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拥堵费要三思
2016-07-05高晓峰
高晓峰
最近关于“北京城市中心拥堵费征收”的新闻不断,看来征收是提上日程了。各种文章列举了世界上各大著名城市如伦敦、新加坡、斯德哥尔摩都是征收拥堵费的,而且还强调了这些城市的征收数额都不菲。我想说,伦敦、新加坡的城市规划比北京这二三十年的开发要合理得多,城中心的功能单一、容积率以及人口密度最大;而北京五环路内已经几乎没有人口密度不大的区域,唯一的不同是日常机动车出行的人口比例有非常大的差别。
北京的确日日拥堵,不仅仅是环路拥堵,早高峰进城主要干道堵,晚高峰出城堵,由于中心城区限号的原因五环路全天都在堵(不限号)。为解决拥堵而收取拥堵费,其实就意味着政府向市民宣告政府已经尝试了所有的管理手段,如机动车总量控制、道路优化、停车优化、公共交通改善等等所能做的一切,只剩下这最后一招了。也就等于告诉市民,除了收取拥堵费已经别无他法了。可我却不这样看,我更想建议政府在做这个征收决定之前,至少还应该去尝试三个方案。
其一,严格控制机动车增量,调节存量。例如,个人拥有机动车以家庭为单位对第二辆车应该收取高额牌照费,以鼓励家庭减少机动车的拥有量;家庭有闲置或并非必须拥有的第二辆车的牌照可以拿出来拍卖转让,拍卖所得资金部分可以作为转让所得,对个人和家庭予以补偿,使得有限的牌照资源得以重新配置。其二,对城区内的机动车实行更加严格的违章占道停车执法。近几年内彻底解决因机动车无序占道导致交通流量严重下降的城市顽疾,中远期做到城区机动车必须有合规车位停放,同时也达到较大提升车辆(尤其是第二辆车)保有量和使用成本的目的。其三,完善各区域停车位的布局和建设。北京中心城区的许多地方(尤其胡同),完全不具备停车条件,但也挤满了车辆并殃及周边,使干道也时常受累。我相信,实行这三项措施后道路状况可在3到5年内看到明显效果,北京的机动车保有量应该能够形成不增甚至减量的局面。
实际上,就北京城市目前的状况而言,简单、仓促地收取拥堵费是极不成熟的选择,但是这种方法确实对政府来说是容易实现的。仅仅需要顶住一个时期的公众舆论压力,收上一年,形成常态就没有那么多的意见了。但问题是,成本如此之低的行政手段因为没有触及问题的根源,故而并非从根本上解决拥堵的良策。
将一个城市划一个圈,以拥堵的名义去收费根本上不太可能改变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也不太可能推进城市的有序发展。北京城市交通拥堵的形成原因是非常综合性的,是各种因素聚合而成的,例如路网规划、建筑密度、各种违章、机动车占道,车流的大循环运转困难、微循环又打不通,问题林林总总。虽然制定有相关的法规、条例,但实际上却不能有效执行。或许有关部门认为,最后一个简便有效的办法就是收钱,但是收费就真的有效么?我很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