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蚕食的无锡育才中学
2016-06-20姜浩峰
姜浩峰
令荣氏后裔困惑的是,如今工作组已将问题查明,可董事会却迟迟不得恢复办学权,一片校舍中竟然有两所不同办学性质的初中。并且,一心想办成知名现代化示范名校的荣氏后裔,眼看着无锡育才中学一天天瘦弱下去。
“为学校发展和师生利益计,学校董事会应充分把握当前有利时机,与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相互配合,一切向前看,及早提出切实可行的后续办学方案,适时恢复行使学校管理职责,以推动育才中学问题有效解决。”这是无锡市市长汪泉2013年给荣智丰回信中的一段话。
教师出身曾任教多年的汪泉对教育的关心、对无锡育才中学的关心,从他回给荣智丰的几封信中可见一斑。
然而,自2012年以来一直处于“临时代管”状态的无锡育才中学,其董事会却迟迟无法回到学校行使职权。董事长荣智丰希望将无锡育才中学办得更好,使羊腰湾50号这一校址成为无锡培养人才的优质基地和城市教育文脉。然而,目前的羊腰湾50号内,竟然混装着两所办学性质根本不同的初级中学——其一为2010年向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租下校舍的无锡育才中学,其二为2012年创立的无锡市湖滨中学初中部。两块等大的校牌赫然对峙于校门口,这样的咄咄怪事,竟然见怪不怪了好几年。而在此期间,作为湖滨中学校长的王晓刚,竟然状告其自己担任“校长”的无锡育才中学,要求育才中学向湖滨中学支付办学场地及房屋的租金。奇怪的是——把持着育才中学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的王晓刚,为何不亲自将租金划到湖滨中学账上,而要走状告之路?
早在2013年5月,本刊曾经做过《荣氏后代家乡办学的困惑——无锡育才中学调查》,时隔三年,又是春季,当记者回访之际,发现当时处在矛盾焦点的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以下称“校管中心”)已于去年7月与无锡市教育局进行整合。自2006年成立的这一事业单位,存在了不足十年。作为改革试验,校管中心或许是一种失败的尝试。沉舟侧畔千帆过,作为属于公益事业的民办教育事业,尽管因校管中心的存在而出现一些问题,但这一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却还要健康发展下去。
百年荣氏,自1906年起,荣德生在家乡无锡创办公益小学、竞化女校等8所小学,以及1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中学、1所大学,外加一座藏书近12万册的图书馆。1986年,荣毅仁先生到公益中学和江南大学视察,并代表荣氏家族向江南大学捐赠300万元。2007年,荣德生先生创办江南大学60周年之际,嫡孙荣智健先生回到江南大学,参加纪念活动,捐资6000万元。
2008年,为支持与配合无锡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荣氏第三代传人——荣德生先生的嫡孙女荣智丰女士通过竞标出资举办无锡育才中学,并担任民办育才中学的董事长。
尽管遭遇了一段波折,但因荣智丰的坚持,育才中学坚持下来了。那么,如何办好这所学校,亦应成为教育主管部门的题中之义。
荣氏后裔的困惑
自2012年以来,无锡育才中学董事会一直希望尽快恢复办学权。然而,在2012年无锡市校管中心接管育才中学后,原本在建业路17号的公办高中湖滨中学,居然在育才中学实验楼办起了初中部。由此,无锡育才中学董事多了一项诉求——希望恢复2010年独立办学校园的状况。
目前董事会无办学权、学校无独立办学的情况,一切要源于2012年10月的“育才事件”。
2012年10月,育才中学部分教师编写《无锡育才中学十问》并散发,以此向当地政府提出一些诉求。随后,还发生了罢课事件——当年10月24日,校办副主任、教务副主任等印刷了近2000份《告家长书》,要求班主任下发给学生带回家,“家长不签字,就不要来上学”。10月25日教师开始罢课,举牌要求“董事会滚开”、“退民还公”,并组织部分学生走向社会散发传单。国际英语特色班的两名新加坡外教坚持上课,却因此遭到围攻。甚至有一位班主任带人砸毁学校的教学设施。
当时,本刊记者调查发现,在育才中学教师罢课之前,亦有其他民办学校的教师希望谋得公办身份而筹划罢课,只是因为校领导的谆谆规劝,才息事宁人。
而当时任育才中学校长的刘某,又因不服从董事会的管理,不肯主持工作。
“育才事件”发生后,无锡市政府成立了驻无锡育才中学工作组。而育才中学董事会亦报案。之后,无锡市校管中心成为无锡育才中学临时代管单位。
有关这起风波因何而起,无锡育才中学法定代表人回忆称:“校管中心找问题找了好几年,一会儿称是体制机制问题,一会儿又称是教师与董事会的矛盾,一会儿说改革不彻底,一会儿又说是育才与湖滨中学的租赁关系不清造成的。我也搞不明白,为啥同一件事,在同一部门会有这么多说法。”
从1906年起,荣家在无锡捐资助学,此为多次受捐的江南大学。
有关体制机制问题,从源头上找问题的话,可以追溯到2008年。当时,无锡深化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拟将包括育才中学、外国语中学在内的3家原公有民办学校转制为民办学校。当年,无锡市有关部门通过渠道找到了身在香港的荣智丰,希望她能积极支持家乡的教育事业。荣智丰欣然接受,积极准备竞标。根据无锡官方材料记载,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从2008年6月18日起,采用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学校的举办者,通过对办学理念、办学方案、办学目的等等一系列的审核,以及各个环节的投票竞争,荣智丰从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功接掌创办于1998年的无锡育才中学,成为学校的董事长。但在接过无锡育才中学之后,校管中心又将无锡江南中学实验分校的部分师资硬塞给荣智丰。尽管按照当时的学校发展规划,无锡育才中学并不需要这么多的师资,包括退休返聘教师。但荣智丰仍答应下来。她表态:“投资办学不求回报,只为发扬荣氏家族为家乡教育事业做贡献的传统。”
所谓江南中学实验分校,其实是公办的江南中学的一个校中校,无锡人俗称“小江南中学”。“小江南中学”的师资,一部分由江南中学公办老师来代课,另一部分则是没有公办身份的社会招聘师资。这一部分无事业编制的“小江南中学”老师,一度期望能够进入事业编制队伍,但在荣智丰接掌无锡育才中学后,却被校管中心摊派过来,由此失去了进入事业编制的希望,并日后与民办无锡育才中学的董事会产生矛盾。
至于教师与董事会的矛盾,最终在由公安、信访、校管中心、教育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无锡市驻育才工作组调查下,发现《十问》大都为捏造。无锡市教育局全面审计了2008年至2012年学校账目,作为工作组组长的无锡市教育局副局长也曾表态:“不存在荣氏抽逃办学资金等问题。”
从工作组进驻之际,无锡市校管中心开始了对育才的临时代管。校管中心先是满足罢课教师要求,继续委派刘某为校长,在刘某离任后,又委派张某为临时负责人。
2014年9月3日,无锡市校管中心决定——委派王晓刚担任无锡育才中学临时负责人。
尽管无锡育才中学师生乃至校管中心、无锡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口头上经常称王晓刚为校长,但在正式文件里,他的身份都是——无锡育才中学临时负责人。缘由在于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一条,聘任或解聘校长的职权在董事会。即便校管中心接管了无锡育才中学,其也无权委派校长。
与退休返聘的刘某以及专任的临时负责人张某都不同,王晓刚在受委派担任无锡育才中学临时负责人的同时,并没有辞去无锡市湖滨中学校长的职务。不仅如此,原本只有高中的湖滨中学,却开办起了初中部。吊诡的是,这一初中部,恰恰生根发芽在羊腰湾50号。
令荣氏后裔困惑的是,如今工作组已将问题查明,可董事会却迟迟不得恢复办学权,学校的临时负责人眼看着将成为长期负责人。而湖滨中学初中部在羊腰湾50号从无到有,如今一片校舍中竟然有两所不同办学性质的初中。并且,一心想办成知名现代化示范名校的荣氏后裔,眼看着无锡育才中学一天天瘦弱下去,而湖滨中学初中部是否能在此很好发展,又确实存疑。
一片校舍两所初中
无锡育才中学是更早前的2010年搬迁到羊腰湾50号的。之前,2008年荣智丰获得民办育才中学举办权,荣智丰投资改造育才校舍,添置教学设备,改善办学条件。由此她还获得了2008年“感动无锡教育年度人物”。颁奖词如此写道:“没有华丽的语言,只有朴素的行动。没有利益之念,只有赤诚之心。她的血脉中流淌着倾心教育、造福桑梓的情结。她用美丽的笑容,书写了对祖国的爱、家乡的爱、教育的爱。”
一片校址,两所学校,咄咄怪事竞存数年。
2010年,因市政修建道路将校园一分为三。这对于一所初中来说,在学校管理上存在极大困难。于是,无锡育才中学董事会向当时的南长区扬名街道申请征用60亩土地,用以兴建校舍,但一直没有结果。经无锡市教育局协调,发现无锡第三高级中学正搬入新建校舍,羊腰湾50号的校舍可以整体租用给无锡育才学校。
当荣智丰得知这所校园是当年无锡中学原址的时候,心中更增添了办好学校的动力。原来,羊腰湾50号,本是1920年我国著名教育家,荣德生先生的挚友唐文治先生出任校长的无锡中学的所在,当年校舍正是荣智丰的祖父荣德生与唐文治先生为无锡兴学的见证。如今名为“文治楼”的学校行政楼,正是当年教学小楼所在。于是,2010年9月,租房合同签署。这份合同约定,无锡育才中学向校管中心租赁位于羊腰湾50号(原三高中校址)所涉土地、建筑物、现有公共配套设施和附属设施用于教学活动,年租金148万元。这份合同的签订主体为——甲方,亦即出租方,为无锡市校管中心;乙方,亦即承租方,为无锡育才中学;丙方,亦即担保方,为代表育才投资主体的无锡中青公司。
尽管对于育才董事会来说,这不是一份令人完全满意的合同——合同期一年,对于办学校来说,有太多不确定因素,但这仍不失为一份明晰的合同,其签署三方的名章落款都很清晰。比如无锡校管中心由资管处处长吴伟亲笔签名加盖校管中心公章,育才中学校长郑琳琳亲笔签名加盖学校公章,无锡中青公司亦然。同时,合同中特别约定——实验楼不属于租赁范围。
记者在羊腰湾50号走访,听到这么一种说法——当时湖滨中学要参评四星高中。这一江苏省下属的教育评估院对普通高中实施的最高等级鉴定,对校舍规模有较高要求。校管中心于是向育才提出——先将实验楼借用给湖滨作为名义上的分部,将湖滨中学一个高中艺术班临时借办在羊腰湾50号的实验楼,并保证不影响育才的教学秩序。
当教育厅人来时,校门口挂湖滨中学牌子。但当教育厅人员离开后,育才教工准备到校门口换下湖滨校牌时,遇到争执。有社会闲杂人员阻止换牌并打伤育才职工。经报案,南禅寺派出所进行了现场调解。
2011年,当一年一签的合同到期后,新一年度的合同规定年租金是170万元。可付钱的对象变了,甲方竟然变成了湖滨中学!湖滨中学校长王晓刚、育才校长刘某都签名并盖章,但作为担保方的无锡中青公司,却只有公司公章和总经理胡锡昌的排章。“我没有签名,这枚印章也不是我自己盖上去的。”胡锡昌告诉记者。在整份合同中似乎已不再需要育才举办方代表、学校法定代表人胡锡昌的签字了。而这份合同中还出现了一个丁方——无锡市校管中心主任丁旭初的亲笔签名加单位公章。
换言之,原本向校管中心租赁羊腰湾50号的育才,从此时开始要向湖滨支付租金了。
而湖滨的行动恰恰在2012年“育才事件”开始后进一步深化。在校管中心进行临时代管以后,湖滨中学在育才校园内的实验楼里办起了初中部。之后,经校管中心出面协调,由校管中心出资,在羊腰湾50号门前做了两处并排的固定石质校牌——谁也甭想顺手摘下了。
据统计,目前湖滨初中部已有16个班级,而育才的班级数量,已由校管中心接管时的35个班级缩减至19个班级。
在王晓刚两校统管期间,原实验楼内的实验室在未与育才董事会商量的情况下,被改动到育才使用的教学楼内。
“这摆明是有安全隐患的,比如化学实验室放在一般教学楼内,安防是否到位?起码实验楼和教学楼的建设标准是不同的。我们希望能尽快让实验室搬迁回实验楼。”一位学生家长如是说。
育才是民办学校,学生住校,平时也穿着统一校服;湖滨是公办学校,学生走读,平时穿便装。周一升旗仪式上,一片校园内的一面国旗下,两校学生站在一起。而平时,难免发生一些校际争执。
育才董事会认为,目前两所不同性质、相同办学层次的学校混用同一校园,定会产生负面作用和后遗症。特别是对希望提升办学水准、有着较高追求者,两校混用一所校园的情况,严重阻碍了学校的发展。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对于改为民办学校的,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教学设施。
育才董事会寄希望于尽快恢复独立办学,并承诺可以代管未毕业的湖滨初中学生,保证教学质量不下降。
而育才临时负责人、湖滨校长王晓刚在与育才董事会沟通时,也提到了目前教师中普遍存在的一个想法——“育才中学应该有一个稳定的、长期的、没有干扰的办学场所,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将严重影响育才的平稳移交。”至于原因,乃是育才中学的民办教师亲眼所见,办在育才校园内的湖滨初中部,从无到有规模不断扩大,而育才却在萎缩。如此一来,民办教师未来生计何在?这一点令教师们颇为忧心。
“王晓刚状告王晓刚”
据记者了解,久拖不决的育才中学事件,在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撤销后终于迎来了解决的曙光,无锡市委市政府、统战部、教育局等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在今年3月24日下午,育才董事会代表和育才中学临时管理团队,以及部分教师代表一起参加了育才中学发展座谈会。通过座谈,王晓刚和临管团队主动提出移交要求。而座谈会前、会中,无锡市教育局亦耐心地做了大量工作,要求育才董事会能解决教师在座谈会上提到的要求,切实解决教师关心的工资福利待遇、稳定独立校舍等问题。
董事会方面则认为,有了市级多个部门,尤其是教育局方面的支持与细致工作,使得董事会切实独立履行管理职能有了保障。
拖了近四年的问题终于就差“临门一脚”了,不过,在移交之前,仍有一个问题没有彻底解决,那就是听起来有些稀奇古怪的“王晓刚状告王晓刚”案。
2011年湖滨中学与育才中学签署了在董事会看来存有重大异议的租赁合同以后,2012年合同期满双方又于12月21日续签租赁合同,倒是没涨价,仍是170万元。但育才中学未及时支付该年度租金,自2013年9月1日起,双方未再签订租赁合同。
2014年,亦即校管中心委派湖滨中学校长王晓刚担任育才临时负责人之际,湖滨中学将无锡育才中学告上了法院。
尽管王晓刚只是湖滨中学的法人代表,胡锡昌才是育才的法人代表,但因无锡市校管中心指定王晓刚为育才的临时负责人,掌管着无锡育才的公章。故而这起诉讼在育才与湖滨共用的校园内,被两校一些教师私下议论为——王晓刚状告王晓刚。
育才中学董事会的常年法律顾问则质疑,王晓刚既然是育才的临时负责人,实际把持着学校的三章,学校的经费也都在支配,而为何唯独不能支付租金,造成育才违约,再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更为何还要以此再追究育才的违约责任,要求育才多支付湖滨违约金150余万?
至于为何早到原三高中所在地办学的育才,要向后来者湖滨支付租金,而非向已经整合进无锡市教育局的校管中心支付租金?来自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上点明, 2010年6月4日,校管中心将羊腰湾50号整体划拨给湖滨中学使用。但2010年9月8日,校管中心又将羊腰湾50号除实验楼以外的地方出租给育才。只不过,与之前租赁电大校舍给育才时合同期三年一签不同的是,在羊腰湾50号,育才的租赁合同只能一年一签。
当时的校管中心,是否有权将已划拨给湖滨中学的校舍再次出租收取租金?作为已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的公办湖滨中学,又是否有权出租划拨得来的教学用地并收取租金?今日校管中心可以划拨给彼,明日是否又能随意划拨给此,这可能给同属公益事业的民办教育事业以怎样的伤害?这些问题都值得商榷,而绝非一张土地证所能讲述清楚的。
而造成“王晓刚状告王晓刚”之咄咄怪事者,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校管中心。这样的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的做法,加剧了后来的矛盾。乃至2008年既已宣称“经过深入调研,全面清理公有民办学校,彻底解决‘校中校问题”的无锡,竟然还有着一个两所同层次学校挤在一处校园、共用一个“校长”的稀奇事。