“十一五”期间,民间投资年均增长36.1%,而总投资年均增长27.6%,民间投资快于总投资8.5个百分点;而“十二五”期间,总投资年均增长19.9%,民间投资年均增长24.6%,高于总投资4.7个百分点。但从2016年起,民间投资增速开始低于总投资增长,一季度民间投资增速仅为5.7%,比1-2月份下降了1.2个百分点。由于民间投资更代表了市场力量对经济的反映,因此民间投资大幅度下滑,说明经济仍然没有实现内生的企稳,当前投资的反弹主要是依靠政策性资金的支持和带动,仍有进一步下调的趋势,而当经济下降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一个内生的动力来保障一定的投资水平,所以不必过分担心。但许召元也指出,基础设施是政府投资重点投入的领域,也是民间投资增速大幅度下滑的领域。
多种原因导致PPP模式推进受阻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围绕有效需求扩大有效投资,优化供给结构,提高投资效率,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更好发挥社会投资主力军作用,营造宽松公平的投资经营环境,鼓励民间资本和企业投资,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和潜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撬动作用,加大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资力度。
从表面上看,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一系列支持公私合作模式(以下简称PPP)发展的文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与地方政府合作运营PPP项目,但是实际上真正签约的PPP项目并不多。从财政部近日公布的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4月13日,全国共有7835个PPP项目纳入综合信息平台,总投资约8.8万亿元,有效落地的PPP项目总数仅为21.7%。
为什么PPP模式在实际推广中出现落地项目偏少、落地效率偏低的现象?
李佐军告诉记者,当前民间投资所存在的问题,也是未来急需要改进的地方。第一,安全问题。其中主要是产权保护的问题,也是根本性的问题。民间资本投资是要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即如果投资到某一领域,要看其是否能够带来可持续的、安全的保障和回报,这就涉及到产权制度的保护问题。现在看来,产权保护问题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我国在该领域的改革仍在推进当中,产权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尤其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等领域,产权保护问题在法律层面仍处在完善之中。
第二,多年来我国制定的多项政策至今尚未能完全落实。例如,在2005年、2010年、2014年,国务院先后出台了“非公经济36条”“民间投资36条”以及“鼓励社会投资39条”,包括近年来简政放权等方面的政策等。但是,这些政策在现阶段来看都未能完全落实到位,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对民间资本投资产生了影响。
第三,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同时,政策不配套的问题也同样严峻。政策规划在落实执行的过程中,需要更多的细化政策加以配套。但目前看来,细化政策的配套情况仍很不到位。此外,与之相关的司法执法等方面的不衔接,也明显影响到了民间投资的落实情况。
第四,政府与民间资本之间的关系。基础设施领域过去都是由政府层面主导的,而现在涉及民间资本的进入,这就需要划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民间资本之间的边界。但现阶段看来,其边界并不明晰。民间资本仍不能明确其在与政府层面博弈的过程中,是否能有效维护好其自身的权益,因此,民间资本的投资行为势必更加谨慎。
尹中立认为,在目前民间投资增速下滑的压力下,需要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来刺激投资的回升,而PPP模式将成为稳增长的重要利器。但地方政府与民间资本在法律上的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民间资本对PPP项目的治理结构心存芥蒂,担心在项目中的话语权有限。此外,地方政府还存在决策随意性大,契约意识淡薄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PPP的推进。
而从地方政府和官员的角度考虑问题,许召元则表示,基础设施投资往往是社会效益好但自身效益回报较差,要吸引民间资本,需要政府创造条件进行补贴,而且在项目进行中政府更多的是提供服务,对其管理能力具有很高的要求。例如,北京地铁4号线是由港铁集团投资运营的,其运营成本控制和运营收益也都好于北京市地铁集团。在合作洽谈初期,北京市政府和港铁集团就该条线路的投资、定价、管理等问题,进行了大量的前期磋商和谈判,后期还有大量的管理和沟通任务,这对地方政府的能力和精力都提出了很高要求。
构建宽松公平的投资环境是关键
如何补上民间投资这块短板?许召元表示,基础设施投资的高增长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培育和提升民间投资意愿至关重要。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放开准入限制,并创造公开公平的投资环境和投资空间,引导民间投资增长,是早日实现投资稳定增长的重要条件。尹中立则认为,基于整个社会发展的阶段、国民的素质、市场发育的程度,以及法治完善的程度等因素,放开准入限制并不是无限度的,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根本上讲,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所以如果没有法治,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要促进资本间的融合首先还是要完善法治。
许召元进而总结,从总体看来,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从“数量追赶”向“质量追赶”的新阶段,规模扩张型的投资空间已经较为有限,要保持投资较快增长,其根本在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完善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形成创新者得实惠受保护、高质量者发展快的优胜劣汰格局,从而促进企业加强更新改造和研发创新的投资,走上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