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的公民观
2016-06-25荆文凤崔剑锋
荆文凤+崔剑锋
摘要:罗尔斯的公民观即是罗尔斯公共理性所蕴含的公民的理性,是关怀公民的政治实践能力。罗尔斯的公共理性所确立的公民的理性所生存的民主社会,是认可公民政治、文化、宗教等价值的多元分歧。包容公民不同的身份共识,公民既是义务的履行者,还积极参与公共事务。
关键词:罗尔斯;公民观
一、罗尔斯的公民观意在重塑公民的政治责任
罗尔斯的公民观即是罗尔斯公共理性所蕴含的公民的理性,是关怀公民的政治实践能力。罗尔斯的公民观是为了治愈当今资本主义的消费社会,及其自我主体的不断膨胀导致公民政治意识薄弱,以及对现实政治的冷漠。罗尔斯批判当前的公民意识,罗尔斯的公民观意在重塑公民的政治责任,指出公民的政治实践应涉足公共领域。然而,对于公共领域的描述罗尔斯与当代思想家却有很大分歧,汉娜·阿伦特将公共领域的描述为古典意象,尤根·哈贝马斯与查尔斯·泰勒则将其描述为资产阶级的公共空间。总体来说,公共领域是宪政民主社会公民互相交流、推理的公共空间。上述学者都是理想地描绘公共领域为培育公民的理性及其公民权力,预防专制及国家分裂。然而,实际上,罗尔斯所描述的公民在公共领域就国家根本宪政和政治正义达成共识,诸如此类等公民活动极其复杂。公共领域并不能完全独立于国家民族之外而活动,而成为跨越国界的世界万民的构想在实践层面还很难形成。
当今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条件下,追逐消费最大化,注重视听享受,公民日益陷入平面化思维模式,这侵蚀着公共领域的独立性和公民的政治责任感。公民同时也是社会的经济实体,是种族的构成,公民个体不纯粹只属于公共领域,公民私人领域或者个人利益甚至还会与公共领域相冲突。
罗尔斯所塑造的公民观,或者说是公民理想有迹可寻的。欧洲城邦13世纪掀起了共同体运动,抵抗君主专制和压迫。城邦居民大都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实体,在经济上不受制于封建统治阶级,承担公共事业经费,但政治上却地位较低,崛起的资本主义经济实体迫切要求参与政治事务。这一过程培养了公民理性和合作的美德。随着欧洲16世纪国家的发展,公民只是国家权威控制下的属民。霍布斯给属民的理解即公民意味从属性的政治主体,国家是公民的理性。隶属于国家是这一时期公民观的主题。罗尔斯并没有说公民的公共理性是如何确定的,是法律或者是政治途径,非常模糊。罗尔斯只是设想公共理性保证公民政治参与的自由。罗尔斯公民观理想的公共理性在于使公民摆脱从属地位。罗尔斯与霍布斯不同,罗尔斯所说的公共理性是公民有自己的政治信仰自由,容许公民把自己的政治信仰自由与判断转化为个人内在的活动,凡是涉及到政治信仰的分歧,应该由公民在民主社会以宪法为根本的政治正义所达成的公共理性来达成公共的政治共识。相对于霍布斯,罗尔斯的公共理性的公民观缺乏实际操作基础。公民成为民主社会国家宪法制定的主体,是社会政治正义的基础。卢梭曾对人民如何行使公共政治权力及其建立怎样的社会没有明确的论述。在现代政治哲学理论,留下尚未解决的争议:人民主权与国家是否尖锐对立?罗尔斯的公共理性致力于解决这一纷争。
而罗尔斯公共理性有效指出公民不仅包括处于强势的男性,更应该关注处于弱势的妇女和儿童的地位,更应关注弱势群体,罗尔斯强调建立福利型的民主社会。
公民公共性的政治理念主题在历史发展中不断地否定自身,寻求更加切合实际操作的政治理想,不能仅仅如同雅各宾党人一样只有政治的激情,缺乏公共的政治理性,更重要的是公民公共性的政治理性是公民自身的理性,是公民自身的政治能力,用阿伦特的语词是“幽暗之心”(darkness of heart),用罗尔斯的语词是公共理性。雅各宾党人政治实践的失败在于混淆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将私人领域误当作公共领域,企图将之设置为社会民主原则。用爱国激情彰显爱国行动,造成了公民的虚假政治行动,曲解了公民的政治实践。
罗尔斯的公共理性所确立的公民的理性所生存的民主社会,是认可公民政治、文化、宗教等价值的多元分歧。包容公民不同的身份共识,公民既是义务的履行者(公民必须手法、服兵役、纳税),还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公民认可自身为世界公民,同时认可民族的自我认同。同时,公民还可以专注于个人的私人领域,如学习、工作、生活等。
二、罗尔斯的公民观立足宪政民主社会
罗尔斯公共理性为依据所确立的宪政民主社会,公民能够就根本政治正义达成共识,包容民族、国家或社群的分歧,防止国家分裂。宪政民主社会的合理性使国家以根本宪法为依据,运用法律程序解决社会多元性引发的冲突。罗尔斯的公共理性肯定公民享有基本人权,更加强调公民的政治理性能力以及互相合作的意愿,宽容差异性。
但罗尔斯却遭到激进主义者的批判,指出由专制国家到民主国家的转变正是人民主权所确立的自由民主制。罗尔斯强调宪政法治社会的合理性,公民被塑造成为消极公民,公民缺乏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社群主义者则批判罗尔斯忽略了个人对政治共同体的归属感和忠诚,罗尔斯偏重于程序正义原则,无法有效达成社群认同。例如,英国面对北爱尔兰、加拿大联邦面对魁北克的独立运动,很难找到应对之策。
罗尔斯以公共理性为根基的宪政民主社会试图走出公民彼此间的对立与分歧,试图解决如下问题:如何使公民自身认同不互相对立,维持彼此协调?按罗尔斯的逻辑,公民的理性是一种政治理性,如何从人本身出发寻求超越公民权利的公民道德?如果从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好的公民不一定是好的人”出发,思索宪政民主社会的公民政治美德有什么不足之处?
阿伦特指出只有美国革命独立于欧洲国家发展的历史进程,保持了罗马本真的政治精神。阿伦特强调欧洲移民在“五月花号”订立了协定,一群清教徒决心摆脱君主制,立志实现公民自治,体现了历史的传承性。霍布斯与卢梭社会契约论并不符合美国殖民地传统,不存在自然状态与文明状态的二元区分,而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体现了鲜明的美国殖民地传统。阿伦特重新解读《独立宣言》,称其为洛克天赋人权理论的实现,阿伦特强调《独立宣言》是美洲人共同的信念。构成了美国宪政活动的根基,是罗马时代权威精神的传承。尤其是美国三权分立政治设施的设置足以战胜施米特式的制宪决断,阿伦特指认的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的权力设置,足以体现历史的传承性。
阿伦特认为孟德斯鸠的三权权力真正体现政治权力的本质。而施米特则批评美国立宪所确立的三权分立理论正体现了自由主义者政治理论的“分配原则”。 阿伦特辩护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原则不同于自由主义者的权力分配原则,自由主义者所指的权力分配是一种暴力,是权力的独占。阿伦特区分权力与暴力,是为了突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原则体现权力的制衡原则,在宪法的约束下互相制约。阿伦特对孟德斯鸠理论的重新解读,在于矫正传统理论的误区:孟德斯鸠用宪法的权力制约人的权力。对孟德斯鸠理论的重新解读,阿伦特指出权力分立能够防止权力的垄断,新权力的诞生并不会湮没其他权力,相反,权力彼此互相消长,这就是阿伦特的新权力观。阿伦特的新权力观是为了反对从霍布斯到卢梭,以及西耶斯至施米特的制宪行为主体理论的决断论。阿伦特反对决断论的权力观,主张多元权力观,权力创造权力。
施米特主张二元主义权力理论,国家制宪权与公民权二元主义的公民权力观。阿伦特则主张公民公共地自由建立共同权力的政治共同体。阿伦特的美国模式不同于其他大部分国家的法国模式,阿伦特是否能够克服施米特的二元传统,仍有待探讨。
三、罗尔斯公共理性是公民的政治理性
罗尔斯公共理性是公民的理性,是自由与平等的公民的政治理性。公民的公共理性目标是民主社会自由平等制度的真正实现,是民主社会为公民服务的公共价值取向。公共理性的公共性体现为三个方面:“作为自身的理性,它是公共的理性;它的目标是公共的善和根本性的正义;它的本性和内容是公共的,这一点由社会之政治正义观念表达的理想和原则所给定的,并有待于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的讨论。”
要想让民主社会的公民认可罗尔斯的公共理性,不是对公民在法律上进行规范,需要公民对自身以及对后代的一种政治理想和共识的培育。罗尔斯的公共理性是民主社会理想的公民观念,是公民解决根本政治问题和处理公民之间关系的政治理想。罗尔斯的公共理性是民主社会的根本,在政府政策上的具体体现为福利政策。然而罗尔斯的公共理性描绘的是民主社会的可能的和应有的理想,民主社会又不会因为公共理性的实现而停止对正义公平的追求,是民主社会不断趋近的理想状态。
罗尔斯公共理性思想并不是罗尔斯的独创,人们对公共理性的讨论由来已久,换句话说,人们已逐渐能够接受公共理性。罗尔斯公共理性的目的是希望人们接受公共理性表达的政治正义观念,在处理好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关系的同时,真正实现公民的自由和平等。罗尔斯认为,从前的自由主义都不是真正的政治自由主义,在于对公共理性的理解上有偏颇,没有解决好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问题,只有以公共理性为基石构建的政治自由主义才能真正处理好这一问题,即用公共理性来有效调节公民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在政治民主且秩序良好的社会,公民不可能一直进行反思,这就需要公共理性所确立的公共政治文化为他们提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所需的公共推理和公共证明。罗尔斯指出,如果要让以上公共性的3个层次都得到满足,公民所处的政治民主且秩序良好的社会就需要没有意识形态的社会。现实社会总是借助意识形态的形式来让公民相信,现实社会是保证公民的自由以及民主权利的民主社会。罗尔斯公共理性的公共性本性所要求的无意识形态的社会在现实中是存在明显困境的,民主社会却可依据公共理性来确立政治正义原则,公民依据公共理性来认可公平正义,公民自身具备对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的鉴别能力,公民不会在社会的虚假意识形态中去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
罗尔斯公共理性的公共性本性赋予公民公平正义观念的教化能力。公共性的教化功能是有事实供借鉴的:公共理性所确立起来的公共政治文化和公共政治文化所确立的人的公平正义观念会为公民日后公平正义观念的形成提供切割不断的血脉联系。公民的公平正义观念在公共政治文化中的孕育功能是罗尔斯公共理性的公共性本性的重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