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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能人腐败”现象值得重视

2016-06-30陆孟

科技视界 2016年15期
关键词:重视现象高校

陆孟

【摘 要】随着我国反腐斗争的深入,高校中“能人腐败”现象显示出腐败问题的高层次和宽领域,暴露出目前高校反腐机制建设上的缺失与漏洞,应引起高校党委和纪委的重视。

【关键词】高校;能人腐败;现象;重视

【Abstract】With the deepening of struggle to corruption in China, “Corruption of Homo habilis” in colleges shows a higher level and wide-ranging of corrupt problem, which exposes the present absence and loophole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anti-corruption mechanism in colleges. The phenomenon of “Corruption of Homo habilis”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by the college Party Committee and the Discipline Inspection Commission.

【Key words】College; Corruption of Homo habilis; Phenomenon; Attention

2015年1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贵州省黔西南州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姜紫勤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姜紫勤是一位农业科技专家,获得过省、国家级科技工作者、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可谓高校中的“能人”。类似姜紫勤的例子比比皆是,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公布的高校腐败案件,就已达50多起。

“能人腐败”是中央巡视组在向江苏省反馈巡视意见时首次提出,引起全社会的关注。高校“能人腐败”主要是指搞学术有一套,搞腐败也有一套的一类人,他们往往在学术界有一定造诣,个人能力和工作实绩上突出,在取得荣誉后放松要求,理想信念发生动摇,私欲膨胀最终走上贪污腐败这条不归之路[1]。

出现在高校里的这些腐败问题,令许多人深感意外。有着先进教育理念和知识体系的高校,原本是教书育人、传播文化知识、进行学术研究的神圣殿堂,应成为远离腐败的“象牙塔”,缘何腐败频发?

笔者通过梳理大量的高校“能人腐败”案例,发现涉案的高校既有本科层次的大学,也有专科层次的院校;既有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也有地方院校。腐败重灾区从招生录取到后勤基建,从物资采购到科研经费,从校办企业到学术诚信,几乎涵盖了高校所有关键领域和环节。

1 基建领域是高校腐败首当其冲的重灾区

近年来一些地方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高校领域的工程建设规模也不断扩大,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不到位,高校基建领域大案要案频发,已成为当前高校腐败的“重灾区”。

高校基建腐败的行为主体多为学校分管领导、基建部门领导或直接经手人员;涉案人员通常多次、连续作案。违纪违法主体的职务层次越来越高,涉及处级以上干部基本上都是教授和副教授以上职称,更不乏博士、硕士,不少人还是博士生导师。如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刘代宁,在三年间先后10次收受人民币14万元、价值2000元的超市购物券和1部高档手机,收受贿赂的次数竟高达78次[2]。此外,由于工作关系和私人关系,容易在上下级之间形成关系密切的团体,为逃避处罚,涉案人员会想方设法将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拉下水,避免其检举、揭发。

2 贪占科研经费具有更大的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

“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违规现象突出,存在腐败风险。”这是2014年7月7日,中央巡视组对复旦大学的巡视反馈意见。

目前科研经费基本上由学校、院系党政一把手或者项目负责人管理和支配,都属于高校“能人”范畴,长期以来,高校“行政化”这一理念根深蒂固,经费使用监督机制、财务审核机制在高校“能人”落实不力,或者放松要求,这就给贪占科研经费提供了可乘之机。

贪占科研经费的手段和形式各异,但基本内容主要表现在发票报销上(经财务部门变现)、劳务费或专家咨询费上(不用发票就可以变现)、高价购买设备吃回扣上(直接从设备厂家拿取好处)[3]。

“吃喝拉撒睡,全都靠经费。”西安理工大学原校长、党委副书记刘丁,利用科研经费吃回扣购买豪车,更是暴露出了高校人员“吃”科研经费的“潜规则”。被媒体称“可能创造了贪污科研经费新纪录”的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原院长陈英旭,授意其博士生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近千万元的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4]。

3 招生腐败同样不可忽视

目前高校招生腐败多集中在自主招生、艺术和体育类特招生和报送生领域。这些领域本来是高校选拔特长人才的重要途径,如今却成了一些高校负责招生人员、“党政”一把手权力寻租的“捷径”。更有高校巧立赞助费、“教育基金”、合作办学等名目,变相收取巨额费用,招生人员以此捞得大量好处。如媒体报道的,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在特殊类型招生过程中为考生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000余万元。中央巡视组此前在一份反馈的巡视结果中指出,中国人民大学“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惩防体系建设特别是财务管理、领导干部薪酬管理、自主招生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5]。国内知名高校如此,其他一些地方院校更为严重,践踏了教育公平,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4 如何根治高校“能人腐败”

“失去监督的地方,是腐败滋生的温床;监督不够的地方,会让腐败变得猖狂。”实际上,对于高校领导违纪违法多发问题,教育部门和纪检部门早有警示,要求高校把好决策权、财务关、基建关和招生关,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出台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防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5号)等相关文件,但高校违纪违法现象依然严重,高校领导违法违纪现象陆续频发,这就说明高校腐败有“树倒根在”的迹象,要清除高校腐败毒瘤不观望、不等待、不手软,动真格、使真劲、用真枪。

4.1 进一步建章立制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制度,让党委和纪委切实负起责来;完善巡视制度,坚持“明察”与“暗访”结合,增强巡视效果;重视技术作用,开发高校腐败内控与举报软件,让高校腐败和“四风”无处遁形。

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学校反腐倡廉建设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对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全面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职责。每年至少一次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每年要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

高校纪委是高校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要积极协助学校党委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要建立健全督查、考评、奖惩、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将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和奖惩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应严肃追究责任。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交流、使用力度。

4.2 瞄准关键岗位与重点领域

强化对高校一把手的权力制约,以制度制约权力,以监督制约权力,以程序制约权力,以追责制约权力。

4.2.1 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

高校内部财务实行会计委派制。逐步推行总会计师制度。健全高校经济责任制。完善学校财务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学校内部审计,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实施财务公开,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坚决禁止“小金库”,一经核实单位或部门设立“小金库”,严肃处理直接负责人,并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4.2.2 加强基建项目管理和监督

坚持基建(修缮)项目集体决策制度和按规定报批制度,新上项目或项目内容的变更必须经集体决策。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任何人不得违规干预招投标活动。实施基建 工程的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分离,实行项目工程款支付“两支笔”会签制度。大力推行基建项目全过程审计,开展基建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4.2.3 加强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和监督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各项采购监管制度。设立学校内部采购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对仪器设备、教学器材、药品、医疗器械、教材图书等大宗物资的采购,做到公开透明,阳光采购。加强对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的管理,严格程序,加强监督,防止暗箱违规操作。严禁在采购活动中违规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防治商业贿赂。开展物资采购审计,促进完善采购管理机制。

4.2.4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和监督

高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切实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预算。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额成本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管理费、业务费等支出的管理,明确开支范围和比例。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审计,实施对重大科研课题或大额度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杜绝科研经费使用中假公济私等行为。

4.3 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

强力反腐,雷霆出击,重拳出手,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案必查,对各类高校腐败不手软、不姑息、不迁就;监管好高校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发挥好内设纪检、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责任;开展警示教育,以违法违纪案件为戒,让广大高校领导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参考文献】

[1]刘根生.高校也要谨防“能人腐败”[J].生活育,2015(3):36.

[2]汪红.基建成高校腐败“重灾区”[N].法制晚报,2015-02-05.

[3]徐治立.消解科技创新隐患,优化学术生态环境——科研经费违规使用问题的成因及治理[J].科技导报,2016(4).

[4]龚洋浩.高校缘何腐败频发[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04-27.

[5]陈弘毅.传媒大学8名干部被处分“象牙塔中的反腐”透露出什么信号?[N].新华日报,2015-11-26.

[责任编辑:杨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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