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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母亲有点冷

2016-07-04吴宗友

永善文学 2016年2期
关键词:程某抚养费庭审

吴宗友

“在你离家外出的十多年里,你有没有给两个小孩寄过生活费、有没有为他们两姊妹买过新书包、有没有为他们添置一两件新衣服、有没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想起给他们打电话?”

坐在原告席的程某将目光从女儿身上飘到审判席,干脆的回答:“没有。”

我原本以为她的声音会哽咽,或是抽泣,然而都没有,庭审依旧有序进行。

“你当年外出时,你女儿才三四岁,再一次见到却是在审判庭里,你女儿以证人的身份出现,用稚嫩的语言表达希望你们离婚的心愿,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父亲一起生活,你有何感想?”

程某盯着面前的“原告”牌,沉默了一会儿,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我只想离婚,其他的我不想管,也管不了。”

这个场景,出现在永善法院大兴法庭一次公开开庭审理的离婚纠纷案现场。客观的说,这是一起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就单纯审理案件而言,一个小时足够了。随着原、被告所生女儿以证人身份出现在审判庭时,生活中的许多细节逐步浮出水面,在离与不离已经很明了的情形下,承办法官打起了“亲情牌”,试图挽回仅存的那一丝亲情,尽量避免母女间走出法庭便老死不相往来。或许,只有让程某认识到自己抛夫弃子外出十余年的冲动以及以“断绝往来”的方式不负责任地扮演着妻子和母亲的角色才能唤起她心中的良知与责任感。单纯地依靠法律来审判这起离婚案件已经不能满足庭审的需要,更多地,需要用道德来评判,通过良知来拷问,让每一位诉讼参与人和旁听者接受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洗礼。

经过协商,两个子女由被告邵某抚养,原告程某以“每年给付1000元抚养费给两个小孩”的调解方案宣告子女抚养费的调解失败,在外漂泊、收入低成了程某无法承受更多子女抚养费的理由,且没有商量的余地。最终,法院判决程某每月各给付每个子女300元抚养费直至年满18周岁。

案件顺理成章地结案了,但脑海中的疑惑挥之不去,到底是什么隔断了那血浓于水的亲情;留下的思考仍在延续,期望程某能在闲暇之余探望一下两个小孩,用实际行动弥合那破碎的母女情。

(作者供职于永善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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