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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素类外用药使用指南

2016-06-30魏开敏

中老年健康 2016年6期
关键词:外用药激素类性皮炎

魏开敏

激素类外用药是治疗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湿疹及异位性皮炎等非特异性皮肤损害的常用药物。常用剂型有软膏、霜剂、凝胶或洗剂。但长期、大剂量使用或使用不当,容易引起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毛细血管扩张和产生依赖性。因此,外用糖皮质激素需要注意以下3点事项。

注意药品强度

医学上将激素类外用药的强度分为四个等级,即极强、强、中、弱。其中,极强效的代表药物有得宝松、恩肤霜;强效的代表药物有肤疾宁、乐肤液、派瑞松、肤轻松;中效的代表药物是来可得;弱效的代表药物是皮炎平。

如无医生指导,患者自行购药时,最好选择中效或弱效的药物,特别是用于面部、会阴部及颈部等皮肤薄嫩处时,一定要避免使用强效和极强效的药物,防止诱发激素依赖性皮炎。强效和极强效糖皮质激素外用药务必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用药。

用药时间与次数

治疗慢性、苔藓化皮炎和湿疹时因病变比较顽固,需要较长时间使用激素类外用药。此时应注意,无论是哪种外用药,连续使用都不要超过2周。医学专家建议,最好将强效和极强效激素类外用药的用药时间控制在1周以内。

弱效和中效激素类外用药每天用药次数以2次为宜,不可多用。研究表明,每天用药2次以上并不能显著增强疗效,反而会使不良反应增加。强效或极强效糖皮质激素外用药每日使用1次即可。一旦皮损得到控制应及时改用弱效糖皮质激素外用药来巩固治疗。

停药需减量慢停

连续使用强效或极强效激素类外用药达3天以上,或是中效或弱效激素类外用药超过1周以上,都不能骤然停药,必须逐渐撤停,以防引起反跳。

一般来说,强效或极强效激素类外用药的撤停方法为,首先减少用药次数,隔日或3天用药1次,如果一周后没有皮损的复发,换用弱效激素类外用药,隔日或3天1次,一周后再无复发便可停药。中效或弱效激素类外用药的撤停可在7-10天内完成,即首先改为隔日1次用药,第4天起改为3天1次用药,到第7天或第10天若无复发便可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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