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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违停下一剂“猛药”城管“贴条”压力山大

2016-06-21艾嘉

中华建设 2016年10期
关键词:猛药执法权交管部门

艾嘉

给违停下一剂“猛药”城管“贴条”压力山大

艾嘉

想起一则关于罚单的笑话:说有个车主前两天将车停在便道上,被贴了罚单,昨日去朋友店里喝茶,停完车心里不踏实,随即把前天的罚单自己又粘了上去,虽然不是同一路段,为了安全起见也就这样做了,离开时发现平日停满车的位置今天竟然一辆车也没看到,想必是那张罚单起了作用呢!

虽然大伙只是调侃笑笑,也足以可见罚单的威慑作用,罚款不说,扣分最心疼!司机都怕被警察揪“小辫子”,最近,住建部又发布新规,提出城管在交通管理执法中有权处罚违停机动车辆。这意味着,以后开车再违停,给你贴“牛肉干”的可能不止是警察哥哥,还有城管“蜀黍”!

对于城管部门而言,执法权的增加,总不算是一件坏事,尤其是有经济利益可言的执法权,想必谁都不会拒绝。但对于公众而言,是不是认可城管的“被放权”,还有待斟酌。

早在十四年前,国务院曾发文明确将“贴条”执法权交给城管局,但这么多年过去了,大部分城市还是交管部门在“贴”,城管长期以来担任的是治理城市搭建乱象的角色。对于公众来讲,交警“贴条”“开罚单”是理所当然,现在多了城管“越轨”管事,他们“打心眼里”难以接受。实际上,住建部这次下达规定,也是希望引入城管整治违停车辆,给公众创造更便捷的生活空间。但要想这事儿完全执行下来,单方面的努力肯定不够。

“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城管人最常用这话调侃自己。地地道道的“机关灰领”,每天都“战斗”在大街小巷的第一线,忙碌辛苦也就罢了,工作矛盾还最激烈。基本上隔一段时间就能爆出大新闻“某某地城管暴力执法掀摊打人”、“某某地商贩联名投诉打击城管”,城管的工作饱受争议,经常被贴上“十恶不赦”“暴力执法”等不公平标签。还没给城管正名,就贸然放手让城管“掺和”交警的工作,真是火上加油。

在生活中笔者也注意到,有的车主在违法停车时听见或看到交警来了,简直跑得比兔子还快,倘若只是城管来了,则有点“不屑一顾”的感觉,恨不得和执法人员争论一番。这种“只怕交警不怕城管”的惯性心理时间长了自然养成,城管执法人员管过小商小贩,可什么时候管过违停车辆。行政处罚权从无到有确实需要先给公众一个“缓冲期”,光依靠住建部的规定不好使,城管手中的行政执法权涉及数十部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这些涉及到的部门都得站出来“力挺”。

当我们暂不考虑世俗想法冷静下来思考城管助“贴条”的现实意义时会发现,违规停车涉及的面太广,有许多交警的“触角”伸不到的地方,他们的精力很大部分被分散到查处主路上的车辆违规现象上,还经常要面临突发的交通事故或对酒驾等设卡检查,对一些在“暗处”的违停车辆可以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而城管部门更精通城市的规划,容易发现违停的问题,在信息采集上也有一定的优势,恰好可以弥补交管部门人力不足的缺陷。思考的重点在于“多龙治水”管理起来是否会混乱,会不会出现重复执法、重复罚款的情形呢?住建部只是单方面发了征求意见,而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还没有明确表示让渡这个执法权限,如果一个驾驶人看到自己违法乱停的车上同时被贴了两张罚单,他肯定不知道该到哪个部门去交罚款。

违停涉及到驾照扣分,对违停车辆的信息采集、证据保留、贴条以及罚款等这些程序是一体的,如果城管与交管部门之间没有一个明确的信息共享合作机制,这个执法效率不敢想象。所以说,这一规定后面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都是实际即将要面对的。

住建部赋予城管行政处罚权,可能是担心城管没有相关权力就不能施展作为了。为了改变以往他们不“讨喜”的形象,还特意要求全国城管要统一服装、标识,执法人员要持证上岗,对违停车进行处罚时必须有至少2名城管人员在场并拍照记录,管得是相当严了。可是仅凭这个“正规军”的形象不一定能站稳脚跟,此前部分城管执法失误造成的污名化,让大家没什么安全感,一说到给城管“扩权”立马引发公共焦虑,城管也是有点“冤”。

所以,从目前的状况来看,有一个规范的体系来“确权”是很重要的,就应该划清城管的职责范围,让他们理直气壮地去管该管的事,把吃力不讨好的分外之事丢掉。“贴条”是大势所趋,做规范了会很省心。

“贴条”是一种权力,但是罚款以及罚款的方式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城管执法者如果简单粗暴处理,即使身着“正义”二字,还是很有可能与民众上演升级版“躲猫猫”大战,那时候城管大军执法队伍就没什么意义了。

所谓的不暴力执法就是民众的一个期待,多了一个管违停的队伍,这意味着见缝插针式停车又少了“活路”。执法讲规范,也要讲人文关怀。像早晚高峰这种特殊时段,不少学校门口、写字楼附近最容易堵,总有车辆是需要暂时停下的。这个时候讲处罚就不得民心,毕竟这种违章占道是暂时的,属于客观限制,而不是主观故意。城管如果可以站出来维护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是再好不过了,相信等他们再次执法处理违停时也会少很多阻碍。

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国每年都会有几千万辆新车增加。车无处可停,只能违停,这是车主的无奈,也是城市建设的硬伤。车位供应不足的问题不解决,违停的行为就可能一直存在。如果不只是在城管“贴条”这一块下功夫,而是提升司机法律意识迫使他们遵守交通规则,合理增设车位双管齐下,让城管和交管无条可贴也许是大家都想看到的。

给城管放权,会起到一定效果,但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管”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贴条”只是一种硬性警示措施,是无奈之下的规避之举。在智能化科技管理膨胀的今天,我们还要依靠人工监督来规范交通,是应该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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