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海事:齐心协力共谋“三化”
2016-07-01范斌
范斌
2015年1至11月,肇庆海事局事故四项指标两平一降,应急搜救成功率98.2‰内河船舶进出港14万艘次,沿海船舶进出港2164艘次;货物吞吐量7023.1万吨,集装箱吞吐量68.3万TEU,旅客发送量890余万人次。巡航里程156303公里。
监管模式优化
肇庆海事局针对辖区的安全形势,对水上安全状况进行了大排查。通过对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风险源进行分析,编制水上交通安全风险源清单,结合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加强源头管理和外部环境建设,综合整治,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船载适当”,并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事项进行了全力梳理,并强化质量管理,修改、完善作业指导书,完善了制度建设,建立了权力、责任、负面清单。开展对砂石船的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4份,查处运砂船违规违章行为54宗,共指定水域停泊采砂船15艘。
强化现场监控:优化现场监控点结构,参照VTS监管模式,调整了现场监控模式。做到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常态化。完善防商渔船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制订肇庆市《旅游排筏技术规范》和《旅游排筏安全管理规范》联盟标准,填补了广东省旅游排筏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规范的空白,推进了肇庆市旅游排筏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联合安监部门向市政府上报《肇庆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现状报告》,推动市政府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纳入县级政府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海事服务能力提升
一是借助海上丝绸之路、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和粤桂合作机遇,与梧州海事局签订《肇梧两市共建西江(肇庆-梧州段)文明航线活动两地海事合作协议》,完善两地海事部门执法交流合作,打造水上安全监管和服务升级版,为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今年我局加强同广西合作,组织骨干力量赴梧州调研LNG水上加注船,研究统一的LNG燃料动力船航行、作业管理制度,合力推动两广西江LNG建设发展,指导和帮助服务能源企业完成前期选点工作,并批复同意新奥燃气水上LNG加气站的建设。二是服务肇庆口岸大通关,肇庆局向肇庆边检机关共享AIS系统等智能监管信息,共同加强西江、北江流域出入境船舶管控。三是借助与检验检疫局合作机制,推广共同开箱查验机制。
水上应急管理工作成效良好。一是顺利完成“10.15”采砂船碰撞西江大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组织海事、铁路、公路、航道等部门,多次召开现场集体办公及工作协调会议,研究制定移动受限“粤佛山工2038”拖离方案以及铁路桥抢修方案,及时采取抢修铁路、拖离事故船舶、恢复水路交通等措施,全面完成应急处置工作,得到了广东海事局和地方政府的高度肯定。二是成功推动将水污染基地建设纳入市发改局规划初步意向,积极建议地方政府在西、北江分期建设5个水污染应急基地。三是西江首支水上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伍茁壮成长。肇庆市水上搜救队通过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批准,成为广东省内河第一家获得登记的搜救应急志愿者队伍,同时撰写肇庆市水上搜救队事迹报告报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推广内河搜救志愿者队伍发展模式。
“三化”建设稳步推进
智慧海事建设全面落地。一是推动广东局智慧海事监管服务平台的落地运用,完善辖区通航安全要素和应急资源标注。我局共在平台上标注通航要素471个,划分安全监管区241个,我局管理员账户操作次数34838次,均居广东局前列。二是全局协同作战理念进一步增强。在全局配备统一应急通讯平台、视频会议系统、单兵应急装备、执法记录仪等的基础上,建立“内部执法交流微信群”,实时共享执法信息,保障基层、机关总体协调、实时互动。三是制定信息化监管定期公布及夜间船舶抽查制度,将呼叫不成功船舶定期公布并列为重点检查船舶。四是全面实践海事监管模式改革,扎实推进船舶电子签证,截止11月30日,肇庆籍船舶电子注册率达到95%,海船电子签证率91%,河船电子签证率90.5%。
质量体系优化升级,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一是做好我局体系优化升级工作,发现整改问题106项,体系与执法业务流程更加契合。二是制定并公布肇庆海事权力清单共45项,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备案及文书核发三部分。三是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两法衔接”内部工作机制,并由广东局进行了推广提炼的理论性文章《水上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实践与思考》,刊登在《中国海事》杂志。自2014年12月完成首例水上交通肇事涉刑案件以来,目前累计移送司法机关4宗案件,3宗已得到判决,1宗已移交至检察机关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