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常态”下地方审计机关工作思路
2016-06-20陈洁
陈洁
摘要: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崭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系列文件,对经济发展和国家治理作出重要部署,其中对强化审计监督也作出了重要指示。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的地位,成为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并列的监督制度体系组成部分,其重要性毋庸置疑。面对新形势,各级审计机关应统一思想,理清思路,特别是基层地方审计机关,更应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切实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新常态;地方审计机关;工作思路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4-000164-01
一、新常态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是党中央对现阶段中国经济形势的重要战略判断,概括了当前经济发展的三大特点:一是经济增速放缓,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结构更优、效率更高;三是经济发展动力转化,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新常态”理念,是党中央对中国经济现状的战略性思考和判断,也必将成为全新的国家治理理念,指导和贯穿于今后的各项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审计大环境随之发生深刻变化,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的方向必然与国家治理的目标保持一致。新形势要求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审计目标定位、职责任务、组织方法、工作重点等也将有所调整,各级地方审计机关必须及时改变观念、转变思路,找到适应新常态的工作新思路。
二、新要求
审计署顺应新形势,按照完善审计制度、强化审计监督的要求,出台了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了审计工作的三项重点任务:
1.审计全覆盖
要求在一定周期内,对属于审计监督范围内的审计对象,即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依法全面审计,要求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2.人财物管理改革
要求对试点地区推进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围绕强化干部管理、完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改进经费和资产管理、健全审计业务管理等方面展开,增强审计整体合力,保障审计独立性。
3.审计职业化
根据审计职业特点,建立分类科学、权责一致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机制,确保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结合上述要求,审计署就如何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出意见,要求从推动宏观政策落实、改善宏观调控、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等方面强化审计监督,为各级地方审计机关进一步指明了工作方向。
三、新思路
笔者认为,地方审计机关应适应新常态,满足新要求,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更新审计理念、创新审计方法,围绕四个方面强化审计监督:
1.扫除盲区,实现审计全覆盖。地方审计机关受到权限、资源等制约,审计资金总量占应审计单位资金总量比重不高,某些部门和领域的资金从未接受过审计,存在审计盲区。如某些由中央或省级管理的基层业务部门和国企,由于级别较高,同级审计机关无权审计,但上级审计对最基层的监管又无暇顾及;又如在政府换届的特殊时期,、领导干部集中调整,地方审计机关因力量所限做不到离任必审;对于政府投资、各类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由于资金量巨大、项目数繁多,只能做到抽查审计。因此,地方审计机关首先应着力扫除审计盲区,实现审计全覆盖。一是探索由上级审计机关统筹安排计划,以同步审、委托审等组织形式,实现上下联动、整体配合,破解级别限制,发挥审计合力。二是建立轮审制,梳理本级审计范围内的审计对象,建立财政预算、经济责任、基本建设等项目库,按照审计力量安排轮审并形成制度,确保三到五年内全面覆盖到位。三是积极探索“大数据”审计,全面采集、分析财政一体化以及各类信息操作系统的数据信息,全面覆盖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设定风险监控预警,提前发现问题和风险隐患,提高审计监督的准度和精度。
2.着眼全局,保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当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宏观调控的首要目标,各项重大政策措施、重点项目和重要资金必须落实到位才能保障调控目标的实现。但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和上级政府政策时难免出现“失真、跑偏”的情况,因此地方审计机关有必要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持续进行跟踪审计。一是要着眼全局,提高认识。从政策出台背景、政策类型、组织协调机制等着手,领会政策目标,掌握政策功能和运行规律,把握审计重点。二是要关注政策执行的层级性和时效性。受局部利益驱动,政策执行中地方政府容易出现偏离政策目标、违背政策精神的现象,又或出现政策延后、资金滞留的情况。通过跟踪审计,动态监控政策的执行过程,保障政策按既定目标稳步推进、落到实处。三是要从体制机制层面及时提出政策措施修订和完善的审计建议,不断提高政策措施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3.深化财政审计,关注财政资金的绩效与风险。在新常态下,深化财政审计,除了做好财政资金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外,审计着重点应逐渐转移到绩效与风险上:一方面要注重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绩效情况,提质增效、盘活存量,防止资金无效闲置;加强转移支付审计,关注转移支付分配机制、结构的合理l生与公平性,推动建立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另一方面要注重揭示财政资金的风险隐患。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动态化、常态化的审计监督,促进各级政府建立规范、健全的政府投融资管理机制,确保政府负债安全可控;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目标,关注银行信贷、国企改革、互联网金融、新型投融资基建项目等领域,及时提示管理性、程序性风险,堵塞漏洞,防止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4.突出重点专项审计,促进协调、绿色、共享发展。“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冲刺阶段,但仍面临诸如“三农”、贫富差距、区域发展差异、资源滥用、生态恶化等许多问题。对此,政府出台政策措施,在扶贫、环保、社保、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地方审计机关应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在这些领域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和专项调查。一是要强化“三农”资金和扶贫资金的审计,促进精准扶贫和农村的转型发展。二是要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围绕耕地农田、水资源、森林、海洋、矿藏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开展专项调查,促进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对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等政策执行、项目管理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揭示和查处导致资源浪费、环境恶化的相关问题;三是突出民生审计重点,开展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促进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完善,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开展教育和医疗两大领域的专项审计,推动教改、医改的进一步深化,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