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群为何成立
2016-06-20崔鹏
崔鹏
2016年6月3日,发改委网站发布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以下简称“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
这个规划的城市群是由从江苏、浙江和安徽三个省级行政区中挑选的25个城市以及上海市组成的。
规划中设定了长三角城市群的范围和远景—到2030年,长三角城市群配置全球资源的枢纽作用更加凸显,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全面建成全球一流品质的世界级城市群。如果这个目标实现,将被认为是中国摆脱中等收入陷阱的有效路径。
就像很多人发现的,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梯度和居民富裕水平,跟这些地区与上海之间的物理距离成正比,也就是离上海越近的地方会越富裕。新推出的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将这种各地自发产生的“上海效应”通过行政手段确认下来,并且利用现代交通物流方式尽量使这个城市群中其他城市和上海之间的物理距离不再那么重要。
为了让这么多城市在行政管理上更加方便、有条理,规划中除了突出上海的核心地位还圈定了5个区域性都市经济圈。它们分别是:南京都市圈、杭州都市圈、合肥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和宁波都市圈。这些城市都因为地理和历史原因具有突出的地区经济特色,设计者希望其他城市在分享“上海效应”的同时也不要失去区域优势。
长三角地区城市群大概是中国发展最出色的地方。在2015年对人均GDP的统计中,中国人均GDP约为5.2万元,而长三角城市群的人均已达8.2万元,其中核心地区上海、苏州人均超过10万元;服务业比重达48%,从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看,上海超过67%,江苏和浙江均超过48%;长三角城市群城镇化水平达67%,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5%。
相对于京津冀都市圈和珠三角经济圈,处在长三角的城市,之间的产业搭配似乎也更加有机—可以在上海从事出口转口贸易以及金融服务;邻近上海的城市存在强有力的加工生产组织者以及互联网创新的乐园;更外围的地区为长三角发达地区提供相对便宜的劳动力。更独特的是,这些劳动者具有非常类似的区域文化认同,这是硬件设备之外长三角地区不同于京津冀和珠三角地区的地方。
即使是这样,长三角城市群和发达市场经济体的城市群相比仍然有差距。当然,最明显的差距是人均经济水平上的,对比美国纽约新英格兰地区以及日本的濑户内海城市群,长三角的人均GDP只是它们的1/4到1/3。更重要的,长三角地区的土地开发强度已经接近甚至超过同类的发达经济区域。
比如上海的总体开发强度在36%,这个数字已经大大超过同类的法国大巴黎和英国伦敦周边经济区。也就是说如果继续发展下去,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很快就会接近瓶颈。
和中国很多地方自从1970年代末改革以来的经济发展形式类似,长三角地区也存在发展很快,但经济发展模式比较粗放的问题。在某个适当的时间,行政部门也许需要用强力对区域内经济要素重新梳理,以提高经济运转的整体效率。而这也许就是中国决策层对长三角地区作出这次规划的目的。
长三角城市群在中国行政管理上还可能带来其他有益的实践,比如户籍管理问题。在长三角地区26个城市中相对外围的安徽省城市芜湖、马鞍山和江苏省内长江以北的城市盐城、泰州等城市的落户限制被指定“全面放开”。来自中国其他地区的劳动力可以通过这些入口进入长三角经济区。
如果改革顺利,长三角城市群可以进一步打破传统省级行政区的管理界限,而在长三角地区形成一个主中心,五个副中心的经济“超级省”。这也为中国未来的改革提供了一个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