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的退出机制
2016-06-29刘英团
刘英团
日前,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做了一些具体介绍。他强调,要指导各地制定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执行退出的标准和程序,严格验收,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
反思过往的扶贫工作,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不以贫困为耻、反以贫困为荣。扶贫的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甚至不少地方扶贫资金被“人情”“关系”所“劫持”。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非但扶贫是一句空话,还容易滋生腐败。所以,要建立退出机制,坚决防止“吃扶贫”现象。
建立贫困退出机制,既要防止“急躁症”,又要防止“拖延病”。犯了“急躁症”,就会玩“数字脱贫”的游戏;犯了“拖延病”,又会“等、靠、要”,争着、抢着要戴“贫困”的帽子。建立贫困对象有序退出、动态管理机制,其实质是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是对扶贫对象确定的精准。即通过精准扶贫机制把扶贫从“大水漫灌”改为“精确滴灌”,并从中催生一批典型,激发贫困县的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
一是通过政策、法律及精准扶贫的架构和调整,变“输血式”为“造血式”扶贫,最终使一些经济实力较强且已经具备自我“造血”能力的贫困县退出,让那些更需要帮助的穷困地区进入国家扶持范围,使国家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是强化“自主意识”,给予各个贫困县不同的激励措施。通过不同的扶贫机制,打破以往“戴上帽子,只等票子”的“大锅饭机制”,促使贫困县干群变“等等看”为“主动干”。
三是鼓励各贫困县在竞争中“跳起来摘桃子”。对那些不换思想,只知“等、靠、要”的领导干部要换位置,乃至追究其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唯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摆脱贫困,扶贫退出机制才能实至名归。
□本栏编辑/张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