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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院校数字化资源共享及其权益保护机制的研究

2016-06-29张芙蓉

电脑知识与技术 2016年13期
关键词:数字化资源权益保护策略分析

张芙蓉

摘要:从应用的视角分析研究阻碍高职院校数字化教学资源共享的因素,探讨数字化资源共享的科学规划方法和实现的步骤,实现数字化教学资源共享的使用效率的提升。立足现有的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立法基础,以技术措施作为主要手段,提出适合各高职院校的数字化资源共享及权益保护机制的设计方案。

关键词:数字化资源; 权益保护; 策略分析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6)13-0164-03

国家教育部将“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列入了《教育规划纲要》等纲领性文件。《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教育信息化”列入六大战略重点之一。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出:加快推进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加强优质、共享、交互式的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针对高职院校数字化资源共享及权益保护开展研究,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建设的需要,也是推进湖南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更是数字化校园建设出现的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随着多媒体网络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广大师生可以很轻松地从网站上得到各种类型的数字教学资源。但是同时,各种各样的盗版和侵权事件层出不穷,这极大地影响了教师开发并公布其作品的积极性,严重阻碍了教育与学术的健康发展。在数字化资源共享的同时,如何保护多媒体教学资源的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已成为近年来教育界、法律界及计算机界研究中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占了半壁江山的职业教育,为了最好地实现高职院校数字资源共享,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权益保护机制。全国1000多所高等职业院校在实施数字化校园建设的过程中,为使海量的优质的教学资源服务于师生,受益于师生,必须立足于目前高职院校数字化教学资源共享的实际情况,探讨出可行的权益保护机制及相应的实施方案。

开展数字化资源共享及其权益保护机制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理论上,可以将现有的加密技术、信息隐藏技术、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技术等有机结合,从技术上实现高效的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共享,有利于是优质教育资源的广泛传播和应用,为教育信息化提供的坚实的物质基础。实践上,对数字化资源的权益保护又是对著作权人的尊重,对著作权人的劳动的认可,搞好本课题的研究对于促进各高职院校的现代化教育进程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推广价值,能切实地促进学校的发展、教师的发展、学生的发展。

1 现状

通过中国知网进行文献调查,目前对于数字化资源权益保护机制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各院校图书馆及出版社的数字出版物的研究,还没有专门对于高职院校的数字化资源共享及其权益保护机制的研究的论文公开发表。

2 术语界定

数字化资源:数字化资源特指数字化教学资源。教学资源:包括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教学设施、仪器设备、师资队伍、图书资料、环境、财务、规章制度、教学计划、人事学籍档案、教学材料等相当广泛的内容。文中所指的数字化资源主要指以数字化的形式体现的教育教学软件资源。按其被使用的对象和应用的方式可以划分为教育管理软件和教学应用软件两大类。

数字化资源共享:本文中所指的数字化资源共享特指以校园网络为依托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共享,数字化教学资源共享是避免教育资源的重复开发,整体提高教育资源质量的有效途径,一方面可以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实现社会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

权益保护机制:网络化环境下,数字化信息的跨时空共享和利用,引发了信息服务组织机构中权益关系及服务方式的根本性改变和转化。文中权益保护机制主要致力于对数字化资源共享过程中著作所有权人合法权益保护的研究。

3 影响高职院校数字化资源共享的关键因素

3.1 共享主体

高职院校在数字化资源共享中充当着主人翁的地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仅仅通过高职院校的单打独斗就可以有效地实施资源共享。在院校积极进行数字化资源共享的同时,来自政府的支持和来自行业企业的支持也是不可或缺的。政府、院校、企业这三方是高职院校数字化资源共享大厦的框架,政府支持在“资源共享”中起关键作用。高职院校数字化资源共享这一系统工程仅仅有框架是不够的,教师就是这项工程的一砖一瓦。因此,数字化资源共享的主体落实到微观层面就是广大教师。

3.2 数字化资源创作者的共享意愿

高职院校的数字化资源,其提供者除了以学校集体身份之外,更多情况是教师个人,因此,教师作为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创作者,其共享意愿直接影响着数字共享系统的成效。一方面,为了体现自身价值,为了让学生能够在线使用,教师是愿意共享的;另一方面,一旦上网,该作品就会被无限制的复制使用,甚至是更名为他人的作品,面对这种局面,教师并不想大范围的共享。

3.3 共享平台的通用性和简单易用性

目前,大部分高校都有一到两个以上的资源平台,但是由于平台之间资源技术标准不统一,不能兼容,不能共享,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问题屡见不鲜。因此共享平台的通用性和简单易用,成为了制约高职院校数字共享程度的一大因素。

3.4 用户参与共享互动的意愿及频率

随着现在高职院校学生热衷于社交媒体,教师们也在不断地探索自身的教学模式,翻转课堂,MOOC,微课等相继诞生。对于某一份数字教学资源,如果学生用户使用频率高,并用用后的反馈式的评论、在线答疑等环节,势必鼓舞教师进一步的完善资源内容及形式。

4 高职院校数字化资源共享及权益保护策略分析

高职院校可共享的数字化资源一般有三大类:一是政策类、新闻类、事务类信息,比如招生就业信息,招聘信息,院校新闻等,这类信息一般以院校的身份官方发布,一般不易引起侵权事件;二是教学性质的数字化资源,具体包括各院校自主开发或委托第三方开发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库、精品课程库、课件,专业软件或仿真系统,这类信息都是教师个人或团体的创新劳动的成果。在本文中,主要关注的是第二类,即数字化的教学资源的共享及权益保护。三是,高职院校与第三方合作,将学院教师的教学资源或成果放到第三方的教学平台中,最典型的案例就是世界大学城,院校与世界大学城合作,购置网络学习空间,实现全院师生人人有空间,人人用空间。

4.1 政府出面实施区域共享

高职院校的办学宗旨中一般都会把服务地方经济列出来。高职院校的发展与所属区域的发展息息相关。在数字共享中要考虑到区域共享。为了避免在同一区域中的院校间进行重复的建设,可由政府主导,结合政府相应的规划性地建设文件加以协调,这样,使得在数字空间中,每一所高职院校都是不一样的,都是区域不可或缺的。这才能真正实现数字资源的高校共享。

从面向学科竞赛的实验室资源共享中,存在着资源共享程度低,跨院借用困难大,共享机制尚未建立完善等问题,

4.2 协同创新实施行业共享

高职院校共享的数字资源与一般高校不同的是,其扎实的行业技能训练项目与行业企业密切相关,为了确保较好的线上教学效果或远程教学效果,在行业间实行共享非常必要。现代职业院校要求各校都要办出特色,因此每一所职业院校一般都有特定行业背景的专业群。而这些专业的教学需要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才能驾驭,所谓专业教师进工厂,能工巧匠下课堂。对于同行业背景的高职院校之间,以及高职院校与所在行业企业之间,应该实行更高程度的共享,尤其是数字资源的共享,因此,可以借助各高职院校现有的协同创新的机制,在行业间实行高度的资源共享。

4.3 高职院校要积极建立利于数字化资源共享的本校共享机制

高职院校不仅要着眼于本校的发展和利益,要以开放的胸怀实行数字化资源的共享,容身于资源共享的大环境,从服务区域经济大局、服务行业发展的大局和学校长远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主动的参与高职院校之间的资源共享, 实现数字化资源共享的有效机制。

1)构建数字化教学资源的网络交流平台

现有的数字化教学网站的资源质量还有待提高,大多数都停留在简单罗列课程内容的层次,几乎没有交互性,重数量、轻质量。各高职院校之间应加强交流与合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发自己的特色专业特色课程的教学资源,并加强教学资源的交互性功能,开发出质量更高的教学资源,从而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

2)院校应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数字化资源的创作与共享

目前,各高职院校为了有效管理教学,都有一系列成熟的教学管理办法,其中不乏各种有效的奖惩措施。为了鼓励科研工作,也都有比较完备的科研管理办法以及科研奖励制度,这些制度在鼓励教师从事科研的方面确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到目前为止,还很少有院校为刺激数字化资源的创作与共享而颁布相应的管理办法。一些走在前列的院校,也只是通过对教师的空间建设进行定期检查,并将其与教师的年度考核与绩效考核挂钩,教师为了不扣分,往往是漫不经心地往空间上丢上几个文件,共享的数字资源的质量普遍偏低,更不要说引发好的共享效应。为此,院校不应该总是以罚的方式迫使教师进行数字化资源的创作和共享,更应该以“奖”的策略鼓励教师从事数字化资源的创作和共享。

3)院校内部建设共享性的教学资源库或网站

自“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被列入了《教育规划纲要》等纲领性文件之后,各高职院校已经纷纷关注学校的信息化推进工作,已经投入到了数字化校园的建设工作中来,大部分高职院校都建设有自己的教学资源库,现在有些学校已经建成了教育资源云平台和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开展课程资源建设。

5 高职院校数字化资源共享及权益保护方案

5.1 数字资源创作期的预保护

任何数字资源要么是有纸质媒体数字化而来,或者是有创作直接进行数字化创作而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高职院校的教师一旦完成作品的创作,当即也就拥有了该作品的著作权。只要是稍微有点版权意识的作者,一般都有在作品上署名的愿望,但是这种数字作品一旦上线,只要是允许用户使用,一般很容易遭受篡改,很可能教师半年的心血所成的作品,一夜之间被换了个名字在网上发布。针对这种情形,可以采用技术措施加以预防,比

较成熟的手段就是数字水印技术。

在公众版权意识薄弱的目前环境中,高职院校的教师对于数字资源的权益的诉求更多的反映到“权”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署名权。这可能是由于目前,高职院校教师提供的教学作品还没有达到一个足够高的点击率,很难产生大的影响,没法吸引住网络运营商的注意,因而也就很难有“益”的成效。 因此,在这一阶段,针对高等职业院校这一特殊群体,采用被动的添加水印 的方式,是切实可行的维护权益的方法。

5.2 数字化资源传播期技术与法律双保险

1) 技术措施

一旦数字化教学资源进入网络,也就进入了所有人的视线。能够对高职院校的数字教学资源感兴趣的用户,可以粗分为两类,加密技术、数字指纹、数字签名。(分别应用在什么场合)

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黑客可以通过该平台容易地、隐秘地窃取或破坏计算机网络中的数据信息,这也增加了信息在计算机网络中传输的不安全性。

目前,常用的数据加密技术主要有两种,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对称加密只用一个密钥对信息进行加密与解密,信息的发送者和接收者都必须知道并使用这个密钥。

数字指纹是指与用户和某次购买过程有关的信息,当发行商发现被非法分发行为时,可根据该信息规进行非法分发的用户实现追踪。在数字空间中,更实用的就是多媒体指纹,即将用户指纹密码以不可见的方式嵌入图像、语音、视频等多媒体信息中。当某个用户将其拷贝分发传播到外界,版权所有者就可以通过提取拷贝中的指纹来追踪非法用户。

2) 法律机制

网权益保护法律机制主要致力于对数字化资源共享过程中著作所有权人合法权益保护的研究。法律法规包括:《著作权法》、 《刑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保护》、《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对那些没有独创性选择和编排的数据库来说,可以利用不正当竞争法来保护已有权利,其目的是防止他人通过对数据库寄生复制的方式进行不公平的商业竞争。

5.3 数字化教学资源使用期

高职院校数字教学资源面对的用户:一是高职院校的学生,他们是为了学习而下载使用资源,他们不会构成作品的版权威胁;二是高校的教师,教师在备课或撰文的过程中,往往会去参考同行的教学文档,这类用户,一旦遇到对自己有用的资源,就会采用。

在该阶段,可以采用的技术措施有三种:基于口令的认证、基于智能卡的认证、基于生物特征的认证。考虑到成本及高职院校目前的数字教学资源情况,目前最合适的办法就是基于口令的认证。但是由于对称加密系统存在:密钥的管理复杂,代价高昂;秘钥分发困难;不能实现数字签名。

6 结束语

在分析阻碍高职院校数字化资源共享的因素基础上,探讨了高职院校数字化资源共享及其权益保护的策略,并以技术措施为基本手段,加以现有的法律机制辅助,构建了高职院校数字化资源共享及权益保护的方案。

参考文献:

[1] 毕经美.区域性优质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享的影响因素[J].中国远程教育,2014(10):67-90.

[2] 尹导.职业教育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平台浅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17):70-75.

[3] 郭青春,裴海燕.应用视角下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共享对策研究—“以国家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库“为例[J].中国远程教育,2009(12):53-57.

[4] 冯娜,李玉顺,顾忆岚.区域性数字资源应用环境评价指标的构建[J].中国电化教育报,2013(9):8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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