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规划技术研究
2016-06-22秦楠杨秋生
秦楠+杨秋生
摘 要:“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和减少城市洪涝灾害的发生。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的技术改进,实现海绵城市功能,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前景。
关键词:城乡规划;海绵城市;对策研究
一、海绵城市的定义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二、城市规划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把控
(一)科学编制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道路、绿地、水等相关专项规划时,要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其刚性控制指标。划定城市蓝线时,要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明确区域排放总量,不得违规超排。
(二)严格实施规划。将建筑与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保持雨水径流特征在城市开发建设前后大体一致。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要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写明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提交备案机关。
(三)完善标准规范。抓紧修订完善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突出海绵城市建设的关键性内容和技术性要求。要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编制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图集和技术导则,指导海绵城市建设。
三、具体技术对策应用
(一)加强城市水系统建设。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实施运河、徒骇河、周公河、四新河、青年渠、东昌湖等河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拦水坝、生态缓坡、湿地公园等,增加河道渗漏调蓄能力。实施河道清淤工程,增加河道排放能力。
(二)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雨污分流改造力度。按照分系统规划建设与上游优先、集中与分散处理并重的原则,建设区域污水处理厂,同步配套建设再生水回用管网,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建立城市河道补水长效机制。实施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保护工程,改造现有输水线路,提升蓄水能力。加快改造既有危旧供水管网,降低供水漏失率,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三)园林绿地系统建设。实施西姚公园、玉皇皋公园等片区意向性公园绿地,尽量提升公园绿地在城市建设用地中的比例。改造提升工现有公园绿地,适当建设下沉式绿地和植草沟,实施透水生态铺装,在充分利用原有景观水面汇水调蓄功能的基础上,适当设置雨水调蓄设施,提升绿地汇聚雨水、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等功能。大力开展植树绿化,减少土地闲置,种植大量绿化树木。
(四)城市道路系统建设。城市道路作为径流及其污染物产生的主要场所之一,从道路规划、设计到施工均要落实低影响开发理念及控制目标。对在建的市政道路工程,实施人行道、附属停车场及广场透水铺装,适当建设下沉式绿地、生态树穴及雨水调蓄池等,增大地表水渗入量,最大限度发挥道路集水功能,蓄积雨水用于道路浇洒及绿化等。
(五)建筑小区系统建设。新开发片区应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环节,在建与既有建筑小区要因地制宜进行适当改造,试点片区内的既有与在建建筑小区要建设下沉式绿地、可渗透路面、绿色屋顶及透水性停车场等,并设置雨水收集调蓄设施,对地面径流有组织地进行汇集与输送,采取截污等预处理措施后引入原有或新建绿地渗透、调蓄,将蓄积雨水用于小区内绿化浇灌等。试点区域内新规划项目应纳入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实施全过程规划控制。
四、外部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切实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建立推进机制,推动试点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要强化监督检查,实行责任制和问责制,定期督查、通报有关情况,严格实施奖惩。
(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统一指挥、整体联动、部门协作、责任落实的联动机制,以规划、水利为总牵头,结合规划建筑城管等多部门联动行动。
(三)落实保障资金。财政资金的建设投入要跟上,奖励惩罚的资金制度要出台。
(四)完善制度体系。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修改完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制定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与标准、强制性城市排水标准等,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排水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将海绵城市建设规范及要求纳入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改完善内容,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建设规范标准。出台系列配套扶持政策,对既有建筑小区绿色改造项目给予一定扶持,新建小区在土地出让时严格规划设计条件,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依法纳入“两证一书”、施工图审查、土地招拍挂、开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环节。进一步完善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制”,强化河道、雨污水等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健全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加强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
(五)抓好宣传培训。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深入宣传海绵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引导市民群众养成更加生态环保的用水习惯,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四大系统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注重总结典型经验,拓展群众参与和监督渠道。加强对相关部门监管人员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增强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发展的综合能力。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学术交流、技术研讨等活动,加强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城市节水的规划对策.城市水务,2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